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22.想跟过去的自己的告别
汪森重新躺下,小心翼翼避开受伤的肩膀,把被子胡乱搭在身上,闭上眼睛,打算消化一下刚才的对话,顺便思考青葵究竟值得多少顿饭。他这个人情总不至于要欠一辈子吧?虽然他不排斥一直和任越保持联系,如果说真要发展一个长久的朋友,汪森相信任越是一个很不错的选择,但欠人情这事儿,他心里会很不爽。
对面床铺的任越不会知道他的这些心理活动,他还沉浸在自己的话题中,他今晚到现在都没有丝毫困意:“你不好奇我为什么现在跟你说这些?”
汪森被从自己的思绪中唤出来,心里合计:是要开卧谈会吗?我之前怎么没发现这小胖子话这么多,还知道我这么多事?
不得不说任越的每一个话题都足够勾起汪森的好奇心。比如现在这个,他跟任越都一起住了两年了,对方突然暴露身份,肯定有个理由,于是他顺着问:“为什么?”
“我觉得你最近,少女心有些悸动。”月色不亮,汪森的角度也看不清对面人的表情,但从声音就能听出他是笑着说的。
“……”这算什么理由?值得暴露你隐瞒了好几年的身份?再说少女心,哪来的少女??
“都是学心理学的,我成绩还不赖,你当我看不出来?”任越成绩确实还不错,比汪森这个半路出家的好很多,不少课程都是他拖着汪森修过的。
“我没有。”汪森在狡辩。然后努力去想自己究竟哪里暴露了。就算他接触心理学比较晚,也是明确地知道恋爱这种情绪会在一个人的很多方面造成影响地。但是他现在严格来说,没有在一段恋爱关系里,他不觉得自己哪里跟以前有什么不一样的。他在宿舍的时间不多,跟任越交流的次数有限,上课的时候肯定没有异常表现,到底是哪里让对方觉察到了呢?
任越当然不可能相信汪森的辩解,还强调了自己的专业性:“我毕业论文的题目是《论恋爱心理对人状态的影响》。”
“你还真能毕业。”汪森对这种题目的论文能通过答辩十分意外。别说通过答辩,能通过选题都很奇葩了。他本人的毕业论文题目都不记得了,应该还是挺严谨的。
任小胖子没让汪森困惑太久,就给出了答案:“你最近比以前开心了。”
汪森没说话,他在想自己哪里看起来开心了?
“有了喜欢的人,你接触他之后身上带着一种满足。有时候你回来,脸上还会挂着若有似无的笑。”任越想了想加了个时间,“应该是从五月份开始的。”
“现在才八月。”原来自己才认识他三个月。汪森发誓他没有非分之想,或者说,他不敢有非分之想。哪怕盛情楠娶的不是他姐姐,他也不能去破坏人家家庭。这是他的道德底线。
只是感情这种事情似乎不受控制,他就只好跟自己说,我喜欢我的,等时间慢慢过去,总会换一个人喜欢吧?未来的事谁知道呢?而且他还听说,暗恋这种事挺容易破灭的。
盛情楠到底什么时候才会表现出一些雷人得不行的缺点?或者对自己展现出极大的厌恶,那汪森就能彻底从他的世界里消失了。
从别人的世界里消失,这种事汪森常做,他很擅长。
在那之前,他所有的心意必须好好藏起来,不能被盛情楠发现。
可是盛情楠真的对他很好,不仅关心他的生活,还会去翻他的成绩单,尽管目的仍待考证。他是一个特别合格的家长。汪森觉得自己的父母可能都不知道他研究生选了个什么专业,但盛情楠不仅知道,还对自己的情况很了解,知道自己班里有多少人,室友是一个爱吃的小胖子,认识自己大学时候的导师李董学。会带他买衣服,帮他系鞋带,陪他去旅游……他实在没办法承认自己是跟盛情楠“度蜜月”了,尽管这是沙宁萱强制塞给他的“福利”。
这是他二十多年来喜欢的第一个人,认识这三个月以来,似乎完全没有暴露任何缺点给他。不能跟盛情楠在一起,汪森心里肯定会有些遗憾。更遗憾的是,他甚至连被拒绝的机会都没有,他没法去跟自己的心上人表白。
黑暗中汪森向天花板伸出左手,只抓住了一片虚空,没有获得任何安慰。
汪森幽幽叹了口气问:“真的那么明显吗?”
