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四三章诛三族
大秦国都西垂宫前殿,历经三个月之后,新修订的秦发开篇部分的草稿从汧邑送到了西垂宫前殿供君上和众臣阅览,做为主持修订秦法的百里询也被押解到国都现在就在前殿外等候传召。
啪,蒙义一巴掌拍在桌案上,这个声音在寂静的大殿上显得那么突兀,让众臣不由得的心中一惊。张固偷眼看看满脸怒气的蒙义随后碰了碰历阳,历阳站起身来拱手问到:“君上因何发怒?”
蒙义一看是厉阳发问就算再气也不能不留情面,蒙义喘了口气之后让黄皓把秦法草稿递给厉阳,厉阳接过一看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
“这,这也太狠了吧?”
张固连忙上前接过草稿念了起来,众臣一听心中明白,让蒙义的气恼让厉阳的感叹的原因是一样的,那就是对于谋逆的定罪和量刑的确算是极重的。谋逆之罪古已有之,只要证据确凿定罪极其容易,难就难在如何量刑上。刑罚重在罚,量刑轻了不足以警示世人,过重又会留下酷烈无情的诟病,因此自大周立国以来遵循的是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法制思想。
“以德配天”的意思是说统治者要做到敬天,敬祖,保民。也就是要求统治者恭行天命,尊崇天帝与祖宗的教诲,爱护天下的百姓,做有德有道之君。而“明德慎罚”就是要求统治者首先要用“德教”的办法来治理国家,也就是通过道德教化的办法使天下人民臣服,在适用法律、实施刑罚时应该宽缓、谨慎,而不应一味用严刑峻罚来迫使臣民服从。“明德慎罚”的具体要求可以归纳为“实施德教,用刑宽缓”。其中“实施德教”是前提是第一位的,也就是要做到先教而后罚。
基于这个观点,大周的刑罚有着鲜明的礼法结合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原则。第一是老幼犯罪减免刑罚原则。据史籍记载,西周时期有“三赦”之法。所谓三赦是“一曰幼弱,二曰老,三曰蠢愚”,凡此三者皆可赦免其罪。《礼记》中也记载,西周时“悼与耄,虽有死罪不加刑焉”。古时年八十、九十称为耄,七岁为悼。这也说明西周时期八十、九十岁以上的老人,七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犯罪一般均可减免刑罚。这一原则正是西周“明德慎罚”思想及礼数原则在刑法中的具体体现。作为矜老恤幼的一种标志,后世各朝法律都沿袭和发展了这一制度。
第二是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的原则。西周时期,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惯犯与偶犯已有明显的区别。史籍记载,西周有“三宥”之法,即“一曰过失,二曰弗知,三曰遗忘”,对此三者均可宽宥原谅。西周时,过失称为“眚”,故意即是“非眚”,惯犯称为“惟终”,偶犯称为“非终”,故意犯罪、惯犯都要从重处罚,过失与偶犯则可减轻或免除处罚。
第三是罪疑从轻、罪疑从赦原则。西周时期为保证适用法律的谨慎,对于疑难案件,采取从轻处断或加以赦免。这也是“明德慎罚”思想在定罪量刑问题上的体现。
第四是宽严适中原则。基于“明德慎罚”的主张,西周时期强调适用法律应守“中道”、“中正”,要求宽严适中,符合正道。
而大秦自从成为周天子附庸那时候开始为了改变国小民穷的现状在制定秦律的时候注重实行轻罪重罚,其特点一是法自君出,国君独断。也就是说大秦君上及时秦律的制定者也是秦律的最高裁断和执行者。
二是以法为本,严刑峻罚。“法治”和“重刑”是法家的基本主张。在推崇“以法为本”的同时,大秦历代国君也把“重刑”原则推行全国,对全国实行空前严酷的刑罚统治。从史料上看从秦国到秦朝刑罚种类繁多,行刑方法之残酷,为其他各朝所莫及。因此“法治”,“重刑”也是秦律的基本特色。
三是治道运行,皆有法式。为实行“法治”,从大秦立国开始历代国君极为注重立法工作,立法的范围不断扩大,法律规范也越来越细密。从现存的历史资料看,从秦襄公开始一直到后来的秦始皇时期,大秦囊括了刑事、民事、经济、行政、诉讼等各大类,内容涉及军事、外交、皇室警卫、社会治安、商业、金融、手工业、农田水利、司法诉讼等各个方面。事无大小皆有法式也是秦律的基本特色。
四是法令由一统,民以吏为师。为了使法律、法令能在更广的范围、更深的层次得到贯彻和施行,大秦鼓励并要求全体臣民学法、知法,规定为官者必须通晓法律,民众学习法律则应“以吏为师”。这也是秦律的特色之一。
