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回(2) - 赎清 - 让我随风而逝 - 武侠修真小说 - 30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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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回(2)

十一月五日,下午两点半。

陈柯带着衙门里的人,相继来到草堂。

草堂今日重新做了布置,改成了会议室。木匠坊新打造了一百多套桌椅,整理的摆放在其中。

主会台有前后两排桌子。后排只有两张,分别是陈柯和陶厅判的位置。

前面一排共五张,是衙门里各从判,师爷,巡捕等人的位置。

面对主会台的,是参加会议的人员坐席。坐席由近到远,呈扇型分布,分为若干个区间。中间留有走道。

不多时,陈柯和衙门里的主管们身着朝服,陆续坐上了自己的位置。

参加会议的人也在巡警的引领下,坐上了自己的席位。

这些人自然是腾越有一定话语权的人。比如衙门里不主事,但也有职位的吏员,还有金秀才等风纪委员,老师,更有李乡绅和一些富农,城内的富商。

陈柯看着会议厅内还有些嘈杂的人,脸上不动声色。因为他很早就在盘算着怎么对付一些不配合的人。

比如衙门里那些在朝庭里有关系有门路,光吃饭不干活的人。

比如那些开着私塾,暗地里诋毁政府办新学,抢老师和生员的人。

还有那些不愿意当开明绅士,死抱着小农经济不放手,以压榨农奴为乐的人。

以及城市里反对开工场,反对供销社,反对信用社,不愿意公平买卖,破坏市场经济的人。

陈柯要改变这个社会,又不愿当第二个王莽。所以需要慢慢调整,像蚂蚁匮堤那样一点一点的把事办成。

治大国如烹小鲜,这需要极大的耐心。陈柯愿意慢慢磨,看谁先耗死谁。

终于,会议主持人看了看钟,对着话筒说了一句:“诸位,请安静!今天的会议马上就要开始了。”

不得不说,有了话筒开会就是方便。

草堂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足有半个篮球场大。人一多,就必须大声喊话,或者用扬声器。

很快,会场逐渐安静了下来。

主持人便说道:“诸位大人,士绅,掌柜们,欢迎来到腾越会议厅。今天郡主召开这次会议,是为了和大家共同讨论风纪的问题,以上个月发生的几起案例,完善相关管理条例。”

说完后,便望了陈柯一眼。

陈柯便对着桌上的话筒,说道:“正是如此。法律法规的完善,需要一个渐进过程,也需要我们政府官员和诸位士绅老爷们的共同努力,教化育民。以往,我们处理完一些案件之后,只会保留卷宗,并没有做相关后进工作。这是不完善的。”

“比如一件案子发生了,以前没有案例,律法上也没有明叙,官员凭经验把案子了断了。不论好与不好,至少他断案的案例,是应该保留下来的,如果断得不好,我们从中吸取教训,得出好的结论。如果断得好,更应该形成一个新的法律条文!”

“法外案件之多,官府治理起来就越难,百姓教化起来也越不容易。但只要我们遵守了这个原则,每断一起案件,就完善一次法律条文,本着愚公移山的精神,法律必然会越来越完善!治理起来也就越来越容易。”

“所以今天,我们就先以上个月发生的几起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先熟悉一下这个过程。希望大家本着以民为本,以国为本的精神,积极发表自己的见解。当然,发言的时候请遵守会议秩序,下面请会议主持人公布秩序规则。”

说完之后,主持人便点了点头,用手展示了一下墙上悬挂的大纸贴。

“诸位!会议正式开始前,我带大家熟悉一下会议的秩序和规则。”

“第一条,动议中心原则。”

“动议是开会议事的基本单元,‘动议者,行动之提议也。’会议讨论的内容应当是明确的动议,它们必须是具体、明确、可操作的行动建议。先动议后讨论,无动议不讨论。”

“第二条,主持中立原则。”

“会议‘主持人’的基本职责,是遵照规则来裁判并执行程序,尽可能不发表自己的意见,也不能对别人的发言表示倾向。主持人若要发言,必须先授权他人临时代行主持之责,直到当前动议表决结束。”

“第三条,机会均等原则。”

“任何人须举手示意主持人,得到其允许后方可发言。先举手者优先,但尚未对当前动议发言者,优先于已发言者。在尚未对当前动议发言者中,对当前动议持反对意见者,又优于持赞成意见者。”

“第四条,立场明确原则:发言人应首先表明对当前待决动议的立场,是赞成还是反对,然后说明理由。”

“第五条,发言完整原则:发言时间结束之前,不能打断他人的发言。”

“第六条,面对主持原则:发言要面对主持人,参会者之间不得直接辩论。”

“第七条,限时限次原则:在每人每次发言的时间保证下,对同一动议的发言次数也有限制。一般不得超过两次。”

“第八条,一事一议原则:发言不得偏离当前待决的问题。只有在一个动议处理完毕后,才能引入或讨论另外一个动议。主持人对跑题行为应予制止。”

“第九条,文明表达原则:不得人身攻击,不得质疑他人动机,习惯或偏好。辩论应就事论事,以当前待决问题为限。”

“第十条,充分辩论原则:表决须在讨论充分展开之后方可进行。”

“第十一条,遵守裁判原则。”

“主持人应制止违反议事规则的行为,这类行为者应立即接受主持人的裁判。具体规则为:入场后,每人初始为十二分,违反不同的规则,处黄牌警告,并扣一到三分。十二分扣完后,处以红牌离场。离场人员无辨论与表决资格。”

“第十二条,多数裁决原则:在多数通过的情况下,动议的通过要求‘赞成方’的票数严格多于‘反对方’的票数。平局即没通过,弃权者不计入有效票。”

主持人条理清楚,口齿清楚。说完后,还让衙吏发传议事规则小手册,人手一本。

有了打字机和打印设备,现在制作书本方便,而且精美。

主持人示意会议开始,工作人员便打开了录声机。

陈柯便先举手。

因为其他人根本没有适应,再者作为腾越的邑主先发言的肯定是他。

主持人说道:“请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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