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重逢
三秦的金州,南依大巴山,北靠秦岭,与蜀郡、沔州接壤,与如今的京城洛阳距离不过一千里,汉水贯穿金州西东,再流入长江。这儿与北方大多的城不同,没有庄严肃穆之感,更偏向于江南的秀丽。秦岭巴山,汉江瀛湖;往来商旅,络绎不绝。
偌大金州,盛着山水,也装着商旅。金州北面通津门水旱码头繁华热闹,临着汉水与牛山相望的临川门打开,迎来送往,正是金州的西北出口处。
当年裴焕生就是从临川门走出去,在茶马古道上,在河西走廊里。金州,聚财之地,经商方面,金州商人有着规模浩大、态度佳良、目光敏锐等美誉。
对于如今的金州来说,金州的“金”是金家的“金”。金家,富可敌“贵”的代表,与官家合作,茶马古道上有他们的一分羹。书香门第、金州新贵也得与金家客气几分。
金州里头,金家的生意做得太广:丝,丝制成的鞋、衣;麻,麻做成的衣裳;榆树前几年的树条、后几年成材的树木;平洼地,建房屋,或租或成商栈、客栈。玩玉石、揽字画、抛海珠,诗酒茶花红馆来香,粗茶淡饭酒肆食肆。金家在金州,可谓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金家是一个大家族,祖辈金善和他的哥哥金成白手起家,金善有三个儿子,金成有两个女儿。家业传到金善三个儿子手里,如今金家当家的是这三位中的大儿子金辉,育有三子一女:大公子金佑跟随父亲和叔父们经商;二公子金盛科举取佳绩,进士榜上有其名,得益于前朝开国后重文轻武举措。行三的是金家姑娘金迎,家里人都喊她叫“金银”。最小的那位,不仅是他们四兄妹中最小的,也是整个家族里最小的,金喜。
关于金家小公子的传闻,从大南门走到通津门,一天都听不完。他太过风流,算得上是金州里第一风流公子,身边的娇女无数。他平日里爱去的地方,是来香园,一位姓裴的郎君在这做的生意,是金州有名的茶楼。再就是裴郎君的青瓦楼,喝酒的胜地。听说当年金喜要给青瓦楼改名叫“金瓦楼”,被裴郎君觉得俗气,给拒绝了。
祝升第一次来到金州,踏上这座算得上是有几分纸醉金迷的城,太过于繁华热闹,不知人间疾苦似的。若非是为了来这里杀人,他想他不会来这样奢靡之风盛行的地方。
祝升听着金州城里,大街小巷内关于金家的闲闻趣事。他并非故意要听,只是到处都在讲,他听力又太好,实在无法不听见。
他记得,书信上写着,这次要杀的人,爱去青瓦楼喝酒,最爱来自吐蕃的葡萄酿成的酒。
于是祝升压低了自己的帽檐,盖住了他半张脸,他走近了,问出一个只有外地人才问得出的问题:“请问,青瓦楼在哪?”
正聊得兴起的妇人,听到他这个问题,随后捧腹大笑,和周边的人差点笑弯了腰。他们好不容易缓过来,才有人说。
“你是外地人吧——你向北走一些,金川街进去就是。你抬头看,那处最高的楼,就是青瓦楼。”
祝升这才抬起头,看到不远处的高楼,大约有三层楼高,上面果真是小青瓦,灰蓝色的。
金川街上更是热闹,两边摆着摊子,从卖首饰的到卖吃食的,货郎挑担,应有尽有,吆喝声实在不曾断过。
祝升想不明白,江湖人都应该不会爱这道市井生活气,怎么会有人偏偏落脚在这里。他想,这里虽然奢靡之风盛行,但也算一派祥和。等会若是杀人,怕是官府会出面。这让祝升有些为难。
他正犹豫着要不要走进这家四柱三层的青瓦楼,就被一楼进门柜台边的人吸引注了:那人穿着水色衣裳,淡紫色的大袖衫松松垮垮地挂在他的身上,显得不拘一格。他正在拨着算盘上的珠子,不太认真的模样,像是打发时间似的。而他对面的人似乎有些生气,皱着眉头不知道在说什么。这人只是摆摆手,风轻云淡地摇摇头。
祝升走近些,才听清他说:“那就收拾干净。”
看上去有些生气的人这才缓了神色,点点头,上了楼。
不一会儿,楼上传来惨叫声,紧接着就是一个被打得凄惨、鼻青脸肿的男人,被一群人拎出来丢在门口。而方才上楼的男人不紧不慢地走在后头,走向柜台边,告诉水色衣裳的男人事情办妥了。
穿着水色衣裳的那人只是瞥了一眼,将手里的算盘丢给他,露出手腕处那串琥珀色念珠。他似乎没兴趣看这一出闹剧,抬腿往楼上走。
祝升也没打算继续看,而是走进了青瓦楼,想要追上那人。
上了二楼后,这人便跟鬼一样消失不见了。
正如两年前那样,在凉州见过之后,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祝升回头,看了一眼来来往往的人群,连忙下楼抓住那个一开始同水色衣裳男人在柜台边谈话的男人,问他:“刚刚那位,穿着蓝色衣服,站在柜台边的,是谁?”
