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未知的世界
chapter未知的世界
相处一阵之后,欧发现雷蒙实在是个不错的朋友,他容貌英俊,虽然不会笑,但灰色锐利的眼睛透出一股迷人的忧郁,他身形矫健,动作比欧在阿尔法见过的得最强杀手delta都敏捷,他的嘴巴总是紧紧地抿着,但一旦开口就会蹦出各种各样风马牛不相及的话,这一点也相当可爱。
他常常显得很严肃,但总是对病床上的欧照顾得无微不至,他能够记得欧生活的一切小细节,今天欧的身体又恢复了多少,欧喜欢吃哪种点心,欧喜欢看什么书……
欧的身体恢复得差不多之后,他们甚至一起去购物。
“这是什么?”毫无生活常识的欧在supermaket里茫然四顾,他指着自动扫描收款的购物车像个土包子一样大惊小怪。“我觉得它有电磁辐射!”
雷蒙依旧是那张扑克脸,似乎并没有嘲笑欧的意思,他这样的态度让欧觉得好受了很多,“是的,超市使用rfid(无限射频)技术,用购物车里面的芯片代替扫描器,但正常社会中的人们时刻生活在辐射当中,30.56mhz的频率你都有反映就太敏感了。”
欧点了点头,训练营为了让杀手完成特殊任务,会将一部分人从小在完全无辐射的环境下养大,并相应进行各种训练,这样孩子的皮肤会对红外线等射线触觉格外敏感,欧就是其中一个。
雷蒙选购好了生活必需品,看见欧依然蹲在购物车旁边,尝试着将各种东西放入购物车,观察购物车闭合的一瞬间,然后转头看着购物车手柄上浮动的电子价签,再拿宋洁给的通用币一个一个投进去,以便将已经选购的东西一个一个地放进车旁附着着的大纸袋。
“选好了吗?”雷蒙虽然觉得他很有趣,但还是出声停止了他虐待购物车的行为。
欧擡起头,“这不合理,人类的反应速度平均是0.25秒,而且由于科技进步正在逐渐下降,经过特别训练的我们反应速度在0.1秒出头,但这个购物车的电子输物口的速度却长达0.9秒,我透过这个间隙可以从中拿走至少5样东西,只付一件货品的钱,普通人也可以拿走至少两样东西。”
“不,这很合理,会出现在supermaket里的人实际上并不缺钱,因为穷人需要工作没有时间,他们会选择通过网络超市购买东西,保镖又不会让流浪汉进门。你觉得自己会在到处都有am(电子声磁防盗系统)的supermaket里面偷东西吗?”
欧摸摸下巴,一副小大人的样子,看起来有点好笑,“如果我没有钱了,但我急需要摄取热量,我会考虑这种做法。”
“但社会上的人不会,他们需要在意社会评价,因为金钱和名誉之前有价值差。你不能使用在训练营里的价值观了,这会给你带来麻烦,你现在是个普通的,只有十四岁的,身体各项指标都高于平均数但还没有超出人类极限的正常小孩。”
欧郁闷地低下了头,普通,他讨厌这个词,他需要卓越,需要与众不同,需要自己成为无可替代的存在。社会中的人会努力把自己伪装成和其他人一样,以此来获得安全感,但那其实是最危险的,要知道,因为无可替代,被抹杀的几率就会减小,这是欧的生存法则。
可惜,很显然他在阿尔法训练营里还不够出众,他被boss轻易地抛弃了,他的生存法则并没有能很好的保护他,那么他是不是需要尝试着去接受新的生活呢?
