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贵人忘事太子冷眼看着被侍卫押进……
第120章贵人忘事太子冷眼看着被侍卫押进……
太子冷眼看着被侍卫押进来的两名女子。
左边的女子更为年轻,打扮质朴,也难掩姿容。右边的女子……竟然半张脸都布满青记?太子忍不住多看了一眼,实在毫无印象。
与此同时,御史宋钊、晋王等人被再次传唤。这一次,裴太傅也被请了过来。
庆兴帝有心想让这件事彻底结束。无论真相如何,皇室之事,岂可让天下知晓?
而御史只觉得自己命苦。多少年了,登闻鼓就没响过。偏偏在他任期之内,竟然被敲响两次——还都是状告太子!天哪,他祖坟上的青烟,难道将熄灭于今日?
但,活儿还是得干。
他觑了一眼天子的神色,狠命地压住自己狂躁的心跳,保持一副木头疙瘩的表情,说:“天子殿下,这位杳娘说……”
他话还没有说完,杳娘抢先道:“太子殿下,您还记得朔州的容月么?”
容月?
太子脸色微微一变,他如何不记得?但,他摇了摇头,道:“不知你口中的这位容月,与我有何关系。”
杳娘冷笑一声,道:“太子殿下贵人多忘事,您不记得也没关系。不过,您应当认得您曾经写的书信吧?”
有人为太子呈上那三封书信。
太子端详半晌,这才轻轻“唔”了一声,道:“那时年幼,或许接交过几位好友……”
“好友?”杳娘似乎完全豁了出去,不管不顾地嘲讽,“一同生孩子的好友?”
“你!”
这粗鄙直白的话,激得太子面色一变:“你是何人?”
杳娘继续道:“我是您这位好友的妹妹。哦,也是,您对我也没有印象。不如,您见一见您跟您这位好友的孩子,兴许见过之后,您就有印象了呢?”
“我哪里来的孩子!”太子显然气得不轻。
容令这时牵着曹公公的手,无忧无虑地走了进来。曹公公也算从慕亭云那里学了两招哄容令的手段,好歹是让他接受了自己。
容令一进来,倒也不管地上跪着的那一群人,径直朝庆兴帝走过去。
“站住!”太子喝止道。
容令哪里听他的?仍然不管不顾地朝前走,走到御案前,抽出一根毛笔,兀自玩了起来。他甚至觉得靠着御案不舒服,干脆绕过了御案,走到里面,靠着庆兴帝的一只胳膊,开始拔笔尖。
“父皇,这……”太子直起上半身,望着容令,有些不知所措。
庆兴帝终于施舍给他一个眼神,道:“你觉得这孩子,与你有几分相似?”
太子闻言,连忙叩首道:“父皇,儿臣当真不认识这个孩子!”
杳娘冷笑:“你当然不认识了,因为你以为他死了!太子殿下,我阿姊临盆之际,你亲手给她下的毒,你不记得了吗?你没想到吧,这孩子命大,没能如你所愿呢。”
太子的眼睑抽动了一下。
这片刻的犹豫,没能逃脱庆兴帝的眼睛。他道:“滴血验亲吧。”
话音刚落,太子突然泣涕道:“父皇!儿臣,儿臣有话要说。”
太子目露哀切,望着杳娘:“这位姑娘,你是亲眼看见我亲手下毒吗?”
杳娘道:“你自然不会亲自动手,你有那么多手下为你驱使。”
“那便是了,”太子打断她,继续道:“十年前,儿臣的确与一女子有了私情。当时朔北情况混乱,儿臣本想等事情结束之后,将她带回京师。哪知,西戎连夜来犯,儿臣不得已,只能先行离开。那时,儿臣特地委托蒋柯替儿臣照料那位女子。只不过,儿臣并不止那时她已有身孕,更不知蒋柯竟如此人面兽心,当面答应,背地阴奉阳违,残害皇嗣!”
太子说完以后,御书房陷入片刻的沉寂。杳娘率先反应过来,怒道:“你简直颠倒黑白!”
太子哀哀道:“朔北三州沦陷后,蒋柯传信于我,说容月已嫁与旁人。所以刚刚姑娘问我是否认识容月,我才说不记得。因为我不想因为这样一段过往,打扰她现在的生活。若我知道她当时已有身孕,我无论如何都会带她回来的!”
说完,他泣涕不已,看着容令道:“这孩子,当真是容月与我的孩子么?”
杳娘气愤不已,还要再说些什么,庆兴帝已经没有耐心了,回首让人带她下去:“是与不是,让太医院来滴血验亲。若他为皇嗣,当尽早接回宫中。”
这就是结果了。杳娘万万没有想到,她千辛万苦,得见皇上,竟然是这么一个结果!侍卫捂住她的嘴,拖曳着人往外走,不让她开口。出了门,还小声对她道:“省些力气吧,还有五十廷杖要受呢。”
太子轻轻勾了勾唇角。
敲登闻鼓又怎样?他可是太子!他出生那日,父皇给他起名“元祐”。元祐元祐,自有庇佑。不过是个平民女子,即便是当初有些失误,没能让这个孩子一起消失,也不打紧。
哦对了,还有一封诉状。不要紧,他相信这件事他处理得很好,没有失误。
若是能让父皇相信他是被污蔑的,那个孩子的存在,就更不要紧了。谁忍心继续责备一个保守污蔑的人呢?
庆兴帝拿起第二封诉状,道:“诸位爱卿,你们都看过这封诉状了,你们怎么看?”
诸位大臣呐呐不敢言。晋王率先道:“仅凭一封诉状,如何能定罪?”
宋钊也道:“况且,这名女子是西戎二皇子身边的仆妇。焉知不是西戎人攻讦我朝太子,引起内乱,趁机挑事?”
又有一人道:“说起来,她都没有资格敲登闻鼓。”
那名面覆青记的女子擡起头来,扫视周围,道:“我不是西戎人。我是庆州人氏。我想,我是有资格敲登闻鼓的。”
庆州,沦陷的三州之一。
她声音嘶哑,但面容平静。
宋钊又觑了一眼庆兴帝的表情,然后道:“既如此,那你可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