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大元帅布告檄文;孔博儒宣立军规
“奉天征魔大元帅刘,泣血布告于皇天厚土曰:
夫天下乃天下人之天下,非独魔人之天下;中原乃人族之中原,非魔族之中原;财帛乃天下人之财帛,非独魔人之财帛;
古者,人族居中夏,魔、妖居外域;人族为头首;魔、妖为手足;乃天之定分也。
狡虏魔人,觑我前朝君昏臣暗,水旱频发,盗贼蜂起,流寇横行,武备不整,恃力入关,建此伪朝,立此恶法。
夺我人族土地;掠我人族财帛;淫我人族美姬;役我人族豪杰;至今已近百年矣。
若豪杰不甘戮辱,稍有反抗,则动污以谋反大逆,诛戮九族,乃欲我人族代代为其牛马奴隶,予取予求,任杀任剐!
呜呼!魔贼欺我人族之无人甚矣!此等人族惨祸,乃开天辟地以来从所未闻也。
滋彼魔君无道,奸邪高张,即使魔族人中。道义之儒,悉处下僚,斗宵之辈,咸居显职,君昏臣暗,吏酷官贪,水惨山愁,妇号子泣,以致彗星流陨,天怨于上,山崩土裂,地怨于下,鬻官卖爵,仕怨于朝,苛政横征,民怨于乡,关税重征,商怨于途,徭役频兴,工怨于肆。
本帅仰观俯察,正当伐暴救民,顺天应人之日也。爰率文武臣工,共襄义举!
义旗一举,响应万方。大快人族之心,共雪人族之愤,振我神武,重整乾坤。宏启中兴之路,建画万全之策。扫除魔氛,廓清寰宇。复我人族江山,立我人族社稷!
布告四方!咸使知闻!”
念毕!复鼓足中气,对台下兵士曰:
“各位兄弟,今吾等已举大事,鄙人才德浅薄,却受各位拥戴推为征魔大元帅,若兄弟当中,有才德兼备者,或受兄弟们举荐,或自己毛遂自荐,能担此任,鄙人则立马让贤,勿负弟兄们及天下人族厚望!有无此等人?”
“大元帅过谦!若大元帅不担此重任,天下何人能担之?大元帅休辞劳苦,率领我等踏翻这魔族江山,复兴我人族社稷!”
“若兄弟们皆认为某能,那某亦不敢推辞,但我等所举之事,乃是族诛之事,发则只有一往无前,无有任何退路矣,或推翻魔贼江山,我等另立新朝,列位封侯拜相,子孙永享富贵。或则身首异处,妻子受戮,九族皆灭。此乃九死一生,无比艰难困苦之事,列位可有心理准备!”
“有!我等纵使粉身碎骨,肝脑涂地,亦随大元帅踏翻魔贼江山,兴复人族社稷!”
“好!但是,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若我等想练成一支百战百胜之无敌之师,必先立军法,军中无论地位尊卑皆听号令行事,请二弟孔博儒先宣布军法。”
孔博儒立站出列,大声念曰:
“其一:闻鼓不进,闻金不止,旗举不起,旗按不伏,此谓悖军,犯者斩之。
其二:呼名不应,点时不到,违期不至,动改师律,此谓慢军,犯者斩之。
其三:夜传刁斗,怠而不报,更筹违慢,声号不明,此谓懈军,犯者斩之。
其四:多出怨言,怒其主将,不听约束,更教难制,此谓构军,犯者斩之。
其五:扬声笑语,蔑视禁约,驰突军门,此谓轻军,犯者斩之。
其六:所用兵器,弓弩绝弦,箭无羽镞,剑戟不利,旗帜凋弊,此谓欺军,犯者斩之。
其七:谣言诡语,捏造鬼神,假托梦寐,大肆邪说,蛊惑军士,此谓淫军,犯者斩之。
其八:好舌利齿,妄为是非,挑拨军士,令其不和,此谓谤军,犯者斩之。
其九:所到之地,凌虐其民,如有逼**女,此谓奸军,犯者斩之。
其十:窃人财物,以为己利,夺人首级,以为己功,此谓盗军,犯者斩之。
其十一:军民聚众议事,私进帐下,探听军机,此谓探军,犯者斩之。
其十二:或闻所谋,及闻号令,漏泄于外,使敌人知之,此谓背军,犯者斩之。
其十三:调用之际,结舌不应,低眉俯首,面有难色,此谓狠军,犯者斩之。
其十四:出越行伍,搀前越后,言语喧哗,不遵禁训,此谓乱军,犯者斩之。
其十五:托伤作病,以避征伐,捏伤假死,因而逃避,此谓诈军,犯者斩之。
其十六:主掌钱粮,给赏之时,阿私所亲,使士卒结怨,此谓弊军,犯者斩之。
其十七:观寇不审,探贼不详,到不言到,多则言少,少则言多,此谓误军,犯者斩之。
其余行军,攻城,守城等细则,由各营头目另行颁布。”
那孔博儒言毕,退回原位端坐。
那刘一锐见孔博儒已将军规宣读完毕,乃起身向众弟兄问曰:
“众兄弟,军规是否已清楚,若违犯则受罚受斩,是否心服!”
“一切全凭大元帅裁处!”
那刘一锐听了此言之后,忽然勃然作色厉声曰:
“目下我军中,犯禁该斩之人该如何处之?”
此时,其属下兵士方知,此首领非但武功盖世,义薄云天;且深知兵法,极善治军。
某些趁乱打劫,奸污魔族女子,为非作歹之人,心下不禁忐忑不安,不知此首领将如何处置彼等。
当然,亦有不少奸滑之徒,以为自己虽然做了不少违禁之事,然自己来个死不认账,料都是自家兄弟,应该无人揭发举证。
当然,大多数兵士皆作战时极其勇敢,而又无任何违禁之行。且对那些趁火打劫,奸**女,为非作歹之行腹诽不已,皆觉得元帅所行虽然严厉,然若想成大事,与魔族争天下,必须如此方可。
那刘一锐见下面兵士皆忐忑不安,小声议论,复开言曰:
“因为吾等以前乃是拉舟苦力,未识军规,不知法度,所以违反其他军规之兄弟,记住以后不可犯禁,下不违例即可。
但是,犯有奸**女,抢劫财物之弟兄,请主动站出来接受处罚,犯此禁者非是未识军规,不知法度可以推诿也,是人即该知此禁不可犯也。
若有人胆敢以为所做隐秘,人鬼不知,妄想蒙混,则无需出列,到时自有人将其请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