“我能看出来的话,跟你接触比较多并且了解你的人应该也能看出来。”任越听出了汪森话里的意思,而且三个月的时间没有被汪森反驳,证明他没猜错。以汪森的条件,三个月都没把人拿下,情况可能比较棘手了,任越追问,“你不想别人知道?”
“嗯。”
“不能在一起的人?”
汪森沉默着没有回答,任越明白这沉默代表了什么。自己的小伙伴怕是爱上了一个直男,他可能,很难迈出那一步了。
“那还真是……节哀顺变啊。”
“没关系。”没关系,我还能偶尔陪在他身边,以弟弟的身份,做我能做的事。仔细想想,现在这样,似乎还是不错的。听说人长大了之后,都是靠降低预期来达到满足的,他可能正在尝试长大。
话题过于沉重了,任越决定换一个。
“其实我以前就见过你。”
“知道,在帖子里。照片拍的挺清晰的。”汪森肯定不想一直聊自己困难max的感情问题,顺着任越的话就回到了当年。他记得那帖子里附上的照片有三张,一张全身照,两张半身照,都能一眼就看出是他。
“不是。你跟小白哥第一次见面,我就在。”
汪森回忆了一下他和白亦的第一次见面:“啊,那场辩论我们赢了。”
“你在欢呼的人群中,明明在正中心,却从里到外都透着一种疏离。”
汪森没否认,而是问:“那时候你在做什么?”他是真的没有能想起来现场画面里有任越。那天人很多,欢呼笑闹,辩论结束之后他去跟白亦打招呼,他记得白亦夸了他,说以后有时间多来找他切磋,随时奉陪之类的。
“给小白哥他们收拾材料,顺便看看你。”
“你对我印象那么深,不是喜欢我吧?”汪森突然警醒。
“我还是喜欢女孩子的。”任越赶紧撇清,不过他从这里得到了一个新的信息,“原来你对自己的长相还是有一定认识的啊?”
汪森哑然失笑:“你以为?”
“我以为你不知道自己长得多好看。”汪森这种长相,周围会有再多花花草草都不奇怪。可任越和他一起住了两年,发现他周围人很少,连以前的朋友都没有来找过他。
汪森笑道:“知道是一码事,没必要表现出来让人恨。”
“你以前还是不介意被人关注的,但是我真正开始接触你之后,发现你更希望把自己装在壳子里。我以前只是觉得你有点可怜。现在觉得你太可怜了!明明是一只孔雀,却把尾巴藏起来跟鸡鸭混在一起。”
“你就这么比喻自己的?”
“我?我可能是只火鸡吧,谁让我比较胖。”
“那你肯定不喜欢圣诞节。”
“为什么?”刚问出来任越就反应过来了,圣诞节吃火鸡是传统。
汪森伸出左手搭在右肩的绷带上,指尖绕过不久前盛情楠查看他伤口时摸过的地方。喜欢一个人真的很棒,他甚至觉得伤口都不疼了。
“你上次说,你知道我喜欢什么类型的?”
“大概吧,类似小白哥那样的。”
白亦是个什么样的人?当年心理学系的第一名,在系内呼风唤雨,成绩单没有一个污点,各项活动都能参与一下,全能型人才。他是各科老师面前的红人,总有新颖的观点和想法让人耳目一新,读研究生是保送的。偏偏他还没有恃才傲物,对学弟学妹也都很照顾,复习笔记随便免费复印,各种问题都能耐心解答,完美得不像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