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一章《文言文译作集》(2)
第二百一十一章《文言文译作集》(2)天鹨儿
十九世纪之上半,巴黎之左近,曰莽芬米尔,有一酒食店,为一男子与其妻所主。其人名曰覃那大,其地名曰抱兰格之巷。
店窳陋不甚大。门外壁上,钉一大板,上绘一男子,背负一军官,肩章灿然,附二银色之星,衣渍赤色如血,四周浓烟填塞,景状惨淡,盖为一战场之写真。
图之下方,有字一行曰,“……是滑铁庐之军曹。”
滑铁庐之军曹之店前,有一破坏之二轮车。此种车专用之于多森之地,以输送厚板及木料者。车有两巨轮,贯以铁毂,全体笨拙,如古昔之炮车。
车辐之下,悬一大铁链,下垂几及于地。中屈处,有二小女,并坐其上,如御秋千。一锦巾系之,防其下坠。长儿年约二岁有半,幼者十八月,倚其腕而坐。其母监视之,目注黑索,自语曰,“嘻,此可恐之黑物,诚为吾儿之大好玩具也。”
此二小儿,容貌秀美,衣饰都丽,碧眼如晨星,两靥有笑涡,雏发如沐,一作栗色,一紫色。幼儿袒腹而嘻,无邪气之小脸,雅有天然之真趣。其四旁,作花之灌木,因风摇曳。其上下,皆锈蚀之黑铁,破裂之木材,穹隆突起。二儿在其间,如两朵之玫瑰,插于古铁之瓶。
相距数武,其母坐门槛上,手引长索,令两儿摇动如秋千。每一引,链辄作大声如怒。儿嘻笑甚乐,将落之夕阳,淆杂于和乐声中,渐渐消去。
其母怡然弄儿,口中以不协音之调,微吟曰,
“是必如是兮古勇士之所云,欹彼意摩琴兮美丽而轻盈。”
吟声未已,忽闻其后有声云,“……夫人,汝有如此佳儿欤?”
渠回其首,则一妇人立其旁,近不数步。彼亦有一儿,抱之臂际,一手携一毡制之行囊,其量若甚重者。
妇人之儿,亦雪玉可喜,年约二三岁。其衣服之整洁,亚于两儿,华冠美衣,轻裾襞摺,露白腯之胫。眉目秀整,双颊作苹果色,睫毛覆眼,闭而不启。渠已熟睡。小儿当此年岁,恒喜小睡,母腕柔腻,小儿睡之最安适。
其母则颜色不悦,似重有忧者,着女工之衣,而又不似乡人。渠甚少且美,然困于穷愁忧患,已不可复见。
渠若笑,能见其美丽之齿,然渠永不笑。渠之眼甚媚,惟似不久曾哭泣者。渠色苍白,似甚惫,面色似有病,时俯首观其怀中之儿。渠之胸前,拥一青色手巾折成之颈卷,其状甚拙劣。渠手多黄斑,食指有针痕,身着粗恶紫罽之外套,加列哥布之上衣,曳敝革履。
渠盖芳梯?!
然!芳梯也,而已不可复识矣。尔时多罗抹(芳梯之情夫)去已十月,倏至一千八百十三年之春。
此十月中,芳梯尽在窘境。多罗抹去后,即不见旧伴法佛拉,日菲,台利亚之影,乃块然独处。渠与多罗抹居后,渐恶工作而喜安乐,平日之营业,渐以怠忘。渠乃无依,乃无告。
芳梯不知书,幼时嬉戏偶书,仅能写己之名。多罗抹去,渠曾倩人代致信,一次二次以至三次,而无回音。渠乃绝望于多罗抹。
渠已犯过(指多罗抹事),然渠之天性实无玷。
渠无法,乃思归故乡msurm,彼处有人相识,或可以谋生。然欲回乡,则必须匿其过。欲匿其过,必先须离其爱女。渠实心碎,然无法,渠乃决行。
渠弃绝装饰,御布衣,留少许与其女。其余衣饰,悉售之,得二百法郎克,略偿宿债后,余八十法郎克。
二十二龄之母,负其三岁之儿,于美丽之春朝,悄然别巴黎而去,人无知者。芳梯于世上无所有,惟有此儿,儿于世上亦无所有,惟有其母!
天晌午,乃至莽芬米尔,止于抱兰格之巷,瞥见两儿,心不觉一动,止步而观,遂失声曰,“……夫人汝有如此佳儿欤?”
妇乃起谢,逊之坐石阶上,己则坐槛外。此二妇人之间,乃开谈话。
妇曰,“……予名密收史覃那大,为此旅舍主人。”言次续吟曰,
“是必如是兮予上古之名侯,行将去兮为伯尔斯汀之游。”
芳梯俟其吟已,乃为之述其已事,而少加藻饰。渠曰,……渠为一女工。夫已死,巴黎无可谋生,今将回故乡他图。清晨步行出城,携儿而行,甚困顿。中途乘公车至佛仑蒙,又自佛仑蒙步行至莽芬米尔。小儿已能步,惟太稚,不能恣其多行,因即抱之,渠遂熟睡。
言际,以吻亲儿颊。儿遂惊醒,启其蓝色之大眼,张口而笑,倏然自母腕跃下,欲走。忽见二儿,停步吐舌,似以为异。
覃那大之妻,将其女自秋千放下,语之曰,“去!若等三人嬉游有伴矣。”
小儿二三岁时,其相识为最易。未及一分时,小覃那大与新来者共嬉,就地掘小穴,乃大欢喜。
小芳梯甚活泼而有趣,自地上拾一木片,以代锹锄,奋力掘一坎,以埋苍蝇。踊筑埋葬之事,实为儿时之一乐事。
当是时,二妇人乃复续谈。
妇曰,“小儿何名?”
芳梯曰,“名康雪。”
妇又曰,“年几何矣?”
芳梯曰,“将三岁矣。”
妇曰,“与吾长女同也。”
三儿聚首而嬉,颇乐。既而有蛴螬自土中出。乃大啼,然仍不忍舍。
妇曰,“子试观之,小儿亲熟,何其易也,渠等宛似三姊妹耳。”
芳梯闻末语,大震,急起捉妇手,恳切语之曰,“姊!子肯为我抚此儿乎?”
妇沉思不答亦不却。
康雪之母续曰,“子试思之。吾往乡工作,不能携吾女往也。乡人性气恶,安有如子者以寄吾儿。上帝有灵,令吾过此。吾见子之琼枝,美润而乐。吾即曰,‘此良母也。’子如允代育吾儿,渠等行且视若三姊妹耳……子肯为我抚此儿乎?”
妇徐曰,“诺。吾将图之。”
芳梯曰,“若然,则吾将每月以六法郎克补助子。”
忽有男子之声,自店中发曰,“每月至少者七法郎克,六月一付。”
妇曰,“以七乘六,计四十二。”
芳梯曰,“诺,当如命。”
男子又曰,“初次之用费,十五法郎克在外。”
妇计之曰,“如是者,总为五十七法郎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