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人(二)
故人(二)
章求索张开双臂,笑得潇潇洒洒,“是啊,承蒙帝后庇佑,我章求索穿过茫茫大漠,可算回来了。”
阿娇这时才发现,他手中的拐杖是出使的节仗,跟随主人历经风霜雨雪,洗净铅华,到现在磨成普通的模样,然而金漆剥落,风骨永存。
该是怎样的勇气才能支撑他探寻先人未竟之地,该是怎样的坚韧才能甘愿他吞下思乡的寂寞,该是怎样的魄力才让他走到今天,走回长安!
她鼻头一酸,强忍着泪意仰头,有太多的感想要对自己儿时的玩伴说,可话到嘴边,却语无伦次起来,只能先安慰道,“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阿渡不认识这个叔叔,好奇地走过去,扯了扯脏兮兮的衣裤,“章…求…索?”
阿娇蹲下身,双手轻轻搭在儿子肩膀上,嗔道,“阿渡,不可这么直呼大名,你该唤他章叔叔。”
阿渡懵懵地哦了一声,“章叔叔好。”
章求索会心一笑,先前他在巷子口,就注意到董馥娇牵着的小人儿,那粉嫩的小脸跟她夫君如出一辙,身份就差印在脑门上,大周皇子。
“没想到等我回来,金窝直接蹦出个侄子来,都长这么大了”,章求索发出白云如苍狗的感叹,想摸侄子的脑袋,一翻手掌,见里面还挂着干枯的泥巴点子,犹犹豫豫没好意思下手,于是摸着自己的后脑跟,哈哈笑,“陛下当时在信上怎么没把这喜事跟我说,难不成还生分了。”
阿娇干笑几声,反将一军,“你不也是,回来一声招呼不打,整得人猝不及防的,快,随我回宫,接风洗尘去。”
“诶,我也非是故意吓你一跳,只是前脚刚走到这,就看见你的身影,不然,怎么也得捯饬一番再走出来。”
章求索说着说着,有些后悔起来,浑身脏兮兮的,这可怎么进宫,就是坐马车也不好意思呀,车垫子都给染脏了。
他又不是不知道,这个青梅娘娘金尊玉贵的,身边哪样东西不精巧,被他这个泥人一糟蹋,还不得扔咯!
“行了,好不容易回家,还在乎凡俗礼节作甚,你人好好地,比什么都强”,阿娇拍了拍他的背,推着他走,“快上车吧,玄彻见到你定然喜不自胜。”
章求索绷着背往前,想起被扣押在匈奴当杂役的日子,那时他也是这么被顶着走路的,不同的是,现在脖子和脚上没镣铐和锁链,身边的人是朋友而不是敌人…
阿渡人小小的,蹬蹬跑起来像雏鸟学飞,他跑到两人前面,瞪着水灵的凤眸,无时无刻不观察着章求索,眼里的懵懂可爱至极,咯咯笑起来让人心都化了。
章求索情不自禁地咧嘴,和他一起笑起来。因为他意识到,出使的这条路,他终于走完了。
回乡的雀跃旋即占据上风,加之他生性随和,本就不是拘谨之人。既然马车的主子都盛情邀请,他索性放下芥蒂,落落大方地上了车。
董馥娇和章求索从小玩在一起,比之住在皇宫的玄彻更贴近青梅竹马这一佳话,两家府邸对着街,相隔不过百步,从来不必做马车。
可以说,倘若两人当真生了男女之情,早早变会定下姻缘,玄彻再想插进来,保准要上演一番君夺臣妻的戏码。
然而两人对彼此太过熟悉,从可取之处到白圭之玷皆了如指掌,两人生的美,也爱看美人,这是他们最大的共同点。
至于不同点,那可就海了。
她喜欢华美之饰,他常常披蓑衣入市,她衣食住行皆有讲究,他烤条鱼尾就能养活,她习惯被人伺候,他打小就爱一个人溜达,这些天差地别的风格,做好友尚能互相包容,当作个人生活的异彩,然而,如果彼此是伴侣,那他们可要对对方的秉性深恶痛绝了。
是以,董馥娇与章求索之间,是实打实无关风月的交情,这交情在董馥娇头一次嫁给玄彻后,便像被水洗了,渐渐漂淡,尤其在董馥娇一心一意栽在玄彻的那个时期。
然而,两小无猜的时光不会随风流逝,尤其在这相逢喜悦的时刻,虚无缥缈的感情因为眼泪化作鲛珠而有了珍重。
章求索被董馥娇湿漉漉的眼睑弄得手足无措,“哎呀呀,我的大喜之日,娘娘怎么还哭了呢?”
