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六章归去来兮 - 狼刺之帝国崛起 - 江中石 - 历史军事小说 - 30读书

第七六章归去来兮

清晨的风不仅凉爽也带着大自然的清新,在一片湖边有成群的马在吃草。突然四只小狼嗷嗷叫着从马群身边跑过,那些马已经见惯不怪了,只抬起头看了一眼之后就继续埋下脑袋吃草。小狼们像四朵落在草地上的白云一般飘过起伏不定的草甸,它们的目标是一匹一岁多的小马驹儿。

这小马驹儿别看岁数小可那骨架子挺大,大概比同龄的马驹儿大了一半。这小马驹儿浑身红的像是被落日映红的彩霞,全身上下没有一根杂毛,任何人一看就知道这马长大后绝对是一匹千里之驹。

火云就是这小马驹儿的名字,这是蒙义给它起的。蒙义一眼就相中了这匹小马驹儿,他很想带走火云,但是这匹小马驹儿很机灵,任凭蒙义想尽办法火云就是不上当。每当蒙义靠近到三十步之内的时候火云立刻撒腿就跑,那速度蒙义就算是跑吐了血也撵不上,所以蒙义只得让四只小狼出头了。

四只小狼和火云年岁相当,相比沟通起来比较顺畅。但让蒙义想不到的是,四只小狼再跟火云比试一番之后败下阵来。气得蒙义挨个点着小狼们的脑门儿骂:“笨死了,身为一只狼跟马比谁跑得快,你们是不是傻是不是傻?我的意思是让你们把它包围起来往我这撵,我趁机把它套住。还不明白,你在这你在这你在这······”

蒙义把这四只小狼分别摆在四个位置上,形成了以一个半圆形的小包围圈,这是在教给小狼们捕猎的战术,小狼是从母狼那学会捕猎的方法的,现在狼妈不在,这责任就落到了蒙义的肩上。

“你们看好,先这样偷偷地接近它,让后听我的号令一起出击把它往我这赶,清楚没?”

四只小狼看着匍匐在地上鬼鬼祟祟的蒙义,纷纷跟着他的样子学了起来。这种教狼的场景实在是难得一见,不一会功夫周围就围了一圈人,大家不知道蒙义在干嘛还以为他是在跟小狼们玩呢。

远处高坡上,身着短衣的百里栖和赢来骑在马背上看着蒙义一会四肢着地快速地往前爬,一会猛地蹿起来似乎是在扑向猎物。百里栖不解的问赢来:“他这是在干嘛?在教白狼捕食吗?狼还用他教吗?”

“百里伯父,狼刺是在训练白狼,他看上了一匹小马驹儿,但一直没能得手,他带该是想让小狼帮他抓小马驹儿。”

“哦,这可不行啊。白狼是祥瑞,怎能教它们如此凶残的方式呢?还不如让他费点心思教白狼一些取悦君上的玩意,这对你对他还有这些军民都是有好处的。”

“伯父我明白,我这就去跟他说。”

百里栖点点头催马就跑,他是在过他的骑马瘾。四只小狼学会了蒙义教的招数,随着蒙义一挥手,四只小狼唰的冲了出去。蒙义远远跟在后面,手里拿着早已准备好的套索。

火云正在悠闲地吃草,它算得上马群中的另类,主要是太高傲不合群,总喜欢自由自在的闲逛。这里的牧马人成天忙着抓野马驯野马,成年的马抓不过来,谁好有心思对付一个小马驹儿,所以火云的日子过得好似特别的舒心。

但是自从火云遇到那个不怀好意的戴着个古怪的面具的家伙之后,火云的自由生活受到了极大干扰,火云本想一蹄子踢死他。但是在火云发现这家伙混身上下散发着危险气息之后火云犹豫了,它打算惹不起就躲,所以火云只要看见蒙义的影子根本想都不想撒腿就跑。那情景恰似一位开着法拉利的美女,一脚油门就把骑着自行车捧着玫瑰花的傻小子摔在尾气当中一般。

今天火云的心情不错,因为它刚刚欺负了一匹小母马,其实就是猛地跑过去一下子把小母马撞倒在地,然后撒腿就跑。

心情不错就得吃点好的,恰好草地上不知道是哪个傻瓜扔了一堆炒熟的黄豆,那喷香的滋味引得火云口水长流,一头扎下去吃了起来。可就算这样它还是没忘记用眼睛四处踅摸那个危险的家伙。

危险的家伙没出现,他的帮凶却在悄悄靠近。四只小狼接着蒿草的掩护接近到距离火云十几步的范围内,随后猛地窜了出来并发出嚎叫声。然而事情并没有像蒙义预想的那样发展,火云只是抬头看了一眼四只小狼,随后继续吃豆子。面对这样的马四只小狼也没辙了,只得围着火云乱叫。蒙义气得直捶自己的脑袋,一气之下他也顾不得周围是不是有人看着,使出从白狼那里学来的本事趴在草丛里向火云慢慢接近。

