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不速之客 - 1992年的粉笔头 - 喝茶读书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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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不速之客

第44章不速之客

“赶紧,赶紧。”

李洁催促我道。

“你慢慢吃吧。”

“你别管我了,赶紧回去吧,今天谢谢你了,下次我也去小卖部热饭。”

“哈哈,你还不信我?小卖部是没法热饭的,下次热饭还找我啊。”

“下次再说吧,你快点回吧。”

家里,妈妈已经做好了饭。

餐桌左边写字台上的收音机里播放着《bj人在纽约》的广播剧。

“你说清楚,谁是失败者?我不是失败者,我是厌倦,我讨厌,我讨厌他妈的纽约,我讨厌这里的一切。”

浑厚的男中音极富有磁性,代入感极强,深深吸引着父母每天中午按时打开收音机。

声音里的故事,成了我们午餐时多出的一道菜。

爸爸已经吃完饭在餐桌右边的床上了,他斜靠着叠起的被褥,裤脚卷得老高。

“爸,你的这个腿毛也太长了吧!”

我看着爸爸长长的腿毛密密麻麻地覆盖在两条小腿上,就像教室墙角的地衣。

“我给您剪了吧。”

“你知道什么?腿毛多表示肾气、肺气充盈,新陈代谢旺盛,表示我身体好。”

“我还是给您剪了吧,腿上光光滑滑的,多清爽啊!”

我放下碗筷,说着就要去抽屉里找剪子。

“你快吃你的饭,别多事。你懂什么呀,腿毛多,可以保护腿部骨骼和肌肤,干嘛要剪掉?”

“你骗人的吧?”

有一次爸爸骗了我之后,我就对爸爸的话半信半疑。

那次是我无意中发现爸爸的中指上长了一个“瘊子”,形似水泡,呈半透明状,但比水泡硬度高。我问爸爸,这是怎么长出来的,爸爸说,是因为用手指了天边的彩虹才长出来的。

什么?用手指彩虹,手指会长泡?真是莫名其妙。爸爸说,对了,只能用眼睛看,不能用手指。我问为什么,爸爸说这是古训,没有为什么。

我是百思不得其解,想来想去终于发现了一个疑点。正常人用手指,都是用食指,哪有用中指的,爸爸肯定是骗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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