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大获全胜
审判长:大家保持安静。下面开始法庭辩论,根据双方的诉讼请求以及被告的答辩,本庭总结以下争议焦点,请原被告围绕争议焦点进行辩论。
1.被告是否应该净身出户
2.被告是否应该每月支付两万抚养费
3.被告是否应该向原告支付精神损失费2万元。
审判长:原被告双方对法庭总结的争议焦点是否有异议
原告:无异议
被告:无异议
审判长:下面开始法庭辩论,首先由原告方发表辩论意见:
原告: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原告已经向法庭提供了双方签字的离婚协议,以及经过公证机关公证过的公证书。
两份文件上都写明被告同意净身出户,因此我方的请求具有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
审判长:被告发表意见
被告:审判长,审判员。
要弄清被告是否应该净身出户,我们首先要清楚,离婚协议在法律上的功能是什么。
离婚协议是协议离婚必备的法律文件之一,顾名思义,如果两个人没有离婚,那么这个协议怎么能叫离婚协议呢?
同理,两个人没有去领离婚证,这个协议怎么可以生效呢?
因此,被告方认为,虽然这个协议已经被公证,但是他生效的条件还没有具备,如果想让他生效,原被告必须要领取离婚证。
果然说完之后,观看直播的网友似乎也听明白了一些:
----被告律师说的好像有点道理啊,你没去离婚还叫啥离婚协议啊
-----把我搞糊涂了,我也不知道谁有理了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真是糊涂账,看法院咋处理吧
……
审判长:原告方我问你一个问题,这个离婚协议第十条写着,双方签字并领取离婚证后生效。
你们认为这个协议已经生效,那这个条款你们怎么解释?
审判长抛出这个问题后,原告方律师愣了一下。
她支支吾吾的说道:“这个这个……就是代表两个人签字了就生效了或者领取离婚证了也生效了。”
原告方律师说完之后,法官感觉她的解释牵强而又滑稽,弄的法官嘴角都翘了一下。
审判长:被告针对原告刚刚的意见说一下你的看法
被告:我想刚刚原告方律师的说法恐怕她自己都不相信。
协议约定双方签字并领取离婚证才生效。
大家注意协议里用的是并而不是或,那么原告律师难道不明白两者的区别吗?
我想显然不是这样的,所以她的解释是如此的苍白。
果然说完之后,原告律师的脸顿时就红了一大片。
原告则失望的看了旁边的律师好几眼。
果然旁边的被告,小声夸赞道:“果律师,你真厉害,佩服。”
审判长:法庭提醒一下,原被告双方律师作为专业的法律人士,发表意见要符合自己的身份
审判长的提醒明显是对原告方律师的一个小小的警示。
审判长:接下来针对被告是否应该每月支付两万抚养费发表辩论意见。原告方你们先说一下,要两万抚养费的依据什么。
原告:我们之所以要求被告一个月支付两万的抚养费是因为,婚生女每个月请一对一家教,上辅导班,购买衣服花费巨大。
审判长:被告方针对原告的意见发表你们的观点
被告:首先我们明确一点,孩子的支出是由父母共同分担的,并不是全部支出都由我们来承担。
其次,孩子的抚养费需要综合考虑当地的生活水平、孩子的实际需要、原被告双方的收入水平确定。
第三,根据法律规定孩子的抚养费一般为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之间。那么,被告每个月收入15000元,原告竟然要求我们每个月支付2万,这难道不荒唐吗?因此,根据法律规定,被告每月支付的抚养费数额应该在3000到4500之间而并不是原告所主张的每个月两万元。
审判长:下面针对原告是否应该向被告支付精神损害赔偿100万元发表意见,原告方说一下你们的观点
原告:被告出轨是明确的显而易见的,他给原告造成了巨大伤害,他的行为违背了夫妻忠实义务,因此被告应该向原告赔偿100万元精神损失费。
审判长:被告发表意见
被告:首先,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必须要提供证据来证明被告存在出轨行为。
而原告所提供的视频证据因不具有合法性而不能被认可,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原告对其主张的事实并没有完成举证责任。
所以,原告要求被告赔偿100万是毫无根据的。
审判长:现在休庭,十分钟后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