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游乐场女尸案06:当年的事 - 李小华探案记 - 白泽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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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游乐场女尸案06:当年的事

我还记得她当时说‘这是哪里来的土老帽,怎么连双鞋都买不起,缺钱啊,喊声姐姐我送你一双。’我愣在那里,不知道什么反应,那一刻我只觉得愤怒,愤怒之余又很羞愧,我的眼泪打着转,转头我就跑了出去。那天,我坐在学校的操场上,哭了大半夜。”张雨佳说起这段往事的时候,脸上没有愤恨,反而带着一丝憧憬,“我以为像我这样的已经很惨了,但谁能想到,居然还有比我更惨的,薛桂娟啊,她长得很美,比何瑶琼、郭星月不知道好看多少。但她又穷又土,你知道她怎么上的学嘛,她背着背篓来的,身上的衣服虽然干净,但是洗得发白,脚上一双开了胶的球鞋。我看见她的时候居然觉得松了口气,还好我不是寝室里最穷的,这样一来,就算被欺负也轮不到我吧,抱着这样卑劣的想法,开始了我人生中最生不如死的四年。何瑶琼和郭星月虽然没再那么直接的嘲讽过我,但她们看我们的眼神,明明白白地写着瞧不起。偏偏薛桂娟是个没脑子的,上赶着要和她们做朋友,还说她们都是好人,会给她衣服穿,还会给她护肤品,有时候还会给她化妆。”

张雨佳似乎有些说累了,喝了口水,又说道“有时候我也很羡慕她,她那么笨,那么没脑子,她好像感受不到别人的恶意,她只会把人往好的地方想。那时候学校喜欢她的男孩子很多,徐文烨也是其中一个,悲剧就是从他开始的。徐文烨追求薛桂娟,那会儿他也不是现在这样,他是文学社的社长,没事就喜欢写点小诗,为了追薛桂娟,他还在我们寝室楼下朗诵过自己写的情诗。本来他们就要在一起了,可是没多久,学校里不知道为什么突然传出流言,说薛桂娟有妇科病,说她家里穷,她是出来卖才挣到了学费。后来流言越传越离谱,寝室里除了我也没人和她说话。我永远都记得她泪眼婆娑地问我‘雨佳,你不怕被传染吗?他们说我有病。’那时我没有回答她,只是摇了摇头。后来何瑶琼找到我,给了我一大笔钱,让我疏远薛桂娟,不要再和她说话。从那时起,她成了人人喊打的落水狗,她死的那天早上,给了我一个苹果,苹果底下压了一张纸条,她说‘雨佳,谢谢你。’我才想起来,那天是12月24号,平安夜,她割腕死在了平安夜。那颗苹果,我没有吃,后来苹果烂了,我把果核种在了老家的院子里。”

张雨佳说到这儿已经泣不成声,李小花听完这个故事,久久没有反应,他在想,自己有没有遇到过一个如同薛桂娟一样的女同学,他又想,这世上是不是还有许多薛桂娟一样的女同学,他希望如果有人遇到了,请给那样的薛桂娟一点帮助,一点就够了。

等到她哭够了,李小花才问,“那她的尸体怎么会出现在学校后山。”

张雨佳痛苦的说,“我们分尸了,扔到那儿的,郭星月不愿意动手,给了我和何瑶琼一人两千,我们一个拿锯子,一个拿菜刀,把她分了尸,我每天做梦都忘不了那个场景。然后我们串好了词,说她失足落到了学校的湖里,学校捞了两天什么也没捞到,最后赔钱了事。薛桂娟的爸妈都是农民,什么也不懂,女儿死了又怎么样,家里还有两个儿子,他们原本也没有指望薛桂娟。我那时候太缺钱了,我爸是个赌鬼,家里什么都被他输没了,我妈在厂里干活,一个月两千,我还有个弟弟,他们顾不上我,我才是那个靠出卖自己上学的人。”

郭星月喜欢徐文烨,所以编造出流言害死了薛桂娟,知道这一切的张雨佳一直活在愧疚中,她不知道该怎么解脱,最后终于走上了另一个极端。

但这段往事并没有就此结束,还有另一个当事人,李小花很想问问她,郭星月,这个如她名字一般一直被众星拱月着生活的人。她家境不错,虽然不算大富大贵,但小富对于许多人来说就已经是大富。

郭星月现在的样子很狼狈,手上的指甲掉得已经差不多,盘好的头发都散了下来,眼神呆滞地坐在那里,像一个木头桩子。小王现在看见这张脸就有些反胃,手里警棍敲敲打打,装出了一副小痞子的模样。

见她害怕,小王这才满意了,开口道,“说说你和薛桂娟的事。”

郭星月苦笑一声,“想不到这一天来得这么快,我没什么好说的,就是你们知道的那样,我为了那个男人,害死了她。不只是她,何瑶琼也是被我害死的,你们可能不知道,陈启明当年可不只是个开酒吧的,他是个混混,杀过人的那种。那时候他缠上了我,我为了脱身,就把何瑶琼介绍给了他。现在她被陈启明杀了,也是因为我,哈哈哈,是我。陈启明和她结婚后,也没放过我,我们私底下一直有联系,那天他说想娶我进门,我就开玩笑一样说了一句,‘那你先把家里那位解决了,到时候我就甩了徐文烨,和你在一块儿。’那个没脑子的,竟然当了真,还真就害死了何瑶琼。你以为我赶来梁城是姐妹情深,狗屁个姐妹,我一直把她当跟班而已,她也只配给我提鞋。”

小王听出她话里的意思,郭星月一直以为杀死何瑶琼的是陈启明,并且是因为她一句玩笑话,不得不说这女人对自己的认知相当不正确,也低估了男人的智商,她与陈启明,谁玩弄谁还不一定呢。

徐文烨对当年发生的一切没有半分隐瞒,他说出了另外一件事,他说“其实何瑶琼那时候也喜欢我,郭星月也知道,她为了和我在一起,也为了摆脱陈启明。她让我去求何瑶琼,求她和陈启明在一起,那时候我大四,找不到实习单位,她承诺只要和她在一起,我未来的一切都会变得不一样。在那一刻起,我就成了她的一条狗,现在我想当人了。”

想当人,当一个堂堂正正,清清白白的人,有时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陈启明之所以逃跑,不是因为何瑶琼的案子,正如郭星月所说,他以前是个混混,不过那时候他不叫陈启明,他叫陈二。启明,是他后来给自己取的名字,意味着启明星一样,新的希望,但他玷污了这个名字,依旧把自己活成了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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