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章 雇佣兵大佬是条美人鱼(45)
虫族肆虐,邬恪以为他一定能占领比莫星。
但在看见年与归砍杀的时候,他竟然有些怕了。
这场大战被很多很多的比莫星人看见,他们看见那抓着长刀的少女,好像电影里面的超级英雄,一袭红裙如同最为坚硬的铠甲,在半空中,一人可敌千军万马!
虽然端脑不能上网,但是该有的录像功能还是有的,虽然虫族会冲进家中杀人,但死伤并不算很重。
比莫星的警官和军人似乎也受到了那少女的鼓舞,浴血奋战。
再加上骑着漂亮带着翅膀的马的人们,他们像是天降的流星,给所有人带来的希望,他们跟在红衣少女的身后,所向披靡,一往无前!
这场战斗整整持续了一天一夜。
即便是被称为最天才的将军诺曼,也体力不支。
他砍掉了数不清多少个虫族的脑袋,和劳诺背靠背,大口喘着气,“劳诺将军,这蓝伊,不会累的??”
劳诺呸呸呸了两句,吐掉了自己嘴巴里虫子的粘液,“我特么也想知道啊!实不相瞒,我这个直系上司,今天才知道她还是个歌唱家搞艺术的,我以为她就是一雇佣兵!”
得,还有好几副面孔呢。
诺曼忽然就能理解为什么莉莉丝这么喜欢和蓝伊一起玩,不仅仅是因为莉莉丝喜欢美女,对她是个颜狗,这件事儿自己六年前就知道了,现在她能忍着不弄死自己,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他这张脸长得还算可以。
莉莉丝还有个小癖好,她是个极其慕强的人,这种慕强心理并不是见到强的人就攀上去,而是她见到这种人,一定会想办法让自己也变得这么强,然后和这种人做朋友。
这是诺曼觉得莉莉丝最最让人欣赏的地方,最让他着迷的地方。
想着想着,诺曼又开始后悔自己六年前年轻气盛,就因为自己出任务不一定回来,用了个傻逼办法把人给逼走了。
结果自己不仅没死,还成了将军,结果人家看不上自己了。
气的诺曼又开始跟打了鸡血似的砍虫子。
独独劳诺喘着气,我靠了一声,“一个个的,不累啊?!我特么累死了,我果然是老了......”
他扶着腰,是时候找个理由退休了!
邬恪想象中自己能迅速占领比莫星的场景并没有实现。
白昼星上的居民出现迅速扭转了战局,别看他们好像打架的方式还是很原始,但他们身上每一处地方都在彰显三个字――高科技。
手腕上戴着的,手指上的戒指,头上的发饰,全部都是武器,而且杀伤力大的惊人。
没两下邬恪引以为傲的战舰就被轰成了一坨烂泥,碎成了渣渣。
而那位为首的少年,为了避免掉落下来的战舰碎渣伤害到居民,他拍了拍自己身下的战马,和另外五个看着像是首领的白昼居民一起围住了战舰。
然后,年与归就看见那马的角发出了光芒,紧接着战舰就消失了!
消失了?!
离大谱,这合理吗?!
年与归:“卧槽,战舰呢?!”
少年耳朵像装了雷达似的,立刻凑过来解释,“已经被我们的机械兽吸收啦!”
小随便:“....你离我的主人远一点可以吗?”
但是年与归和少年都忽略了小随便的话,少年说他就叫白昼,年与归离开这里的时候,白昼还没出生呢,白昼星的流速和外面不一样年与归是知道的,年与归约莫半年的时间没有回白昼,白昼已经过了百年。
这百年的时间,他们的科技飞速发展,真的是飞速,因为走得时候年与归清楚的记得他们还在挖土吃虫子。
而现在,他们已经能制造出最为精妙绝伦的机械。
那匹马,就连年与归都没看出来是机械兽,还以为是真的。
白昼说:“都是因为神仙您去了我们星球,才让我们星球上的人看见了别的星球上的文明和科技,所以我们就用您教给我们的知识做了很多东西,这个通讯器和您是连接在一起的,一直被摆放在我们皇都最中央的大殿中心,有专人看守。
但是就在今早,我们发现通讯器亮了红点,我父亲就让我带着一支军队立刻赶来了,还好赶上了。”
老实说,白昼和小随便这幅克莱皮囊完全就是两个极端。
克莱的皮囊是完美的,加上小随便是只狐狸,眼中即便是冷淡的都能勾人心魂,这也是小随便不愿意用这幅躯体出门的原因,他并不想被别人误解自己在抛媚眼,所以他时常冷着脸。
但白昼小麦色的肌肤很是健康,一双眼睛就像是藏着白昼流星,他双臂极其有力量,带着外放野性的美感,黑色的短发发梢有汗珠,在阳光下和他的眼睛一起熠熠生辉。
怎么说呢,小随便一下子十分有危机感,偏偏年与归和这人还聊得很是欢快。
“赶紧结束战争,别忘了还有卡斯。”他幽幽地说了这么一句,转头开始杀敌。
年与归猛地身子一顿,一拍大腿:“我靠把瘪犊子给忘了!!”
战争在第二天黎明的时候结束。
街道上,高楼的屋顶,树林间,河面上,全部都是虫族的尸体。
他们被邬恪聚集在首都,也被斩杀在首都。
邬恪是被诺曼抓住杀掉的,当然,杀得只是虫子的身体,在虫子死掉的瞬间,营养舱中的邬恪瞬间睁开了眼睛想要逃离。
可是这人忘记了自己是个腿脚不便的,刚站起来就摔了,整正好摔进了劳诺的怀中。
劳诺:“呵呵,邬恪将军就算是投怀送抱也不能减免你的罪行。”
??
谁投怀送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