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陈楚在法庭火力全开 - 抓住一个漏洞,大佬儿子改判死缓 - 不是雄鹰做蜗牛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第126章陈楚在法庭火力全开

审判长:接下来由公诉人发表辩论意见。

此时的检察官已经失去了开庭之初的斗志。

最初的那点斗志早就被陈楚之前的那些灵魂之问消磨殆尽。

公诉人缓缓开口说道:

公诉人认为,刘芳主观上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并造成了一人死亡的后果,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诉人在法庭上进一步解释道:

刘芳持刀多次捅刺他人的行为,明显有故意剥夺他人生命权的故意,且在被告人应该感知被害人可能出现死亡的特征时,依然继续捅刺被害人。

从被告人的行为来看,他对被害人的死亡结果是一种积极追求的心态,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后果,仍希望这种后果的发生。

因此,被告人刘芳在主观上积极追求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在客观上实施了杀人的行为并且造成他人死亡,因此,她的行为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此时,法庭的气氛已经进入到了焦灼状态。

线下观看庭审直播的网友也不再进行讨论,大家似乎都在秉着呼吸,期待着被告的辩护人如何应对。

审判长:下面由被告方发表意见。

陈楚终于等到了发表辩论意见的机会。

在前面针对刘芳的所有提问其实都是在为这一刻进行铺垫。

就好比,一个学生十二年的寒窗苦读都是在为高考那几天进行铺垫是一个道理。

他用余光环视法庭一周,提高一个音调说道: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那么,国家在立法之时,为什么要赋予公民正当防卫权呢?

他看了眼被告席上的刘芳,缓缓开口道:“国家之所以要赋予公民正当防卫权,那是因为国家在立法时就已经考虑到了,万一我们深处险境,无法及时向公权力求救时,法律赋予要每个深处困境的公民防卫权”

陈楚说到这儿时,审判席上的三位法官面露微笑频频点头。

正在观看庭审直播的姚东,听完陈楚的这番话后,激动的起身欢呼道:“看见没有,这才是最高境界的刑事辩护。法律条文在他面前早就不是冰冷的文字了而是一个个生动的画面。”

在法庭上,公诉人见陈楚要将合议庭的思路带偏,急忙示意要发表意见。

审判长:请继续发表意见。

公诉方:我们认为,在本案中,被告人刘芳所面对的情况没有达到紧迫的状态,不具有适用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

审判长:由被告方发表继续发表意见。

陈楚:辩护人为,刘芳的行为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实施的正当防卫。

她遭到的不法侵害包括非法拘禁和被多次殴打,被逼迫拍摄有辱人格的裸照,甚至面临被侵犯的险境。

大家试想,如果最后一次刘芳没有逃出那个地方,那么她会面临什么样的处境呢?

轻则被继续殴打、拘禁,重则可能面临被侮辱甚至丢掉性命。

难道一个柔弱的女子在面对众多男人对他进行持续殴打、拘禁、侮辱的情况下还不算情况紧迫吗?

面对陈楚的这番话,坐在对面的公诉人低下了头。

被告席上的刘芳则哭成了一个泪人,因为陈楚刚刚将她所有的委屈都给说出来了。

观看直播的网友们听了陈楚的这番发言后,纷纷起身鼓掌。

他们欢呼道:“陈律师好样的,说的好。支持法院判决被告无罪。”

现在休庭,待合议庭评议后,稍后宣判。

在法庭等待宣判的过程中,每一秒钟似乎都被无限的拉长了。

大概半小时后,合议庭成员身穿法袍,一脸严肃的回到了审判席。

书记员面向大家说道:“现在开始宣判,全体起立。”

控辩双方纷纷起身等待着审判长宣读最后的判决:

审判长手持判决书,一脸正气的宣读道:

本院认为,被告人被不法分子骗入传销窝点,多名不法分子对其进行非法拘禁、殴打并对其实施侮辱行为。

被告人刘芳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实施防卫行为于法有据,符合正当防卫的规定。

因此,本院判决,被告人刘芳无罪,予以当庭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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