这动作在狼看来再正常不过,这是狼标准的捕猎技巧潜伏接近。但在周围的人看来确是非常的诡异,要不是他有一颗人脑袋,周围的军士几乎就要弯弓搭箭了。太像了,太像一只正要捕猎的饿狼,这动作让那些经历过人狼大战的将士们一下子就想起了那恐怖的一晚。

唰,蒙义将一把炒豆子撒了出去,火云机警的抬起头来看看四周,没发现那个危险的家伙。火云放心的吃着豆子,今天太开心了,这豆子似乎吃不完,刚吃完一堆又出现一堆,火云一边吃着一边逐渐靠近了蒙义。四只小狼自然知道是怎么回事,这时候也不叫了就趴在那看着。

就在火云吃的高兴的个时候,唰,一条套索飞出草丛准确地套在火云的脑袋上,蒙义猛地跳起来迅速将套索拽紧。火云套头看看蒙义,随后继续低下头吃豆子,一种被蔑视的感觉涌上蒙义的心头,成功的喜悦瞬间荡然无存。

人都说最烈的马才是好马,可这火云怎么变得温温吞吞咋看咋像赢来呢?蒙义靠近火云小心的伸手摸着火云的鬃毛,火云将最后一颗豆子吃完之后,抬起脑袋打了个秃噜,蒙义立即做好准备一场激烈驯马大战就要开始了,周围的人也都兴奋地瞪大双眼。

唏律律一声长嘶,然后是噗通一声。火云躺倒在地四蹄朝天后背在草地上蹭啊蹭的,让后一翻身脑袋搁在蒙义的靴子上长长地打了个饱嗝。嗝~~~~~~~

哄,围观的人们笑得前仰后合,蒙义觉得自己的这个死死攥着绳子前腿弓后腿绷的样子特别傻。蒙义看着骑马向自己走来笑得直抽抽的赢来,他说了一句:“你要马不?这家伙是你的了。”

赢来笑着伸出一只手说:“击掌为誓,这马是我的了。它叫什么?”

“火烧。”

“火烧?”

“对,你看它浑身红的跟火焰似的,就像火烧着的样子所以叫火烧。”

“好,就叫火烧。”

这匹小马驹儿有了俩名字,火烧被人叫了很长时间,直到那一天。那一天之后所有的人都记住了火云,而且再也没人提起火烧这个名字。

赢来跳下马背双手抱住蒙义的双肩说:“我们要回犬丘了,来之前父君跟我说,若无功,冀城就是我的封地。其实我很喜欢这里,我觉得留在这也很不错,你说呢?”

“你这话只跟我说过吧?”

“对。”

“如果这话你当众讲出来,尤其是当着张阴人的面儿说出来,你觉得会是什么后果?”

“张阴人?”

“张固。”

“呵呵,张先生没你说的那么不堪。”

“可我怎么觉得如果你真这么干了,第一个俩开你的就是他呢?”

“你会离开我吗?”

“看情况。”

“什么!不是说好的要生死相随不离不弃的吗?”

“嘁,那是你当公子的时候我才这么说的,你要是不当公子了我不赶紧跑等着被人卖呀,我可是你的猎奴,猎奴是什么身份你比我清楚。你要是当不上君上,我觉得你活着都难,我不跑等着给你陪葬啊!”

“不会这么惨吧?”

“没有最惨,只有更惨!为了活着我吃生肉喝鲜血,为了还活着我跟猛兽搏斗。我活到现在不容易,我要活的精彩活得自在,我不行被让当作牲口似的卖来卖去。你要真不想当君上就趁早说,我好另谋出路。”

赢来慢慢低下头,那一刻他的神情是那样失落,就像是一个无家可归的孩子,蒙义的心中不由得一痛。

“咳咳,要不然这样吧,你要真不想当君上,干脆这封地你也别要了,要了也是惹祸的根苗,我陪着你云游四方吧。先说好了,那时候就不是主仆是朋友,平等的朋友。”

赢来抬起头来双眼中冒出了欣喜的光芒。

“这可是你说的,君子一言?”

“快马,呃等会儿,我怎么觉得被你算计了呢?”

赢来一把抱住蒙义在他耳边说:“不管怎么样你都会跟着我是吗?”

“嗳,虽然我总感觉你成不了什么大事儿,但是我这个人就这一个缺陷,那就是说了就必须做到。是啊,我不会扔下你的,所以你要真打算不作君上就赶紧多弄点钱,咱俩好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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