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可怕的亲情4 - 全男公敌 - 甘甜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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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可怕的亲情4

“得了吧,上帝才可以决定我们的生死和命运!你,没有这个资格!”

电梯滴的一声开了,然后又关了。

二老的身影彻底消失了。

她对着空气喃喃的:“上帝说,不要与人击掌,不要为欠债的人作保,你若没有什么偿还,何必使人夺去你睡卧的床呢?”

是的,上帝是这么教导我们的。

还有什么世俗的道德观,可以大过上帝的旨意呢?

再说,他们今天之所有“妥协”,只要70万抵押贷款,那还是因为他们忌惮自己已经变成了一个“厉鬼”,否则,他们敢直接要500万。

我同情你们,那谁来同情我?

七十万贷款压下来,我找谁去?我卖身还是卖肾替你们还?

苗初秀不能做圣母。

苗初秀坚决不帮他们贷款,也决定不再去理他们了。

可是,想到这事情终究还是很气恼。

她瘫在沙发上,折腾到半夜睡不着。

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如果爷爷奶奶真的去法院起诉自己要拍卖房子,那该怎么办?

她当然早已把这段继承法读得滚瓜烂熟了。

以前自己没满十八岁也就罢了,还有个未成年人保护法给护着,可现在,自己年满18了,很可能法院会答应他们的分配遗产诉求――也就是说,自己必须向他们支付一百六七十万。

如果法院真的这么判决,那该怎么办?

难道真的又要卖房子了?

不卖的话,干脆做老赖?

可这老赖又怎么个做法?

或者,干脆答应他们的要求,帮他们抵押贷款70万?

毕竟,这是损失最小的方法了。

问题是,这抵押了,摆明就是自己去欠债70万。

而且还是自己借贷70万替最讨厌的四秀买房子――跟他们所谓的赡养、养老,八竿子都打不着。

又怎么肯甘心?

自己又怎么还得起?

她思来想去,愁得整夜睡不着。

她觉得这时候,自己应该马上去找个律师,可是,律师费很贵,思来想去,觉得请不起。而且,根据她自己研读的法律条款,她觉得请不请律师,自己都必须支付这170万,或者卖房子。

又合计自己卡上的余额,怎么算,也就十来万,就算一分不剩的给他们,也还差60万。

也就是说,凑不出这60万,自己就真的保不住自己的房子了。

第二天中午,律师函就到了。

是爷爷找的律师直接送到学校来的。

好在律师客气,打了她的手机,约她单独见面。

律师函上写得明明白白,二老要求按照法律条款依法继承儿子的遗产。因为苗初秀已经年满十八岁,是重点大学学生,已经有了自理的能力,二老念她无法拿出现款,所以主张卖房分现款。

只不过,他们把房款从早前的500万估价改为了600万,二老名正言顺要求分得200万现款。

200万也好,170万也罢,对于苗初秀来说,其实都差不多――反正也拿不出来。

可是,律师说得明明白白:二老直接要求卖房子,别的你也就不用管了。反正卖了房子,你还能落得三四百万现款,而且,你一个大学生,就住学校好了,再说,你拿着三四百万,还可以去买一套小一点的。

合不合法,苗初秀不去纠结,可是,她觉得这不合理。

就因为自己的父母当初拼死拼活挣下了这一套房子,所以,才有了今天的大麻烦――爷爷奶奶拿着200万,加上他们卖了自己的房子,高高兴兴的给了四秀换150平米大房子,可是,自己却得卖了大房子去成全他。

这是什么道理?

若是当初父母一毛钱也没留给自己,他们是不是就没辙了?

这间接就是自己出钱替四秀换大房子啊。

她不甘心。

她反问律师:如果我的房子爷爷奶奶需要继承,那么,他们卖房子的钱是不是该分给我?

律师答:他们还活着,有权决定自己遗产的归属。他们一分钱不给你,那么,你就一分钱也得不到。

见鬼了。

这是什么坑?

为什么有些人光有权利有些人却光只有义务?

太不公平了。

她不死心,她又问:买房子的钱,绝大部分是我母亲出的,因为父亲活着时每个月要给3000块给爷爷奶奶,父亲的收入本来也不算高,所以,现在这房子能不能不算父亲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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