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 青春的悲歌与你错过时光 - 邱莹莹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第13章

第13章

第十三章:时光褶皱里的余烬

又是一个深秋。梧桐叶在风里打着旋,一片片坠落在慕南脚边,积成厚厚的一层,踩上去发出细碎的碎裂声,像极了他这些年被揉碎的日子。

他站在曾经的初中校门口,手里攥着一张泛黄的借书证。证上的照片里,少年眉眼清亮,穿着洗得发白的校服,嘴角扬着没心没肺的笑——那是十五岁的慕南,是还没见过楚辞最后一面、还没被绝望啃噬过的慕南。

门卫室的大爷探出头看了他一眼,眼神里带着几分迟疑:“同学,找人?”

慕南扯了扯嘴角,想笑,却发现面部肌肉早已僵硬。他摇了摇头,声音沙哑得像被砂纸磨过:“不,我以前是这儿的学生。”

大爷“哦”了一声,没再多问,缩回了脑袋。铁门虚掩着,能看到里面操场上奔跑的身影,此起彼伏的笑闹声顺着风飘出来,撞在慕南的耳膜上,震得他心口发疼。

他终究没敢走进去。有些地方,一旦离开,就再也回不去了,就像有些人,一旦错过,就只能在回忆里反复描摹轮廓。

转身离开时,裤兜里的手机震动了一下。是母亲发来的信息:“南南,晚上回家吃饭吗?你爸买了排骨。”

慕南盯着那行字看了很久,指尖悬在屏幕上方,迟迟没能落下。这些年,父母总是这样小心翼翼地试探,像对待一件易碎的瓷器。他们从不提楚辞,从不问他夜里为什么会哭,只是在他晚归时留一盏灯,在他把自己锁在房间里时,把热好的饭菜温在锅里,一遍又一遍。

他最终回了一个“嗯”。

走到巷口时,一阵风吹过,卷起地上的落叶,也卷来一阵熟悉的桂花香。慕南的脚步猛地顿住,像被钉在了原地。

记忆瞬间被拉回那个校外实践的午后。农场的草地上,阳光把楚辞的头发染成浅金色,她抱着膝盖坐在他身边,手里捏着半块桂花糕,碎屑沾在嘴角,像颗小小的星子。“你闻,”她仰起脸,眼睛亮晶晶的,“桂花好香啊。”

那天的风也是这样,带着甜腻的香气,吹乱了她额前的碎发。他伸手想替她拨开,指尖快要碰到她皮肤时,却又触电般缩了回来,只假装去够远处的水壶,耳根却红得快要滴血。

如今想来,那时的心动多纯粹啊,像初春刚融化的雪水,干净得能看见底。可那时的他,怎么就没敢再往前一步呢?

慕南蹲下身,捂住脸,指缝间漏出压抑的呜咽。路过的行人投来异样的目光,他却浑然不觉。这些年,他早已习惯了在人前扮演一个“正常”的人——按时上下班,对同事礼貌微笑,甚至会在团建时喝两杯酒,说几句客套话。可只有他自己知道,他的灵魂早已在楚辞闭上眼睛的那一刻,跟着去了一半。剩下的一半,不过是在时光里苟延残喘的余烬。

他在一家小公司做文员,工作清闲,薪水微薄,刚好够他一个人糊口。每天的生活像设定好的程序:早上七点半起床,吃一片面包,挤四十分钟地铁,坐在办公桌前整理文件,中午吃十块钱的盒饭,下午接着发呆,晚上回到空荡荡的出租屋,对着楚辞的照片坐一整夜。

同事们私下里说他“孤僻”“不合群”,他听到了,也只是笑笑。他懒得解释,也没必要解释。这个世界上,再也不会有人能理解他胸腔里那道永远无法愈合的伤口了。

有一次,部门聚餐,一个新来的实习生喝醉了,红着脸问他:“慕哥,你是不是心里有人啊?我看你手机屏保……是个很美的女生。”

慕南握着酒杯的手猛地收紧,玻璃的凉意透过掌心传来,才让他勉强稳住情绪。他没回答,只是仰头把杯里的酒一饮而尽。辛辣的液体灼烧着喉咙,却压不住心口翻涌的疼。

手机屏保是他偷偷留着的一张楚辞的照片。那是初中毕业照,她站在人群里,穿着蓝白相间的校服,扎着马尾,对着镜头笑得一脸灿烂。阳光落在她脸上,连绒毛都看得清清楚楚。他把这张照片设成屏保,已经五年了。五年里,手机换了三个,唯独这张照片,一直都在。

