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本草纲目序例
第2章本草纲目序例
本草纲目序例内容繁杂,我们着重摘编了服药禁忌、饮食相克、妊娠忌食、五味宜忌,如何加工食物,以及用药凡例等。
服药忌食
白术、苍术忌食桃、李及雀肉、菘菜、青鱼。
巴豆忌食芦笋、酱、豆豉、冷水及野猪肉。
黄莲、胡黄连忌食猪肉和冷水。
半夏、菖莆忌食饴糖、羊肉和羊血。
空青、丹砂和轻粉忌食各种血。
天门冬、紫苏、丹砂和龙骨忌食鲤鱼。
土茯苓和威灵仙忌食面汤和茶。
牡丹忌食原荽和蒜。
鳖甲忌食苋菜。
常山忌食生葱和生菜。
商陆忌食狗肉。
藜芦和细辛忌食狸肉和生菜。
地黄和何首乌忌食葱、蒜、萝卜、各种血。
甘草忌食菘菜、猪肉和海菜。
饮食相克
食物相克在古代备受关注,虽然都是食用之物,但是有些也不可混杂,本草纲目中所记载的食物相克,多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时常所见的,现摘录如下,仅供读者参阅。
猪肉忌生姜、荞麦、葵菜、胡荽、梅籽、炒豆、牛肉、羊肝、龟鳖、鹌鹑等。
猪肝忌腌鱼、鹌鹑、鲤鱼肠籽等。
猪心肺忌饴糖、白花菜、吴茱萸等。
羊肉忌梅籽、小豆、豆酱、养麦、鱼干、猪肉、醋、酪和酸物。
羊心肝忌梅、小豆、生椒、苦笋等。
犬肉忌菱角、蒜、牛肠、鲤鱼、鳝鱼等。
白狗血忌羊、鸡等。
牛肉忌黍米、韭薤、生姜、猪肉、狗肉、栗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