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吵架2
甄可欣看着人群越聚越多,心里不禁有些紧张。她知道,如果再这样下去,事情可能会变得更糟。于是,她加快了手上的动作,希望能够尽快完成工作。
如果说之前干活的时候,甄可欣给自己打了10分,那么现在,她觉得自己至少可以打15分!连她自己都不敢相信,原来自己的八卦之火竟然如此热烈,仿佛手中的镰刀都要割出重影来了。
而另一边,陈洋一开始还能勉强跟上甄可欣的节奏。然而,随着甄可欣的速度越来越快,他渐渐感到力不从心。他的腿似乎已经和身体分离了,每一步都显得格外沉重。尽管如此,他还是咬紧牙关,拼命地来回跑着,搬运着麦子。
终于,当甄可欣完成自己的工作量时,那边的争吵已经进入了白热化的阶段。甚至连大队长陆建国都被社员们叫了过来,场面十分混乱。
甄可欣拿起镰刀,小心翼翼地走向人群。刚走近,就听到大队长陆建国愤怒的吼声:“你们都围在这里干什么?是不是活分得太少了,一个个都没事干?”
听到大队长的话,那些还没有完成工作的人纷纷散去。
甄可欣面前的两位大婶也尴尬地离开了,于是甄可欣成为了大队长明显的骂人的目标。
“甄知青,大家都去干活了,你一个女孩子家站在这里不太合适,赶紧回去吧!”
甄可欣听到这句话,脸一下子就红了,犹豫着转身准备离开。
突然,打架的其中一个年轻一点的主角发话了:“甄知青,你是大城市来的,请问你会写断亲书吗?”她看向甄可欣,眼中充满了期待与希望。
甄可欣被这突如其来的问题弄得有些不知所措,但还是下意识地点了点头。
那女子仿佛抓住了救命稻草一般,继续说道:“我这个恶毒的婆婆想要让我三岁的女儿去给她娘家人做童养媳,我人微言轻,没办法劝说,现在只能让我可怜的女儿和这个杀人不吐骨头的狼窝断亲,我也会离婚,带着我的女儿去乞讨都比现在好。听说你们知青都熟读诗书,能不能给我讲一下我离婚的话我女儿能不能给我?”
她的声音带着哭腔,让人听了心生怜悯。甄可欣的心猛地一紧,一股正义感涌上心头。她看着眼前这个无助的母亲,心中充满了同情和愤慨。
“当然可以!”甄可欣坚定地回答道。她深知,在这个时代,女性的权益常常被忽视,而这位母亲却敢于站出来保护自己的孩子,这种勇气值得敬佩。
那女子感激涕零,泪水顺着脸颊滑落。她紧紧握住甄可欣的手,激动得说不出话来。
甄可欣轻轻地拍了拍她的手背,表示安慰。
大队长陆建国皱着眉头看着眼前这个冲动的知青,心里充满了无奈和担忧。他想要说些什么,但又觉得会打击小年轻的热情,只好默默地站在那里,希望能想出一个解决问题的方法。
甄可欣注意到了大队长的眼神,她的心中顿时涌起一股自责和懊悔之情。她意识到自己刚才过于冲动,没有考虑到后果。她知道自己的行为可能会给大家带来麻烦。
然而,事已至此,她已经无法反悔。她答应过别人要帮忙,现在不能轻易食言。她开始思考如何挽回局面,尽可能地减少对他人的影响。
看着逐渐冷静下来的甄可欣,大队长如释重负地松了口气,他觉得现在是时候解决这个问题了。于是,他决定亲自出马,帮助这两个女人化解矛盾。
大队长走到两人面前,语气严肃而坚定:“大柱媳妇,大柱娘,你们先跟我去大队部吧!有什么问题我们可以在那里慢慢谈,在这里争吵不休成何体统?”
陆建国平日里就是一个威严的人,他的话语充满了说服力。大家都对这位村里最具权威的人物心生敬畏之情,因此听到大队长的话后,纷纷沉默不语,默默地跟着他走向大队部。
大柱媳妇默默跟随着大队长,心中却一直惦记着甄可欣。她知道自己不能再这样僵持下去了,如果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女儿的情况,就必须要与甄可欣好好沟通。当她走出一段路后,回头发现甄可欣依旧静静地站在原地,似乎有些不知所措。
大柱媳妇思考片刻后,终于鼓起勇气向陆建国提出请求:“大队长,能不能请您让甄知青也一起来呢?我真的很想听听她讲述我女儿的事情。”
陆建国看着眼前这个头发凌乱的女子,心里不禁泛起一丝怜悯之情。他知道,这个女子一定经历过许多艰难困苦,但却依然坚强地生活着。他想帮助她,给她一些温暖和关怀。于是,他扭头叫上了甄可欣:“甄知青,你的活也干完了,你也一起去吧!”
甄可欣原本还在思考如何找到一个合适的理由与他们一同前去聆听,当她听到陆建国叫她时,心中暗自欣喜不已。她迅速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表情,小步快跑跟上他们,兴奋地喊道:“来了来了!”
甄可欣边走边回想这个时候的婚姻法和儿童权益保护法。想了一圈,终于想起了大学时候选修过一门《婚姻与法律》,里面就讲过我国的法律修订历程。
我国上世纪六十年代的婚姻法主要指的是1950年颁布的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该法在六十年代仍然有效,并在之后的年份进行了修订。以下是对上世纪六十年代婚姻法相关要点的概述和分析:
婚姻法的基本原则:
婚姻自由:废除了包办强迫的封建婚姻制度,实行婚姻自由,即男女双方有权自主决定自己的婚姻,不受任何第三方的干涉。
一夫一妻制:确立了严格的一夫一妻制,禁止重婚,维护了婚姻的专一性和稳定性。
男女平等:强调男女在婚姻家庭中的平等地位,废除了男尊女卑的封建观念,保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
保护妇女和儿童权益:特别关注妇女和儿童的弱势群体,通过法律手段给予他们特殊的保护和照顾。
(以上关于婚姻法的内容来源于网络)
这个时候的法律正好可以保护她和她女儿的合法权益。
想到这里,甄可欣悬着的心终于落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