男人上下打量了他一下,随后点点头,笑道:“是我们东家,裴郎君、裴焕生。”
“裴焕生。”
祝升细细念着这三个字,两年前没得到的姓名,如今在旁人的嘴巴里轻而易举就得知了。
男人看着他这样出神的样子,礼貌性地笑笑,忍不住提醒:“郎君素来爱玩,但近日繁忙,身边不太缺人,可能……”
祝升皱起眉头,心里不太舒服,纵然他平时和这世间的人打交道少,但也懂他这话里藏着不好的意思。
“什么意思?”
这人见他不解的模样不像是装的,便摇了摇头:“是我想多了。您在这,玩得尽兴。”
尽兴,祝升想,能让他尽兴的只有杀人。
祝升看着这人远走的身影,看着他路过一个穿着墨绿圆袍的男人,朝那人点头示意,很是恭敬。他们言语了几句,穿着墨绿圆袍的男人把目光向自己投来。祝升亲眼看着,那人的神情从不可置信变成玩味,让他有些不太舒服。他好像变成别人饭后谈资了。
祝升压着这点不舒服的劲,挑了位置坐下来,店伙计招呼他,给他推荐了他们家有名的吐蕃葡萄酒。祝升摇了摇头,拒绝了这份推荐。而是抬头看向柜台墙上的牌子,上面是苍劲有力的楷书。
祝升便要了被写在最后一个的酒——
“落桃花。”
“落桃花啊……”店伙计惊讶地看着他,“很少有人点这个了呢,这个写在牌子最底下,没什么人喝。得去找一找,您得耐心等会。”
“多谢。”
店伙计也觉得新奇,他在这里做事这么久,就没有见人点过落桃花。待他跟打酒的娘子说要落桃花时,只见几位酒娘子捂着嘴咯咯笑。旁边还站着金家那位小公子金喜,金喜今日穿了身墨绿色的圆袍,上面绣着金丝竹子,估计这金丝抽出来都得值不少钱。
他来时,金喜正跟其中一位酒娘子打趣,听到“落桃花”三个字,他先笑出声,这才有几位酒娘子跟着一起笑。
金喜勾着他的肩膀,语气调侃,问:“是哪个不要命的呀?”
没人点落桃花,因为这本就不是酒,而是毒。只因裴焕生喜欢这三个字,又是他早年的得意之作,就在牌子上写了上去。早些年还有人知道这件事,后来来往的人多了,大家默认没有落桃花这壶酒,没人问起为什么没有,都只慕名来喝吐蕃葡萄酒,或者是牌子上前几种酒。
金喜犯不着跟人说这些,裴焕生不用毒很久了,离江湖远了很多,他挺满意的。
他让酒娘子给店伙计装了壶群芳好过去,用桃花酿的酒,倒也合“落桃花”三个字。
酒娘子一边打酒,一边笑着说:“以后群芳好,也就是落桃花了。”
金喜眉头一挑,夸她聪明,又说:“要是有人要喝落桃花,就给他上群芳好。”
祝升喝了半盅落桃花,说实话,他并不觉得这像落桃花。这壶酒很清淡,甚至带这些甜味,桃花香气很浓,却没有“落桃花”这三个字带来的残枝败柳的感觉。
他轻轻地摇了摇头,招呼店伙计:“有谁还喝过么?”
店伙计说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