他面对的是一个如此陌生的世界,这个世界充满了他所敏感的辐射,不需要他迅捷的行动,灵活的身手,以及极佳的身体耐候性,也不需要狙击训练、抗g训练、情报判读、路径识别、隐身迷彩训练……
人们毫无警觉性地在大街上走着,对巨大的爆炸声听而不闻,他们穿着他所不熟悉的奇怪样式的衣服,说着他不懂的流行词汇,这个世界对他所熟悉的一切东西全盘否定。
他很迷茫,尽管宋洁反复对他强调,对于一个成年人来说,改变或许很难,但他才14岁,已经在改变了。
看吧,人和人果然是互相影响的,欧也传染上了雷蒙的匪夷所思,雷蒙反而成了板起脸来教育对方的那个家伙,而欧,居然也因此开始思考人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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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你为什么要叫这个名字,只有一个字母o,很奇怪。”在某天,雷蒙突然问起这个问题。
欧的脸色瞬间从红润变为苍白,这句话微不足道,但却足以勾起他一切关于那些已经失去而且永远无法找回的东西的回忆,“这只是代号,我……没有名字。”
“为什么?我觉得这名字不错,氧是动物维持生命过程和燃烧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物质,当氧原子呈一定结构排列的时候可形成氧气,宋洁不是也经常叫你氧气小甜心么?”雷蒙仿佛没有发现他新朋友的迟疑,他语气平静地问道。
欧局促地别过头去,“别提那个丢脸的外号!我、我在这之前确实没有名字,还在襁褓里的时候也许……但后来……到了组织里就只有代号了。我之前的代号叫松鼠,进入正式部队之后,就根据能力、性格和特征,用希腊字母命名。”
他痛苦地闭闭眼,听阿尔法的教官说,他父母是因为偷渡而被海关击毙的,头儿正好截下了他所在的这批准备送往孤儿院的小孩,他那时候太小了,只记得父亲和母亲亲切地叫自己宝贝,从未叫过自己大名,所以他当然没名字。
“……好可怜。”
雷蒙坦率地说出了自己的想法,爸爸妈妈都有名字,我也有名字,妈妈说,每个人都有名字。但是这个孩子却没有,他连我都不如,好可怜。
然而这却引起了小孩激烈地反应,“不要同情我!我比那些懂事之后才失去父母的小孩好多了,因为从一开始就不知道亲情的感觉,所以什么都没有失去过。而且我还有医生,还有可以维生的技能,我并不缺乏什么!”
过度地愤怒扯动了伤口,他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脸颊通红。
雷蒙望着他,虽然眼前的这个家伙似乎会错了意,他不明白为什么对方会愤怒,但他愤怒的样子真得很好看,心脏、脉搏都在剧烈的跳动,血液循环加快,还有急促地呼吸,这就是活着的证明吗?
“那么,叫布莱梅吧。”雷蒙突然说。
“什么?”欧错讹地看着雷蒙,虽然早已经了解了对方强悍的跳跃式思维,但有时候还真是不习惯。
“叫布莱梅吧,会因此而得到幸福的。”雷蒙对此毫无知觉,依然故我地说着。
欧皱皱眉,“bremen?为什么?”
雷蒙迟疑了一会儿,说道:“《布莱梅乐队》,我正在看。”
“那是什么东西?”
“一个童话。”
“讲的什么?”
“驴子、狗、猫和鸡都感到生活的压力太大,它们决定组成一个乐队到布莱梅去演出,并认为它们一定会在那里大受欢迎,从而过上幸福的生活。在它们心目中,到达旅途的终点布莱梅,即是它们的终极理想。它们组成的布莱梅乐队,其实一直到最后都没有到达布莱梅,因为在去往布莱梅的旅途中,它们用智慧在猎人的小屋中击败了坏人,然后便留在那里幸福的生活下去。”
“驴子、狗、猫和鸡吗?你多大了,为什么会看这种东西。”欧又一次被这家伙强悍的行为打败。
“妈妈说让我不要总翻大部头,可以看这种书消遣,对我的人格有好处。”
“你真是个怪人,你妈妈也怪。”
雷蒙自动忽略了对方对母亲的非议,毕竟他是小孩,妈妈说,作为一个成年人,不该和小孩子计较,于是转移话题,“难道你不看童话吗?”
“我……训练营里没有童话书。”欧有些局促,但很快擡起头来“但我还记得很小的时候,妈妈给我讲过一个童话。”
“什么童话?中国的童话吗?”
“没错,《嫦娥奔月》你听过吗?”欧立刻来了精神,也不管雷蒙听没听过,自顾自地讲起故事内容,“古时候有一个人叫后羿,他有不死药,他的妻子嫦娥趁他打猎的时候偷走了不死药,成为神仙,住到了月亮上去。”
“这不符合常理,古代的月球上没有空间站也没有足以供人类生存的氧气,会死亡的,再说了,那里没有supermarket,女人要到哪里去购物啊。”
欧愤怒地打了雷蒙的头,“那《布莱梅乐队》里,动物会说话,还能够相互交流才是惊悚吧?!”
雷蒙摸摸被打过的地方,为什么提到这个话题就要吵架呢?似乎关于童话的讨论让对方很看不起他,于是雷蒙板起脸来,“我讨厌童话。”
欧为对方的幼稚而睁大眼睛,“废话,这么大的人了还看童话丢不丢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