别哭了,再哭我也要哭了,小爷我的泪点也不高好吗!但是,车上就三人,他们两个大人哭,留下一个啥也不懂的小宝干看着,真的不会把他吓哭吗…
章求索挤眉弄眼,张牙舞爪,可算是把泪意逼退了。
“我…你以为是我想哭吗?”
董馥娇狠狠瞪了他一眼,面容柔美俏丽,口气却霎为专断,“我的眼睛忍不住,我有什么办法?都怪你!”
“又怪我,成”,章求索熟练地点头应下,对这个女霸王也是真没招,他从小就被她欺负惯了,所以他从小就想找个温柔体贴的娘子…
董馥娇深呼几口气,拿帕子擦干泪痕,再度睁眼,神色已经淡然了些,“快与我说说,这几年你过得如何。”
章求索不想让她分担痛苦,便挑着好话说,出塞的风光、异国的奇珍异宝、在月氏受到的高等礼遇、回程遇见的酷似陛下的小将军…
然后他不动声色地扯开话题,反问她的情况。
董馥娇无意隐瞒,然而她记忆不全,便模糊告诉他,前几年她与玄彻因为子嗣的缘故,闹到彻底分开的局面,为此,她曾蜗居在萍姚两三年。
章求索听到这嗬了一声,向青梅举了个大拇指以表敬意,普天之下,恐怕也就只有她对尊贵的皇后之位不屑一顾,君若不负我便不离,君若辜负我便舍弃,这魄力,不愧是长安最金贵的贵女。
阿娇接着说下文,章求索却始终好奇她这样的娇娇女,在萍姚小镇待得可还舒坦。
阿娇沉吟片刻,“你知道,我现在还没彻底恢复记忆嘛,所以,在萍姚的时光,也是零零碎碎的,偶尔看见熟悉的场景会想起些片段。不过印象里萍姚还是不错的,山清水秀,民风淳朴,是个修身养性的无尘之地,不然,我也不会总在那待着呀。”
“我真是不能与你感同身受”,章求索往墙角一瘫,青衫沾着泥点,像爬行的竹叶青,消瘦的俊容因为羡慕嫉妒而扭曲,“在外流浪的时候,我可是非常想念故土,夜里常常梦见长安,梦见你们。”
“可见人只有在落难的时候才会想起自己的故乡。”
“但落魄之时,即便思之若狂也不会回头,唯有功成名就,衣锦还乡,才算了却一桩心事”,章求索补充道,“至少我是这样想的。”
“那你还遮遮掩掩的,你这几年到底过得如何?”
章求索就知道瞒不过她,摇摇头,回想这几年,他在匈奴遭受轻贱和白眼,吃过残羹,挑过牛粪,没被磋磨一段时间,匈奴王就会召见他,问他肯不肯归顺匈奴,而他的答案只有一个,“食君之禄,忠君之事。我章求索生是大周的官,死是大周的鬼。”
匈奴王每回听了都哈哈大笑,张着大嘴嘲弄他,但他直视匈奴王的眼神,清楚地看出眼底与日俱增的欣赏之意。
章求索始终没忘记出使时的雄心壮志和众人的殷殷乞盼,便咬牙继续闷头苦干,在数不尽的劳役中,见缝插针,找寻逃离的机会。
后来,在一次匈奴内乱中,大周派来匈奴的细作甘来救助他逃了出去,他当时惊喜万分,为奴为婢还要被指摘的日子总算到头了。
甘来给他指了大周的方向,因为即便是匈奴,也没人知道月氏在哪。
章求索朝他摇头,将象征身份的节杖捆好,翻身上马,背上水囊和干料,坚定地朝着大漠策马奔去。
他不知道该往何处走,才能找到月氏,但他知道,如果他回去,就永远找不到月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