可以说大秦从秦襄公立国为起点,秦律经过四百余年的不断完善,至商鞅变法之时成了一套成熟完整和先进的制度,让秦国成为一个强大的国家,并且为以后秦国统一六国奠定了基础,也让秦国成为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国中唯一一个执行法治最彻底的国家。事实证明,大秦能从一个西陲小国一跃成为一统天下的大秦帝国与其历代统治者不遗余力的推行法治有着莫大的关系。
然而在蒙义所处的这个时期,秦律还处在一个初级发展阶段,很多制度还极为原始,但是百里询修订的秦法草稿中对谋逆之罪的量刑之冷酷无情,让那些已经习惯了秦律的众臣也不禁震惊不已。
百里询对谋逆之罪的量刑的中心意思就是诛三族也称夷三族,所谓三族在不同时期有不同说法,有说是父母、兄弟、妻子是三族,还有的说是以父亲、母亲、妻子为三族的。而百里询所定三族是指父族、母族、妻族。请注意百里询提出的诛三族指的是真正意义上的诛三族,可不单单是指只杀父母妻子就可以的了。以妻族为例,所谓妻族是指包括岳父族,岳母族两大家族。而岳父族又分祖岳父族、祖岳母族。岳母族又分外祖岳父族、外祖岳母族。倘若一人犯了谋逆之罪,以上所列妻族的所有人等那就跟着一起被砍头吧,再加上父族母族的所有人,那绝对是拔起萝卜带出泥,不管远近只要沾边就是杀无赦啊。这也是封建社会一旦犯了诛族大罪往往是人头滚滚落地,鲜血流成大河,一夜之间一个百年世家大族就此灰飞烟灭,这惨状任谁看了不是心惊肉跳哇。
厉阳虽然嘴上说够狠但是心中明白这对大秦绝对是有益处的,首先是大秦百姓有这个基础,秦律虽然严苛可也并不是一夜之间就严苛起来的,也是循序渐进的,秦国百姓早已适应了秦律。而且百姓若不是被逼急了谁会造反啊,因此这谋逆之罪大多数情况下还是针对那些世家大族和那些有权有事的公卿,因为他们才具备造反的实力和本事,因此这一条主要真是的还是统治阶层中的那些心怀叵测之人。因此这一条对大秦的江山社稷对于维护大秦君上的统治是十分有利的。
但是厉阳也明白蒙义为啥发怒,蒙义本想测测百里询能否真心实意的做好这件事,本意是想给百里询一个和赢铍决裂的机会。蒙义让百里询修订秦律看似是让百里询给自己定罪量刑实际上针对的是赢铍,但是蒙义万万没想到百里询这家伙真够狠的,不仅对赢铍狠对自己更狠。赢铍是谋逆主犯,百里询是从犯之首那罪责不会比赢铍轻多少,而且百里询在谋逆量刑这一条中写明,“从犯之首、谓之主谋,罪同主犯,遇赦不赦!”
厉阳是看到这一句时才有感而发说出“这也太狠了”这句话,看来百里询这是要以死谢罪了,不过你自己想死也别拽上你的家人啊,这一条若是拍板定案成了大秦律钟红的一条,那么百里家凡是姓百里的,百里夫人这一边包括父亲母亲兄弟姐妹以及下一代,全都在诛杀的范围内,这还不算还得把玉姬包括她腹中胎儿也算在内。妻族嘛,好在玉姬没爹没妈也不知道有没有兄弟姐妹,否则又会是一大堆人。百里询这一家还好说,难就难在赢铍这。
按照这个量刑,赢铍的三族也得连根拔起。赢铍的母亲很早就过世了,他的几个舅舅跟随世父征战疆场先后以身殉国,只剩满门孤儿寡母,不客气的说赢铍的母族近枝堪称满门忠烈,谁下得去手哇!再说赢铍的妻族,虽然赢铍没成亲但是在赢氏族谱上赢铍正夫人那一行却赫然写着王媛的名字。王媛是谁?她爹是大上造王猛,他哥是大司马王捷,诛三族的话就得把老王家全杀了,那么大长君主缪嬴就又成了寡妇。再说王捷能杀吗?蒙义就算杀了自己也舍不得杀王捷呀。
更可气的是父族,赢铍的爹是大庶长世父,那是先君赢开的亲哥哥赢来的亲大伯,父族这一系里是直接包括在内的,就连大秦君上也是属于父族之内列入诛杀范围的。诛杀叛逆把自己也给宰了,这不是滑天下之大姬稽嘛,蒙义不生气不发怒才怪了呢。
厉阳:“君上莫恼,这只是个草案还未定论。这个,老臣以为此条还是可取的。”
蒙义:“历爱卿你!”
厉阳:“君上莫急,莫急听老臣说完。老臣知道君上为何恼怒,但这一条对大秦极为有利,所谓乱世用重典,如今诸侯纷争硝烟四起,大秦若不尽快强势崛起早晚会被诸侯吞并,因此老臣恳请君上保留此条。”
蒙义:“寡人当然知道这一条的好处,可是,但是!”
厉阳:“君上莫急,莫急。这个办法总是人想出来的,所为律法不外天理人情,总会有对策的。君上不如把百里询叫上殿来仔细询问一下,或许他有办法呢?”
蒙义:“寡人现在一听见百里询这个名字就脑壳疼,这不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吗!黄皓,把那个不知道好歹的东西给寡人拎上来!”
黄皓:“啊,哦,喏!”
嗖,黄皓撒腿就跑出殿外,殿内众臣无不低头不语,唯有从他们耸动的双肩可以看出,这帮家伙在偷偷的笑。
“君上命!把那个不知好歹的罪人百里询押上殿来!”
两个满身披甲脸上带着狼头面具身材高大魁梧的狼牙卫,伸手就把百里询从地上拎了起来走进大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