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前往草莓镇
跟着珊迪·哈莉长达一年的艰苦特训,可把宁风折磨的苦不堪言,前面三个月每天都是跑步和举着十五斤的棒子练臂力,中间三个月是骑马和练习枪法,后面三个月学习近身格斗与野外生存技能,最后三个月把之前学习的全部巩固一遍。
现在的宁风已经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被珊迪追到用枝条抽打的人了,现在宁风奔跑起来可以甩珊迪半个身位,骑马已经不像以前那么生疏和害怕,来个策马奔腾更是不在话下,枪法更不用说,移动的物体可以说是指那打哪,野外生存什么游泳,什么陷阱捕猎,钻木取火,珊迪偶尔还带宁风去山里认识一些草药和一些可以食用的野果,宁风也都学的七七八八,即使现在把宁风丢进深山老林也够用。
近身搏斗这方面,宁风感知力全开的状态下能和珊迪勉强打个平手,在不开启感知力的情况下基本上被珊迪按在地上打。
今天刚好是珊迪训练宁风期满一年的时间,宁风正在向珊迪做着告别,佣人也替珊迪牵来了她的马,托斯克与特里雅也前来相送,珊迪走时留给宁风一张写了她地址的纸条,告诉宁风以后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可以来这里寻找她,或者给她写信寄到这里,宁风小心翼翼的将写着珊迪地址的纸条放进兜里,生怕掉了,宁风心想这以后可是多了一个强有力的打手。
宁风被训练的这一年,身体强度高了不少,还有被晒成古铜色的皮肤以及腹部的那六块腹肌,就在宁风冲着镜子摆着各种造型欣赏自己哪强壮的身躯时,宁风的父亲托斯克走了进来,托斯克看着正在臭美的宁风,象征性的干咳了两声,对着宁风说道:“臭美完了吗?你母亲托人给你找了份工作,你收拾收拾,等下送你和弗拉德一起上火车,还有你的佣人简也跟着你一起去。”
“工作,工作干啥,家里又不是没钱。”宁风理直气壮的回答了托斯克。
托斯克当即语重心长了起来,“我也不想这么做,是你母亲要求的。”
宁风也只好学着托斯克语重心长的语气回答道:“那你做做母亲的思想工作啊,我还年轻不能吃太多苦,你是知道的。”
“我不去,要去你自己去。”托斯克的语气充满了抗拒,仿佛宁风母亲特里雅会吃人一般。
“这不是男尊女卑的时代吗?你怎么还会怕老婆呀!”宁风不满的说道。
托斯克无奈的表示:“男尊女卑,是要看情况的呀,大城市治安官的女儿和平民的女儿能一样吗?”
突然,特里雅直接走进了宁风的房间,门外他们父子的对话,显然被特里雅听的清清楚楚,颇为愤怒的瞪了宁风一眼。
“父亲,我的行李呢?”宁风此时像个乖宝宝似的问着托斯克。
“已经在马车上。”托斯克满脸正经的回答道。
宁风直接转身走出门外,开始下楼走向屋外的马车,房间里只留下了托斯克与特里雅两人。
“什么叫治安官的女儿和平民的女儿不一样呀?”特里雅有些戏谑的问道一旁假装严肃托斯克。
托斯克看来今天只能用沉默回答特里雅的所有问题。
宁风现在很是不爽,自己明明可以在家当一辈子的花花公子,却被自己的母亲赶出来工作,自己却又无可奈何。
宁风虽然心里不爽,但好在还有弗拉德和简,至少工作的时候不会那么无聊,一下楼便看到今天穿着淡蓝色衬裙的简,宁风都看呆了,衬裙直接将简身材的线条给勾勒了出来,那种前凸后翘的感觉,伴随着微风略微吹起简金黄色的秀发,给宁风的感觉就像城堡里的在逃公主那么迷人。
“今天居然穿这么漂亮,来,必须让哥哥抱抱。”宁风淫笑着慢慢靠近简,又被简脸红着轻轻推开。
“维克利少爷别这样,面前还有人呢?”简害羞的低着头回应着宁风。
宁风看了看马车里的弗拉德,在看了看驾驶马车的两名佣人,三人都很识趣的转过了头,让宁风继续发挥,他们什么都看不见和听不到,就在宁风还想再继续调戏简时,被在二楼观望的特里雅大声呵斥,“还不快走,难道要火车等你们两个调完情吗?”
