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诉说身世
罗星把两大桶热水送进母亲的房间,让妈妈帮妹妹先洗个澡。这一老一少两个女人,就象是失散多年的母女重逢,有着说不完的话。讨饭女告诉了罗妈妈一切。
我叫福娃。父母希望我将来能过上好日子,给我取了个这么好听的名字。姓什么,我不知道,祖籍在哪里?我也不知道。
父亲是个孤儿,自幼讨饭,他也不知道自己姓啥,是哪里人。只知道自己叫臭蛋。
母亲也是个讨饭的孤儿,只知道自己叫丑妮。孤独的两个讨饭的人相遇了,就坚定地走在了一起,互相有个伴儿,也有了个照应,不在感到孤独。
父亲讨饭,讨来的第一口饭总是先给母亲吃。后来有了我,这第一口饭,总是先给我吃。父亲总是最后吃。遇到好心人家,人家不光给饭吃,还会找几件婴儿的衣服给我穿。我是穿着百家衣,吃着百家饭,四处流浪着长大的。
在我七岁那年,我们路过一片荒原坟地,从树丛里突然窜出一条疯狗,直接就扑向母亲和我。为了保护母亲和我,父亲和那条疯狗展开大战。最后,那条狗被父亲打死了。父亲自己也多处受伤。当天夜里就开始发高烧说胡话。父亲一清醒过来,就告诉母亲,那条狗身上有病毒,要离它远点,防止被传染……
第二天晚上,爸爸就死了。
附近的村民知道了,说爸爸为当地除了一大害,做了一件大好事、大善事。他们给我们送来了吃的穿的,还要帮着把爸爸埋葬。妈妈说,你们帮我把丈夫火化吧,我要把骨灰背在身上,我们一家三口永不分离。
原来,这条疯狗在这里已经“疯”了一段时间了。村民们都不敢单独行动。他们联起手来,要除掉它,这条狗就隐藏了起来,好象它也知道自己作恶多端,不会有好下场。
好多乡民流着泪,帮我们把爸爸的尸骨火化。从此,我和妈妈就背着爸爸的骨灰四处讨要。
我十二岁那年,我和母亲夜宿在一个小树林中,半夜里,妈妈为了救我,被一条毒蛇咬伤,若不是妈妈,我这条小命就被那条毒蛇缠死了。从此,我就背着爸爸妈妈的骨灰到处流浪,若不是遇到罗星哥,我还不知道自己这条小命有没有呢?……
罗星的妈妈一边听,那成串的眼泪一边往下流。
“好闺女,这样的生活结束了。你找到家了。我就是你的另一个亲妈。”
罗星的妈妈一边说,一边伸出胳膊,将福娃紧紧抱在自己的怀里。两个人互相为对方擦着眼泪。
罗星的妈妈把自己年轻时的衣服找了出来,给福娃穿上,样式有点古典,福娃倒更象个淑女。当时,福娃已经15岁,比罗星小两岁。在农村,这个年龄段的女孩,大部分都已经出嫁。
这一天,家里只剩下母女俩,罗妈妈笑着说话了:
“福娃,我问你一件事,你必须说实话,说心里话。”
“妈妈,你问吧,我从来不说瞎话。”
“你现在是妈的亲闺女。你愿意不愿意做妈的儿媳妇?”
福娃的脸一下子变得绯红。她笑着说到:
“这要看罗星哥。他同意,我就当你的儿媳妇,他不同意,我还是你的亲闺女。不管怎么样,反正我是要叫你妈。”
这最后一句话,把罗妈妈给逗乐了。你真是个好闺女、好媳妇。你再当几天好闺女,让我准备准备,给你们举行婚礼。
婚礼的仪式十分简单。对福娃来说,这却是非同寻常人生的开始。
自从罗星和福娃结婚后,小日子过得很舒心。白天,他们一块儿下地干活儿,走路手拉手,锄地肩并肩。不管干啥事,都是形影不离。
晚上,在月光下,在自家的小院里,胡星手把手地教福娃练拳术。福娃笑着说:
“我一个女孩,学什么拳?”
胡星说:
“你忘记路上被人欺负了?”
福娃笑了:
“若是我打跑了三个男孩,那我也就遇不上你,也嫁不到这个家来了。这个家有你一个人会拳,也就足够了。”
无一错一首一发一内一容一在一6一9一书一吧一看!
胡星说:
“那不行,我又不会分身术,一半跟着你,一半跟着妈。我们又不能事事都在一起,若是没有了……”
一个“我”字还没有出口,嘴就被福娃用手捂上了:
“好,好,我学,我学。”
后来,福娃称呼罗星不单纯是“哥”。她动不动双手一抱拳:“师傅,请。”
妈妈看到小两口的恩爱,心里有说不出的高兴。虽然生活并不富裕,但一家人快快乐乐,小院里从早到晚,天天充满笑声。
这天,福娃感冒了,躺在屋里床上休息。罗星和妈妈在院里说起了悄悄话:
“妈妈,咱们把福娃爸妈的骨灰,也埋进咱们家的坟地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