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二十七口 先去医院。 - 咬月光 - 公爵樱桃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当前位置: 30读书 > 都市言情 > 咬月光 >

第27章 二十七口 先去医院。

晚上,安越在吃饭的时候直接宣布了这件事。季翔明早出发,要赶下午的飞机。

苏元夫、姜菀菀他们都很震惊,岑冬莲也忍不住问:“这么赶啊?”

季翔没说话。安越点头:“嗯,我已经帮忙叫好车了,明天早上七点走。”

从那坡出去到望州机场,得好几个小时。时间的确得提前。

不知道为什么,苏元夫看着季翔忽然觉得不忍心,“安越姐,这雨还要下好几天呢。”

姜菀菀:“是啊,我们不是还要过两天再走吗?到时候一起回去就好了。”

童茜问:“是不是有什么急事啊?”

气氛突然很怪。两个人出去谈了几分钟后,回来没有再说过一句话。季翔打了一上午牌后,在房间睡了一下午。安越则自己忙自己的,一到晚上刚坐下来就说了这件事。

实在是很突然。

安越扒着碗里的米饭吃:“大家管好自己的事情就好了。季翔只是临时和我们搭个伴,不是同一个团队的。”

接下来,没有人敢再说一句话。季翔吃完饭后回了房间,童茜去抱小宝,苏元夫和她们一起收拾餐桌。

苏元夫感觉今晚的季翔比第一天来那坡,安越不带他一起出门的那个早上还要可怜。像是突然被人抛弃了一样,突如其来的一棒子,把人给敲懵了。

他凑到安越跟前,有些打抱不平:“安越姐,如果翔哥没急事的话,让他多待两天怎么了?这几天大家各忙各的,说实话都没好好聚。好不容易歇了下来,怎么又把人赶走?”

安越说:“我们是来做田野调查的,不是来度假。”

一句话,把苏元夫给打了回去。他看着眼前的安越,突然觉得很陌生,但又觉得这才是她。她的目标明确,重心都放在采集民歌风俗上,从来没有漂移过。

姜菀菀看到苏元夫灰头土脸地退下,用胳膊肘撞了撞他,小声说:“别问了。”

-

晚上,安越的肚子一抽一抽地疼。她没有再晚上洗头,也没有人再来敲她的窗户。岑冬莲今晚也没有再去村长大姐家对歌,铺好了床两人一起睡下。

岑冬莲晚上打呼噜,怕吵到她,一直都是抵足而眠。

关了灯,室内陷入一片黑暗。安越听到她在床尾叹息一声,然后感觉脚踝上戴的东西被人用手摸着。长年累月磨出的茧子,指腹蹭到她皮肤上带起一丝刺痛。

桃核雕的一条小鱼,还有一颗犬牙。起初安越下乡时,特别怕民间的各种禁忌和鬼神。于是当年认干妈的时候,岑冬莲就给她戴上了这个。这两样东西在民间是可以辟邪的。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安越感觉戴上之后噩梦也都少了。

冬婶忽然感叹道:“我还记得那年冬天,你们老师带你们第一次来那坡,十几个孩子,就属你最内向。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坐在一边,不说话,也不理人。不知道是怕生,还是在想什么没走出来。来到我们这儿说要做什么田野。录民歌的孩子,嘴巴都特别甜。一见面就叔叔阿姨的叫个不停,甚至没个规规矩矩的流程就叫干妈的也有……只有你,见谁都冷冷淡淡的,一点都不讨喜。就连现在,小夫和菀菀那三个孩子,叫我干妈都叫得比你勤。”

安越笑,“那为什么干妈还是收了我。”

村里人收干女儿也不是那么随意的。要先算八字,再择个吉日,带好礼品去拜。这一整套流程走完了才算完。

当时安越的八字和她的确实合,但不是最合的。

岑冬莲叹了口气:“…我哪儿知道?当时就是想,像你这样嘴笨,又不会来事儿的小姑娘待在村子里,肯定要受欺负了。”

可她舍不得啊。

舍不得只能留在自己身边好了。反正她现在差不多算是无儿无女的,认个干女儿也没什么。

安越心头微微发涩,喉咙紧了紧:“干妈,就算我毕业了,以后不干这个,以后也会回来看您的。”

岑冬莲咦了声:“咱们呐,就是露水母女缘。亲妈亲女儿都不一定一辈子相伴的,长大了总得有人要走,人老了也有人要死。这世上各有各的福分,走到哪儿就算哪儿了。你现在叫我一声干妈,我也把你当女儿看,但我知道,这些都是当下的,但当下有这份情就够了。长远的事儿谁能真的看明白呢?我疼你也不是指望你有一天真的给我养老送终。”

心头鼓鼓涨涨的难受。岑冬莲又轻轻地拍着她的脚踝,说:“有些事情不必想得太复杂,就像我们种地,到了春天,该播种的就播种了。你站在田埂上东张西望地不敢下地,一旦错过了好时节,到了现在这个时候,什么都捞不着了。”

“你说小季人也挺好的。你这一下子把人撵走,他就是再喜欢你,心里也会难受啊。”

……

半夜,安越被疼醒。爬起来找包里的布洛芬,可是翻了好久才发现自己根本没带。她生理期一向不准时,这回提前了,来势汹汹得难以招架。

咬着牙,只能捂着肚子到厨房烧壶热水。客厅的灯一亮,安越被那黑影吓了一跳,看清之后,胸腔泛起一阵酸意。

少年坐在椅子上,右手边放的是已经收拾好的行李箱。他这个样子,像是已经坐了半宿。似乎也没想到安越会半夜起来开灯,眼睛闪过一丝惊诧,随后又压下来,一言不发地盯着她看。

季翔拧起眉毛,看到她惨白的唇,起身走过去:“你怎么了?”

安越眼眶酸酸涩涩的,张口想说话又说不出来。腹部绞痛难忍,脚一软,季翔眼疾手快地扶住她。

看她捂着小腹,季翔瞬间明白了什么。

“我带你去医院。”

安越抓着他的胳膊,气若游丝:“外面还在下雨。而且你明天早上还要赶车。”

季翔被气得发抖,“你到现在还惦记着赶我走是吗?”

安越没说话。眼睛涩得难受。看到他刚才坐在这里,她其实就很想说自己后悔了,不应该对他说那句话的。

现在,他抱着她,强硬得不容置喙的语气里带着独属于季翔才有的温柔。

“乖一点,先去医院。”

-

凌晨三点多,乡镇上的卫生院人很少。护士给他们开了间病房休息,季翔默不作声地用毛巾擦着她湿漉漉的发尾。

半个小时前,季翔冒着雨在外面找辆摩托车载着人一路狂飙,硬是把一个小时的车程缩短了一半。

护士刚给她打了支止痛针,怕有副作用,季翔一直守在这儿。这个点,乡镇上除了卫生院还开着,商店都关了门。季翔忙上忙下的,先是去护士站要了包卫生巾和几袋红糖姜茶,又打了盆热水给她泡脚。

杯口热气腾腾,安越接过他手中的茶杯喝了几口,暖流顺着食道缓入肚中,被疼痛麻痹了的神经活络了过来,浑身暖洋洋的。

字体大小
主题切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