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九章我想離婚(二)、打工人,捲起來吧
第四百四十九章我想離婚(二)、打工人,捲起來吧琳端著早餐剛走到寢宮門口,就聽見了前後兩個問題,險些把手裡的銀盤都扔出去——她,她聽見了什麼?離婚?女王陛下跟親王殿下,安娜夫人跟公爵大人嗎?不是,前者剛剛舉行婚禮,後者結婚已經快二十年了,怎麼就,就說到離婚了呢?
陸希其實也有點驚訝。她確實是在暗示離婚的自由,但她倒沒想到,第一個有所行動——至少是看懂了暗示的,居然是安娜。
「你沒有說『只有死亡可以把我們分開』。」安娜沉默良久,終於像下定了什麼決心似的說道,「我想你不是不愛他,只是要保持離婚的權力。」她抬頭看著陸希,「女王,也是公民嗎?」
「女王當然是公民。」陸希有點詫異地笑了。她還以為安娜並不關心法律的事兒,但現在看來,可能公爵家的姑娘,在某些問題上還是比平民更敏銳一些,所以讀書識字擴充眼界的確是必要的事,哪怕讀的可能都是風花雪月,看的都是勾心鬥角,也比完全的無知無識要好。
王都現在的情況不算壞,最遲今年冬天,掃盲班可以辦起來了。
「女王也是公民——」安娜自言自語地重複了一遍,又像要驗證什麼似的追問道,「那女王有離婚的權力,其他人也有嗎?」
陸希肯定地回答:「有。但不同的原因,在分割財產的時候會有不同的判決。」隨隨便便就要不負責任地拋棄家庭,這種權力那就休想!否則照著有些貴族的狗德性,大概巴不得把妻子一腳踢開,還不用給她花錢。
是的,光明大陸的這個婚姻制度那也是糟糕得很。就拿安娜夫人來說吧,這還是公爵的女兒,已經是有陪嫁的人,但其實也支撐不了身為貴族的開銷,所以日常還是要花馮特公爵的錢。
既然花的都是丈夫的錢,那離開了丈夫自然就沒錢了。貴族不能輕易離婚,但平民很多的婚姻都沒有去教堂,所以離起來倒是比較方便——妻子淨身出戶就行,至於回到娘家以後怎麼辦,多半就是被兄弟再嫁出去一次。只不過二婚頭雖然也一樣能嫁出去,但婚姻對象的質量多半不如頭婚。
所以對於大部分已婚女人來說,做寡婦可能是最好的結果了,因為她繼承了丈夫的財產,甚至有時候還能繼承爵位。就比如蘇菲亞夫人,成為國王的情婦之後,她這個寡婦可值錢了,追求者當中竟然還有比她小十幾歲的年輕人,都是貴族家的幼子之類,自己沒什麼財產可繼承,就追求一個有錢寡婦——要是還有地位那就更好了,通過同一個女人,他還能跟國王親近親近呢。
陸希對此只能感歎一句「貴圈真亂」,但她對貴族們毫無希望的道德標準不感興趣,她看到的是女性陷在婚姻裡的困境。
還以安娜夫人為例,如果她提出離婚,首先教會是不贊同的,這等於違背了當初在主面前許下的諾言——有一說一,陸希覺得什麼諾言就是個借口,教會不過是把君權神授那一套又搬到婚姻裡來,人為地凸顯神的權力罷了。
但既然離婚為教會所不喜,那安娜的父親和兄弟是絕對不會支持她的,甚至不會接受她回家,她只能帶著自己的陪嫁另找地方生活。至於貴族們的交際圈,那就更不會留她了。
在這種情況下,陸希倒也很能理解一個貴族夫人沒有提出離婚的決心了,那是要你斬斷以前的全部聯繫,重新去一個你完全不熟悉也不適應的環境中去重新開始,得不到半點幫助,只有排斥與責備。
在她那個時代的女性,有更多的工作機會和相對更自由的出行,尚且不是所有人都有斬斷過去無視指點的勇氣,更遑論這些自小受到的教育就是找一個合適丈夫的貴族女性了。
然而,跟平民的女性比起來,她們已經算是好的了……
陸希把自己的婚禮誓詞都刻意修改,就是為了打開離婚自由的這扇門,但就目前來說,跟滿足平民溫飽這一點比起來,離婚自由還算不上燃眉之急,所以她也沒想到,有人這麼快就有了反應,而且還是安娜。
安娜想離婚,那實在太容易理解了,要是換了陸希哪兒還能忍20年,20天都忍不了!即使另一個當事人是馮特公爵,是她親爹,她也得說,安娜想離婚有理!
