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是这个道理
“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为何到了你这里就成了书呆子了?” “可也有说法,百无一用是书生。”
李世民觉得自己有些无言以对,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歪道理。
“嘿嘿,这个县令是几品官衔?”
“这里毕竟是天子脚下,区区一个县令也是正五品的官,另外还给了你食邑五百户。其他的县令可没有这个待遇。”
李森林舔了舔嘴唇,这可真是天降横财!
他正愁屋里那一千两银子没地方放,如今当了官就有房子住,也就有地方放银子了。
真是瞌睡了就有人送枕头。
“不过当县令是不是要处理公务?我这个人最烦的就是管别人的闲事儿了。”
李世民点点头,“这一点我看得出来,所以给你安排了别的事情做。”
眼下大唐跟突厥通商,需要有人跟突厥的商贩讨价还价,以便用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回报。
这个人必须得脸皮厚,还能说,关键还得是一个爱财如命的人。
李森林刚好符合要求……
“虽然听起来风评不怎么样,但这应该是一个好差事,我可以从中间赚差价吃回扣。”
李世民点点头,“老规矩,三成分给我。”
“你也喜欢钱?可我看你不像缺钱的人。”
“这世上有谁会嫌银子多?”
李森林微微一愣,随即哈哈一笑。
“是这个道理!”
给他安排的事情就是去跟突厥贩卖马匹的人交涉。
突厥不像大唐属于中央集权的国度,而是由许多大大小小的部落组成。部落与部落之间冲突不断,近年来更是分裂为东突厥和西突厥。
东突厥以颉利可汗为首都是一些实力强大的部落。
西突厥就是一些比较弱的部落,但数量不小,若是拧成一股绳也是不可小觑的力量。
分裂之前突厥的实力可以说完全碾压大唐,公元626年突厥就发兵南下攻打大唐,尉迟敬德虽然小胜几场可大战输了。
李世民也被迫签订渭水之盟。
如今是公元628年,距离渭水之盟过去两年。
李森林在心里回顾了一下历史,按照历史进程到了贞观四年也就是公元630年东突厥就被李靖灭了。那也就是两年以后,而且传闻李世民是不同意出兵的,是李靖抗旨出兵!
可眼下大唐的饥荒还没过,两年以后要想击破东突厥怕是有些不可能。
但历史上确实是这么记载的……
李森林突然感觉自己已经融入历史,就是那个帮助大唐逆转乾坤的人。
李世民也是选对了人,派遣李森林前去跟突厥人交涉让大唐赚了不少好处,当然,私底下两人拿到的回扣也不少。
突厥人尝到了甜头暂时没有南下入侵大唐的意思。
李世民觉得可以抓住机会操练兵马了。
城外大营。
根据李森林提供的图纸,第一批加强版诸葛连弩已经制造出来了,但是制作过程太过复杂,军中的工匠耗费了一个月才打造出五十架。
“这些连弩真有传说中的这么厉害么?”
李世民看着摆放在眼前的一架诸葛连弩,它的外形跟寻常的弩差不多,不过多了很多东西。
“传闻诸葛连弩一次可发射十支短箭,不知道将军可有验证?”
杜如晦虽然是文官对舞刀弄枪不感兴趣,但是跟一代名相诸葛亮有关的东西他还是很感兴趣的。
李靖点点头,“这弩可发十支中指长的短箭,装填也比较方便,一个弹匣可以装五十支。”
“弹匣?”
李世民和杜如晦都是一头雾水,他们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个词汇。
“是李森林说的,末将也不明白。不过事实也如他所说,一个士兵配备一把连弩可携带三个弹匣。比普通的弓箭手携带的羽箭多的多。”
一人发十箭,十个人就是一百支,那么一千人一万人呢?
到时候真的可以轻松做到箭如雨下!
李世民微微皱眉,“一个月才制造出五十架,要想装备数万大军恐怕要十几年。”
“没错,所以末将不打算让所有兵士装备,可从军中挑选精锐组成一支特种部队,配备最好的武器。”
这个想法还是李森林提出的。
历史上的大唐就有一支三千五百人的特种部队,叫做玄甲军。这支部队神出鬼没所到之处寸草不生,是大唐的利刃也是敌寇的梦魇。
但是李森林询问过李靖关于玄甲军的事情,得知并没有这样一支队伍,如果有的话哪里还用得着担心突厥南下?
所以李森林猜测那支特种部队还未诞生,既然如此那就让他成为这支部队的开创者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