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楚喜和闻阳四平八稳地谈着恋爱。
之所以用这个词,是因为在楚喜看来,她还在适应期,而闻阳觉得这应该叫“热恋”。
楚喜是慢热的性子,闻阳的沸腾,正好能加速她的“升温”。一杯凉水和一杯热水相兑,温度取决于哪方更多。
总之,在旁人眼里,他们两人还是很甜蜜、腻乎的。
确定关系后,楚喜第一次去“向阳处”,闻阳把她带到员工们的面前,无须他介绍,他们齐齐开口喊“老板娘好”,把楚喜叫了个大红脸。
她那张脸是“无限续杯券”,只要她去,就有人问她“要喝什么”,如果闻阳在,就是他来冲。
闻阳是个很大方的人,还在追人他就送楚喜一只价值五位数的象牙碗,后面看到一套十九世纪的欧式银制餐具,他也购下来,赠予她。
美则美矣,毫不实用。
闻阳说:“留着能升值,或者当传家宝,也不亏。”
楚喜说他是败家子。
他不以为耻反以为荣:“钱不就是用来花的么。”
他那些爱好没一个不烧钱的,报复性消费似的,闻振业初起时还骂他,后来也麻木了。
闻阳又说:“天生一物降一物,婚后我的钱归老婆管,肯定不会这么瞎倒腾了。”
楚喜觉得现在说这个为时尚早,故而装傻不应。
以闻阳潇洒自如的性子,他也不在意。
三十岁,他才毕业几年,事业稳步上升,年纪正当好,他还想多谈几年恋爱,过过自由的二人世界。
他那么说,不过是给楚喜底气:他对这段感情,是认真的。
平时来楚喜家蹭饭的人,除了叶婕,如今又多了一个闻阳。
闻阳不舍得让她一个人忙,做饭他不会,但洗菜、切水果、榨果汁他能行啊。
本来,楚喜觉得不能打消他积极性,后面嫌他洗得不干净、切得不好看,在厨房还碍她手脚,实在忍无可忍,把他轰了出去。
叶婕看热闹看得起劲:“闻老板,你不用管她,最开始我也这样,现在当米虫习惯了。”
闻阳悻悻的,吃完饭,他又主动揽了洗碗的活,这回楚喜没拦他。<
叶婕自知再待下去就是20万瓦的电灯泡,拎包走人。
她完全是多虑了。
他们散完步,闻阳就会把楚喜送到家门口,自己再开车回家,他不会留宿。
若告诉给叶婕,她八成不会相信,他们谈这么久的恋爱,除了接吻、拥抱,还没做过什么。
楚喜也去过他家几回,甚至碰到过他母亲。
那是一个看起来顶多四十多岁的妇人,因为保养得当、打扮入时,楚喜总算知道他穿衣审美是向谁学的了。
她本还以为,像他这种家庭条件,父母对她会从样貌到性格进行百般挑剔,未曾想,才见第一面,她母亲便送了她一只老坑玻璃种的玉镯。
赵雯玲说:“你是阳阳带给我看的第一个女孩子,你们好好过,这是阿姨的一点小心意。”
一点?
好了,她也知道他的败家是来自遗传的了。
楚喜不知道的是,赵雯玲是受了闻阳的示意。
他和她说:“她有点社恐,你对她好点,不然她会怕,心里想些乱七八糟的。”
赵雯玲说:“知道啦知道啦,保准不会吓跑你媳妇。”
她又碎碎念:“真是有了媳妇忘了娘,还是养女儿好,女儿是贴心小棉袄,儿子是破洞牛仔裤”
闻阳气笑不得。
至于那镯子,他也不知情。
楚喜打心底里不敢收,他们才谈多久?她思维发散,她想说不定这是婆婆送儿媳的,万一他们最后走不到一起,再退还还不如一开始就不收。
闻阳猜不到她心里这么多弯弯绕绕,说:“收着吧,下回去我家,多买点东西回礼就是。”
楚喜知道,他说的是他父母家。
她想,也好,就收了。
八月底,母亲打电话来,说楚喜的表妹刘梦慈大一快开学了,先来祁州玩几天,理所当然地,要入住楚喜家。
俗话说有其父必有其女,大概又是父亲不好拒绝,答应了人家。
楚喜以为就刘梦慈一人,闻阳说要载她去车站接人时,楚喜就同意了。
可是看到姨妈一家大包小包地出站时,楚喜都要窒息了。
她很想跟父母说,不带这么坑女儿的啊。
姨妈说:“梦慈头回上大学,我跟你姨夫不放心,就跟着一起来了。”
她说话嗓门大,还带了浓重的方言口音。
楚喜不情不愿地“嗯”了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