第15章 痣入她梦 - 贪她这杯烈酒 - 抹青丝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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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痣入她梦

她啧啧两声,把嘴里的烟蒂摁灭在烟灰缸里。

可是当她点开第一个: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的时候,她就看了两眼,眉头就皱了。

页面上显示着――

1、感觉他/她非常帅气/漂亮,并且一整天脑海里都是对方的模样。

2、喜欢一个人,肯定一直会想起对方,并且还想每天和对方在一起。

3、喜欢一个人,无论对方脾气再差,都会觉得她性格温柔,且善解人意。

4、喜欢一个人,会想找对方聊天,不放过任何联系的机会。

路斯越两只眼睛在转。

1、她的确是觉得那小子长得挺好看的,但是她也没有一整天都想着他。

2、她的确是会想起那小子,可是也没想每天都和他在一起。

3、虽然那臭小子看着脾气挺好的,可是他撂下她几次了,她很生他的气。

4、聊天嘛,她是想给他发短息聊聊的,可她又不知道怎么开口,聊什么?你吃了吗睡了吗在干嘛?

她又查喜欢一个人的表现。

页面上显示着――

1、喜欢一个人,总是会不自觉地想念对方,又想见到对方。

2、真正喜欢一个人,除了心里产生强烈的情感之外,也总想为对方做点什么。

3、喜欢一个人会揣摩对方的心思,担心对方会不会喜欢自己,会不会讨厌自己等。

4、在喜欢的人面前,会更加注意自己的形象,想要展示出自己最好的一面。

5、对方和异性比较近时,可能会暗暗吃醋。

看完这5条,路斯越脸绿了。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

哦,百度问病癌起步,无医无药无活路。

路斯越哼笑一声,把手机甩一边,明明旁边没人,她还旱鸭子嘴硬:“笑话,我会喜欢他?我路斯越要什么样的男人没有?”她嘁了一声:“我用得着倒贴?”

然后,龚煦那张脸,那颗痣,被放大了50倍甚至100倍充斥进她的大脑,甚至贯穿了她的四肢百骸。

“啊!!!!!!”

路斯越大叫一声,从懒人沙发上跳起来,跑回了卧室,爬上了床,把头蒙进了被子里。

窗外,漫天银河铺绕着一轮月,月儿弯弯,眯成了笑眼的模样,连月亮都在笑她。

酒催人梦,梦里,那个右脸颊有颗痣的男孩子捧着她的脸,一脸深情:那你呢,有没有喜欢我,有没有想着我,想不想见我?

怀里抱着枕头的路总,闭着的一双眼睛笑得比窗外的月亮还要弯,她浅浅呢喃:嗯……

十月的天是个乱穿衣服的季节,有人穿上了外套,有人还穿着裙子。

路斯越心情说不上好还是不好,她早上六点多醒的,醒了之后在床上发了1个多小时的呆,然后起床洗漱,大概是有点懒,她今天没梳对公万年不变的中分发型,头发放下来,很顺,她今天还穿了一条长到脚踝的白色长袖连衣裙,从后面看她,像是个温温柔柔的淑女。

双开的玻璃门开了一扇,蒋秘书站在门口:“路总。”

有着温柔背影的路总转身,面无表情的她,声音也一如既往的冷漠:“说。”

蒋秘书快速眨了眨眼,愣了两秒钟的时间:“路总,会议可以开始了。”

“知道了,”路斯越往门口去,丢下一句:“给我冲杯蜂蜜水。”

蒋秘书:“好、好的路总。”他看了一眼对面落地窗外的天气。

今天的太阳也没从西边出来啊,路总竟然披着长发,还穿了白裙子,蒋秘书看了一眼沙发上那个看着就很昂贵的粉色包包,路总刚刚让他冲杯什么来着?

哦,对,蜂蜜水!喝万年黑咖的路总竟然要改喝蜂蜜水!

事出必有妖!

会议室里,路斯越穿着淑女裙却大腿跷二腿,坐在十米的长形会议桌的正中间,一边听着各部门经理的工作汇报,一边看着被龚煦修好的那台笔记本电脑的屏幕。

笔记本电脑的键盘上多了一层防尘膜,路斯越也是在二十分钟前才发现的。

十五分钟前,路总给手机里的那个小奶狗发了一条短信:『谢谢。』

网上不是说,对喜欢的人,不能放过任何可以联系的机会吗?

笑话,她怎么可能喜欢那个比她小那么多的小奶狗?

她只不过是看他送了她一个键盘膜,感谢他罢了!

可是二十分钟过去了,路斯越放在电脑边的手机屏幕依旧暗着。

路斯越几乎是三秒送一个眼神给手机屏幕。

呵呵,无视她是吧?

好样的,真是好样的!

她不气,她有什么好气的,她是一个那么小心眼的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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