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择日不如撞日 - 对那小子一见钟情 - 玉妃娘娘驾到 - 纯爱同人小说 - 30读书

第11章 择日不如撞日

林之墨正低头喃喃背着单词,不曾注意何时走近他的凌飞,一抬头一个高大的影子映在眼前,周围太安静,以至于带着卫衣帽子看不清楚脸的凌飞还是把林之墨吓得本能地哼出一声。

见吓到了林之墨,凌飞赶紧把帽子扒拉下来。

一张灿烂无比痞帅英俊的笑脸!

“嗨!林之墨同学!我叫凌飞,大二经济系的。”

林之墨:“……”

此刻的凌飞心跳得要飞出胸膛,甚至有紧张的细汗从全身上下渗到额头,他脑袋嗡嗡嗡嗡地,声音也有几分颤颤巍巍的,他只希望林之墨没有听出来,不然太特么尴尬了!

管它妈的!豁出去了!深呼一口气,镇定下来。

“墨墨同学:我们认识一下吧!反正……反正我们早晚都是要认识的……反正以后我们早晚都会成为~朋友的!晚认识不如早认识,择日不如撞日,我们就今天认识如何?”

就当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林之墨:……反正早晚都会认识?什么意思?择日不如撞日?撞什么日?撞鬼了吧!一大清早的!还叫我墨墨,我爹妈都不曾叫得那么肉麻。

“你什么意思?”林之墨不知道说什么为好,但不说点什么气氛又有点怪异。

“就是字面上的意思,我想和你成为朋友。”凌飞总不能说我对你一见钟情我想追你吧。

林之墨:哪儿冒出来的大傻逼???

一大清早的,一个男人堵着自己说要和自己交朋友?!“反正以后我们都会认识,反正我们会成为朋友。”什么狗屁逻辑?

果然大学里什么奇葩的事都有,交朋友还有这种奇葩方式???!!!

我要怎么回答?

见林之墨半天不说话,只用那双漂亮的眼睛茫然看着自己,凌飞有点尴尬。

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凌飞:“我是不是吓到你了?呵呵呵……是这样的……我早上起来跑步,就看见你了,这不是缘分嘛,就跑过来认识你一下。”

“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这个……大家都知道啊!那个……就是我们假期去大草山玩吧,他们说你就是莲水县的。”

“哦!”哦个屁!此时的林之墨也傻傻的,那又是谁说的他家在莲水县的啊?又是谁告诉他林之墨就长这个样子的啊?

“那我们现在是朋友了吧?”

林之墨又不知道怎么回答了:说是吧,林之墨根本不想和他交什么朋友,说不是吧,感觉又有点不近人情。

林之墨是知道凌飞的,虽然他才来了三个星期不到,但是为了熟悉学校,他去学校贴吧逛了几次,凌飞的照片出现的频率太高,周围同学议论也多,所以他知道凌飞是X大的名人,刚才他看了下脸,也对得起来。

俊是一张俊脸,可惜有点……?!林之墨找不到形容词,暂且叫傻逼吧!

当时林之墨进贴吧时候还吐槽过学校的网站,好好的一个大学整得像个娱乐圈似得!什么校草校花粉丝迷妹的乱七八糟的。

算了,三十六计第一计是什么来着。

林之墨合上英汉词典,“我要去食堂吃饭去了。”那意思是你呢?

凌飞有点尴尬,见林之墨手中的英汉词典,惊得大叫:“我靠!你背英汉词典?!”

“嗯!怎么了?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凌飞不知道学英语专业的学神都是背英汉词典的吗?

凌飞夸张地比了一个大大的赞“太厉害了!”

傻逼!林之墨心里喊到。

见林之墨把词典装在书包里要走的节奏,凌飞赶紧说:“你们食堂的饭特别好吃,我跟你一块去你的食堂吃早点吧。”

凌飞意思很明显:要结伴而行,一起吃早点。

林之墨只好说走吧,他还能拒绝吗?

“耶!”凌飞在心里打了个响指,屁颠屁颠跟着林之墨进了他们的食堂,这时候还早,食堂只有稀稀拉拉几个人。

“你要吃什么?”林之墨觉得自己多少得尽点地主之谊,哪怕是对一个陌生人也该如此。

“随便,你吃什么我就吃什么。”凌飞心想,我其实是想吃你,“那个,墨墨,我没有带一卡通,你能不能一起刷了?”

林之墨心想我们还没有熟到你可以叫我墨墨了吧,那么快就把同学两个字给省了。

他果断刷了两碗酸辣米线和两杯豆浆,反正他不是说他吃什么他就吃什么吗?

林之墨只想赶紧吃完走人。

林之墨喜欢吃辣的,凌飞吃辣的不太行,也不是不可以吃,还行吧。

凌飞还没有这样吃过早点,辣得不要不要的时候喝口豆浆,一下辣一下甜,味道很是跳跃,但是很爽。

凌飞和林之墨对坐吃早点,林之墨低头吃着,觉得特别别扭……

凌飞心里却乐开了花,他时不时抬起眼睛偷偷看林之墨,等林之墨觉察后,他又迅速把眼睛移开,像做贼一样。

凌飞:他怎么长了那么好看?

这回近距离看得更清楚了:林之墨的眼睛不算太大,但是形状很好看,是瑞凤眼和狐狸眼的结合,三分之一的眼皮细细地双在里面,三分之二的眼皮斜飞着双出来,致使他的眼尾是斜飞上翘的,他的眼珠黑黑的,亮亮的,像星星,所谓的眸如星辰便是如此了。

这样一双与众不同的眼睛让林之墨的气质凭添几分动人和妩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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