回到出租屋时,已经快十一点了。房间很小,只有十几平米,除了一张床、一个衣柜和一张书桌,几乎没什么像样的家具。书桌上摆着一个相框,里面是楚辞的日记。

那本日记,他看了无数遍,每一个字都刻在了骨子里。

“今天又看到慕南了,他在打篮球,汗水顺着下巴往下滴,好像……有点帅。”

“他们说我喜欢慕南,我才没有!就是……就是觉得他笑起来很好看而已。”

“慕南和林悦一起排练了,他们站在一起,好像很般配。心好疼啊,像被针扎了一样。”

“我好像生病了,总是头晕。可我不敢告诉爸妈,他们最近总是吵架。慕南,你在哪里啊?”

“医院好冷,消毒水的味道好难闻。慕南,如果我走了,你会记得我吗?”

最后一页,字迹已经很潦草了,像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慕南每次看到这里,都会忍不住掉眼泪。他总在想,如果那时他能再勇敢一点,能早点找到她,能把所有的误会都说清楚,是不是一切都会不一样?

可人生从来没有“如果”。

他走到书桌前,轻轻抚摸着日记本的封面。封面是天蓝色的,边角已经磨得起了毛。这是他在整理楚辞遗物时,从她枕头下找到的。当时,楚辞的妈妈把一个纸箱递给他,红着眼圈说:“这是她的一些东西,她说……你可能会想要。”

纸箱里除了这本日记,还有一支他送她的钢笔,一块他掉在操场上、被她捡回去的橡皮擦,甚至还有一张他随手画的、丑得要命的漫画——画的是一只歪歪扭扭的小狗,旁边写着“送给楚辞”。

原来,他不经意间留下的那些东西,她都小心翼翼地收着。原来,在他不知道的时候,她也在偷偷喜欢着他,喜欢了那么久。

慕南拿起钢笔,笔尖已经有些生锈了。他记得,这支钢笔是他攒了半个月的零花钱买的,在她生日那天,偷偷塞到了她的书包里。他没敢署名,只写了一张小纸条:“祝你生日快乐,要一直开心啊。”

后来,他在她的作文本上看到过这支笔的痕迹,字迹娟秀,带着一点点小俏皮。那时他还傻傻地想,她是不是也喜欢这支笔?

现在想来,那时的他们,就像两只互相试探的小刺猬,明明心里都揣着滚烫的喜欢,却因为害怕受伤,始终不敢靠得太近。等到终于鼓起勇气想要拥抱时,却发现早已错过了最好的时机。

窗外下起了雨,淅淅沥沥的,敲打着玻璃,发出细碎的声响。慕南走到窗边,看着雨丝在路灯下织成一张朦胧的网。

他想起楚辞住院的最后那段日子。

那时,她已经很虚弱了,说话都要喘很久。可每次他去看她,她都会努力挤出一个笑容,拉着他的手,听他讲学校里的事。

“慕南,”有一次,她突然说,“我想吃城南那家店的红豆糕。”

那家店离医院很远,要坐一个多小时的公交车。他想都没想就答应了:“好,我明天就去给你买。”

第二天,他特意请了假,坐了两个小时的车才到那家店。可等他拿着红豆糕赶回医院时,却看到楚辞的病房外围了很多人,医生和护士进进出出,气氛凝重得让人喘不过气。

他手里的红豆糕“啪”地掉在地上,包装纸裂开,豆沙馅流出来,像一滩凝固的血。

他冲进去时,楚辞已经陷入了昏迷。她的手冰凉,呼吸微弱得几乎感觉不到。他扑到床边,紧紧握住她的手,一遍遍地喊她的名字:“楚辞!楚辞!你醒醒啊!我给你买了红豆糕,你不是想吃吗?”

可她再也没有醒过来。

那天下午,天空阴沉得可怕,下了一场很大的雨。就像现在这样。

慕南从抽屉里拿出一个小小的铁盒子,打开,里面装着一块已经变硬的红豆糕。是他后来又去那家店买的,一直留到现在。他总觉得,楚辞只是睡着了,等她醒了,一定会想吃的。

他拿起那块红豆糕,放在鼻尖闻了闻,已经没有什么味道了。就像他们之间的一切,都已经被时光冲刷得只剩下模糊的影子。

手机又响了,是母亲打来的。他深吸一口气,按下了接听键。

“南南,到哪了?排骨快炖好了。”母亲的声音带着笑意,却掩不住一丝小心翼翼的试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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