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 Chapter 44 霸占你不放。…… - 温柔乡 - 暮桑梧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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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 Chapter 44 霸占你不放。……

温溪发觉纯粹是她自己一个人生闷气,傅清时一直不紧不慢地跟在她身后,偷偷瞥一眼,那人还是笑意吟吟的。

因为出门急,随便套了双鞋子就出来,这细高跟磨得她的脚后背都红肿了,她低低骂了自己一声,开始变得一瘸一拐。

绕过一个小花园,走到喷泉边的时候,她实在是走不动了,就一股脑走到边上坐下,没好气地把高跟鞋猛地拖了下来。等她回过神去寻找后边的人时,却已经不见了那人踪影。

居然丢下她跑了吗?居然没有一点诚意的吗?温溪沉默下来,她想起小时候她也曾因为他过于繁忙,错过她的毕业典礼而生气,那会儿她一个人走,走了整整一个钟头,他劝不动,又不会凶,就这么跟着她,跟了一路。直到她走不动了,他才走上来,直接在她面前蹲下,把她背回了家。

他变了,他再也不能像小时候那样对她那么好了。

温溪拿起手机,就对着他的微信猛发,现是发几个炸弹,再发几个愤怒冒火,最后发几个微笑。最后还是觉得不解气,就又发了几个字――混蛋,大混蛋,你就是一个大混蛋。

奇妙的是那边居然秒回了,回了一个“委屈”的表情。委屈?他居然还敢委屈?

温溪拿起手机,刚想发语音,一抬眼,却发觉一到熟悉的身影正急匆匆走过来。像是穿越了时空,带着记忆,带着温柔,慢慢走来。

她的手僵了一下,好像明白了他发的那个委屈。

傅清时走到她面前,微微缓了下,笑了笑,说:“是不是以为我走了?”说着,他就蹲了下来,打开购物袋,拿出了一个鞋盒子。盒子一打开,里面是一双粉色的棉拖鞋。

这会儿虽然是早春,但还有些寒,风很大,尤其是雨后,空气都是冷的。

她看着他低下来的双膝,看着他温柔下来的眉眼,动了动嘴唇,想说什么,却什么都憋了回去。

她光着双脚,踩在地面上。他又打开另一个药袋子,里面抽出一支棉签,打开另一瓶药膏,小心地蘸了点,便很自然的用手抱起她的脚踝,让她的脚踩在自己的腿上,认真地察看她的伤口。

温溪条件性地想抽回,毕竟大街上人来人往,他们也都长大了,这些动作显然亲密过头了。

可他不愿,他只是道:“还敢动?”

她垂下眼,回想起这些年,她身上所有的伤口,大大小小,无一例外不是他亲自上药的。她感冒,是他呵护的,她发烧,是他陪伴的。她的一切一切,都是因为这个男人,而有了意义。

没有他,她活不下去。

“怎么不说话?疼吗?”他把药收起来,把棉拖拿过来,帮她穿上。他抬眼,只见她垂着眸子,仔细地瞧着他,眼里星光涌动,半明半昧。

“怎么了?还在生气吗?”傅清时叹了口气,抬手,帮她轻轻擦了一下溢在眼眶的眼泪,继续道,“哥哥发誓,哥哥说的都是真的。”

“那这个剧本,是你给我的吗?”温溪把剧本从包里拿出来,递给他看。这样的大IP,是绝对不会第一时间考虑她的,她很有自知之明。她毕竟只是一个模特,哪里是演戏的料呢?只有他有这等一手遮天的能力,把能全娱乐圈最好的资源送到她眼前。

傅清时接了过来,打开一眼,在看到朗华那个名字时,他不由得蹙了眉头,他问:“你以为是我送过去的?”

“不然呢?”她是真的为这件事伤心了。他居然不介意她和别的男人,尤其是朗华这样的男人演戏,说明也的确把她当妹妹看待吧。与其说是因为生气他未经自己同意,又暗自帮助自己,更不如说,她觉得自己在他那里,关于爱情这个词,一点也没有分量。

而她可是看到他和女人挨近一点,都会气得整日整夜睡不着的人。

“你不开心的事情,我不会做。”傅清时无奈地勾了勾唇。是,他承认,自她踏入这个圈子起,他无时无刻都想利用自己的力量,自己的资源把她捧红。可是,她拒绝了。她是那么骄傲的一个人,她以自己的自尊为誓,要凭借自己的本事混出头来。

起初他不理解,一意孤行,导致这些年他们关系僵化,她甚至不愿意见他,躲避他,逃离他。

他只好收回自己的手,远远地驻足观望。除了保证她的安全,其余的,他不敢随意插手。

“真的?”

“嗯。我说了,哥哥不会骗你。”

“一辈子也不会吗?”她问。

“嗯。”

温溪听了,不由得吸了吸鼻子,粲然一笑,说:“那我问你,除了我,你有没有为别的女人穿过鞋子?”

傅清时见她这般,不由得叹气,好吧,自己作的,只好诚实回答,他说:“没有。”

“好!那我原谅你了!哥哥!”她难掩开心,脚丫子往棉鞋里边套了套,开心地站了起来。

“哦,谢谢。”

温溪看着自己的棉鞋,有些难为情,她走在前边,回头,问他:“我穿这个,不会很奇怪吗?”

“不会。”傅清时回答,顿了顿,忍不住问,“那个剧……”

“不演。”像是知道他要问什么一样,她率先回答。

他看着她明媚的身影,微愣了一下,这才放心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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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溪回绝了剧本,对方居然打电话过来,想要让她再三考虑。面对对面导演的盛情邀请,温溪十分难为情,不由得问了句为什么。

王导支吾了一下,只说是看中了她的外貌条件,而且,这是朗华强力推荐的,他们相信朗华的眼光。

朗华?那个英俊潇洒的男人吗?尤其记得上一次见面还是在舞会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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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温溪依然态度坚决,只说暂时不考虑,对方也只好作罢。开什么玩笑,她去演戏,不就是去砸招牌吗?再说了,接下来的工作非当场重要,三年一度的WEIMI秀即将开始,她好不容易得到了自己代言品牌的推荐,有机会走上这个舞台,她自然要好好准备一番。

制定严格的饮食计划,每日的健身锻炼,这些都是必不可少的。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为了绽放的那一个瞬间,她必须养足了劲儿去准备。

这天出外景拍摄广告拍了一个下午,晚上简单吃了点沙拉,温溪就去健身房了。正当她在健身房跑得上气不接下气以后,流了满身大汗,换了衣服,只想回去睡一顿的时候,发觉健身房外有个换黑衣服的男人在看她。

她眼尖,一下子就认出了,那人是朗华。朗华拉了拉帽子,对她笑了一笑。

两人并肩绕路,走到了附近的一个公园里。公园里人不是很多,天又黑乎乎的,大多是大人带着小孩玩耍,或者狼人散步,年轻人跑步。他们两个人都穿着休闲服,戴着帽子,很是低调,一时半会儿也没有人认得他们。

“为什么不演戏?”朗华直接问道。

温溪犹豫了一下,认真道:“我不是演戏的料,我对演戏也没有什么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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