「所以,您是真的要離婚嗎?」
安娜到底還是有些不安:「如果——」畢竟馮特公爵現在可是女王的父親啊,如果她提出離婚,這個,這個……首先女王就會被人議論的吧……
「如果您想離婚,我可以給您安排。」目前她還沒組建起什麼法院之類的部門來,這種事按說得歸市政廳管,但王都的市政廳,只管管外城的平民,真要把這件事推給他們,怕不把整個市政廳的人都得嚇趴下。
「你,你不怪我嗎?」安娜忽然間淚盈於睫。
這二十年的婚姻生活,她過得好嗎?當然是不好的。
不是說馮特公爵多差勁,據安娜所知,比馮特公爵差勁的貴族有的是。結婚之後到處找情婦的,把家裡的女僕都拉上床的,對妻子吝嗇的,種種種種大有人在,馮特公爵還算是好的呢。
但是——意難平。她締結了一樁根本不存在的婚姻,二十年來馮特公爵沒有把她視為妻子,只當做一個叫做「伯爵夫人」的角色而已。她鬧騰,她支持法比安,她給剛回來的陸希使絆子,都是因為這口氣,二十年來一直噎在她胸口,上不來也下不去。
當初她結婚沒有選擇,但至少還抱著對婚姻的一點憧憬;後來她也沒有離婚的選擇,既是教會不允許,也是自己沒有底氣。
其實在旁人看來,她現在的日子過得很好。以前陸希是女公爵的時候,她這個公爵夫人還算是個虛銜,但陸希加冕之後,就正式把馮特公爵的爵位定了下來,安娜也從伯爵夫人,變成了實實在在的公爵夫人。
而且她現在可是社交圈裡的第一人,永遠引領著王都的流行,多少人對她的小宴會趨之若鶩。從前紅極一時的什麼提香夫人,什麼蘇菲亞夫人,現在都得反過來巴著她,希望能從她這裡沾一點光。並且這些光彩,她並不是完全依靠別人得來的。雖然推出的產品都是陸希搞出來的,但她設計服飾的能力,還有帶貨的能力,都是得到陸希肯定的——倘若換一個廢物,陸希未必會把這些事都交給她。
如今一旦工坊有什麼新品,第一件事就是送到她這裡來,讓她來做「廣告策劃」。看著她設計出來的衣服引來眾人矚目,看著她做的策劃一次次把貴族們的腰包掏空,她漸漸體會到了陸希所說的「成就感」。
有了成就感,她之前那空虛的人生被填滿了。她再也不在意自己的婚姻是個什麼樣了,她有更重要的事情要關注!
如果這樣一直過下去,其實也沒什麼不好,她是喜歡享受萬眾矚目的感覺的,現在的日子,已經很合她的心意了。
但是,偏偏她在女王的婚禮上,聽到了那樣的誓詞。
馮特公爵作為一個男人,終究是有點粗心的,他認為陸希跟海因裡希結婚,主要是因為海因裡希贊同她的觀念,並且還能提出有力的支持——他可是個大魔鬼,現在又是無盡深淵的一方領主,有了他就等於有了一群魔族的武力支持,這麼大的助力誰能放著不要?
當然,如果讓馮特公爵來選,他更傾向於何塞,魔族嘛……畢竟還是讓人不大放心。
但何塞也有個問題,就是一旦拿回千島之國,他其實就不那麼依靠陸希了。而海因裡希身為魔族,卻只有陸希會正常地接納他,所以他不得不忠心到底,因為他的利益全來自陸希,不能背叛。
盟友的話,當然就還是能掌控的最好。
但是安娜夫人以女人的敏銳,看得出來陸希絕不僅僅是為了什麼利益。
這大概也跟她不怎麼關注政事有關,比如說安娜根本就不知道海因裡希的真實身份,所以她的觀察就少了利益方面的干擾——她覺得陸希選擇海因裡希根本沒啥好處,肯定是真愛了!
當然這種結論其實也是有偏頗的,但不得不說,反而是誤打誤撞看到了本質。安娜看到了他們談話時的默契與愉快,有時候甚至連話都不用說,一個眼神就能表達和瞭解。
而且,女王是那種會為了利益妥協的人嗎?當初她剛回到長雲領,還是個工具人的時候就敢直接拒絕跟丹尼爾的婚事,當面跟馮特公爵辯駁呢。現在她都是女王了,還有什麼能讓妥協的?
但是她選擇了自己心愛的人,卻吝於在婚禮上許出一句「生死不渝」的誓言。
有些貴族大概會覺得,這正是因為她身為女王,高高在上才可以如此,就像只有騎士向領主效忠,沒有領主對騎士表忠心的必要。但是安娜可不這麼認為——真要是高高在上,還選一個男僕出身的騎士?
她就沒見過比陸希更不像個「貴族」的貴族了。
所以,在其他人驚訝於女王特立獨行的婚禮時,安娜咂摸出了一點別的滋味——這是要否決教會的權威,把離婚的自由還給結婚的人呀!
也就是說,哪怕教會不允許,也能離婚?
有些念頭一旦生長起來,就按不住了。這麼多年來噎在胸口的那口氣,因為之前的成就感被壓下去的,現在又浮了上來。
她想離婚。不為別的,就為了表示她不滿意!哪怕有神的祝福壓在上面,有教會的權威逼迫著,她也有不滿意的權力!
但是如果這樣做,讓女王被人非議呢?女王固然是要打破教會的禁錮,但她會願意自己成為談資和笑話嗎?
這就是安娜來了兩次,卻又掉頭回去的原因。她感覺到了陸希的意圖,但她不知道陸希願不願意她來做這個破冰的人。或許女王會希望其他的人來開這個先例,比如說——安娜開始回想哪些貴族的婚姻可以申請離婚,但她一瞬間就能想到好多根本不合格的婚姻,卻想不到一個會提出離婚的貴族夫人。
所以,陸希會願意讓她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