听到特里雅的呵斥,宁风只好拉着简灰溜溜的上了马车。
宁风他们三人今天要坐上马车去往南面的罗德镇乘坐火车,罗德镇离宁风三人住的地方距离有20多公里,乘坐马车大概需要一个小时左右,弗拉德和简一路上都显得特别兴奋与期待,弗拉德听说这次是去警局里工作,更是一晚上没睡着,毕竟他的梦想就是做一名除暴安良的警察。
简的想法就很简单,在哪工作无所谓,只要有宁风就行,她之所以兴奋,只是因为第一次出远门和第一次坐火车。
只有宁风的目的很单纯,完全是为了应付他的母亲特里雅。
经过一小时颠簸,宁风三人终于到达了罗德镇的火车站,驾车的两名佣人,其中一名下车去帮宁风他们三人购买火车票,还有一名佣人在马车上和宁风三人一起等待。
今天宁风穿着一件崭新的蓝色衬衫,灰色牛仔裤和一双用鳄鱼皮做的新皮鞋,简当即调侃起宁风不像是去工作,更像是去上任。
宁风只好自信的回答着简:“都一样”,说完还拉了拉自己衬衫的衣领,这一幕让简直接无语了。
不一会那名买票的佣人回来了,把买好的三张包厢火车票给了宁风三人,随即和另一名佣人把他们三人的行李搬进了火车包厢。
宁风上火车时,分别给了两名佣人一人十美金,两名佣人对着宁风连连点头,表示感谢,毕竟他们辛苦劳动一个月也才只有十美金,宁风随手一给就是他们一个月的酬劳。
火车的轰鸣声开始响起,预示着这辆火车即将要出发,在火车外面闲聊的旅客都开始陆陆续续的登上了火车,宁风三人也跟着上了火车,过了五六分钟,火车缓缓启动,两名佣人在窗外挥手向宁风三人做着道别,宁风三人也是冲着窗外挥挥手回应了两名佣人的道别,看着窗外的两名佣人在宁风三人眼里越变越小,也告知着他们三人的旅程已经开始。
宁风三人打量起了火车包厢,虽然比不上自己的家,但装修的还不错,乌桃木的地板和摆满各种威士忌与白兰地的酒柜,还有各种新鲜的水果以及一些香烟和雪茄,屋外的门是由几十厘米厚的钢板做成,可以从里面上锁,只要不是炸药,寻常的枪根本打不穿,为包厢里的人提供了很高的安全性,毕竟能坐火车包厢的人基本上都是非富即贵。
由于简和弗拉德两人第一次坐火车,对窗外飞快移动的风景都特别好奇,毕竟宁风他们要去两百多公里的草莓镇去当实习警员,要坐十几个小时火车,沿途会经过很多小乡镇,路上说不定还能见到许多动物。
宁风那个时代的火车都是悬浮在半空的,跟这个旧时代铁路火车完全没有可比性,自然也就没什么兴趣。
宁风只好拿出自己的行李,想看看他的父亲托斯克为他准备了一些什么,宁风打开了行李箱,除了一些换洗的衣物,还有一包硬邦邦的东西,用一个白色布袋子装着。
好奇心驱使宁风打开了这个白色布袋,宁风发现这个布袋里全是钱,简和弗拉德两人闲聊时也注意到了正在打开行李箱的宁风,看到宁风打开布袋的那一瞬间,两人就愣了,那快要冒出来的钞票,和正在像财主一样数钱的宁风,两人很是羡慕,宁风招手呼唤简和弗拉德两人过来帮忙一起数这些钞票。
于是三人一起开始数这一堆钞票,数了大概四五分钟,两百张一块的美金,两百张十块的美金,一共两千二美金。
宁风看着这些美金才知道,他的父亲托斯克心里是有他的,简和弗拉德看着这些美金才知道,艾法尔家族出手是真阔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