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7章回国
第257章回国
【尊敬的jp先生,我很荣幸前往宾夕法尼亚大学工作,不过在正式入职前,我想要回一趟我的故乡……】
宾夕法尼亚大学大学目前的校长全名杰克.佩德罗.杰克逊,简称jp.杰克逊,秦追发完给他的电报,终于下定决心,要回国一趟。
出发前他问了问留学四子:“你们要和我一起回国看看吗?我可以帮你们报销船票,出来这么久,回家看看?”
留学四子面面相觑,都对这个提议很是心动。
能在这年头把孩子送出国留学,其家庭肯定是有钱且舍得对孩子投资的,不然就算他们的书本学杂费被奖学金覆盖,可其他花销呢?吃饭呢?穿衣呢?家里肯定还是出了力的。
所以这四个孩子都想家,正好秦追是趁着开学前出发,也不会耽误他们学习。
为首的小张扭捏一下:“这样没关系吗?我们留在瑞士可以磨炼语言能力,我才学透了德语,但是法语、意大利语都不够熟练,只能看书,还不能拿来写论文……”
花蕊捏自己的下巴:“我还好,就罗曼什语没学完了。”
小阮提议:“秦博士,如果我们带了教科书在船上,可以向您请教问题吗?”
小白眼前一亮,对哦,就算没开学,面前不是有个现成的老师能教他们吗?秦博士可是传说中榨干净诺奖得主弗里茨.哈伯的知识后被对方强行出师的存在啊!
而且他们四个的专业不是医学就是化学,秦追完全可以教!
秦追无奈道:“不怕我严厉的话,我是可以给你们开小灶啦,只是在船上没试验可做,我主要会教你们书本知识哦。”
留学四子立刻欢呼起来。
坐在一边写新论文的知惠同情地看了眼他们,这都是没被寅寅鸡过的单纯孩子,祝他们这一路平安吧。
花蕊注意到知惠的视线,凑到她身边问道:“洪博士,您也回国吗?”
知惠应了一声:“我会一起回去。”
她得和妈妈汇报一声她将在苏黎世联邦理工学院担任副教授、在斯奈德医院做外科主任的事情。
以往的岁月里,知惠一直和秦追一起生活、读书,但是在毕业后的工作选择上,他们终于要走上不同的道路。
秦追为了更多的研究经费和研究环境,还有感情方面的因素,最终选择去北美发展。
知惠也有她自己想要琢磨的研究方向,而且她喜欢自己住了快七年的苏黎世的湖畔小洋楼,喜欢这里的大学,还喜欢希娃、米列娃这些女性科学家,留在欧洲的话,她还时不时能去法国找玛丽女士,秦简阿姨在这里开了几年武馆,也明说要留在苏黎世继续经营。
但是没关系,他们有通感,而且寅寅每年都可以坐船过来与她们一起过年,从北美东海岸坐船出发到欧洲并不遥远。
这次秦简也跟着秦追一起上了船,家里的屋子和猫狗都交给了印加战士们。
罗恩的爸妈是再也不想过来帮忙了,虽然他们都是很有爱心的人,但他们实在受不了比格军团的杀伤力,而罗恩人在巴黎,希娃在泡实验室,吃饭都快顾不上了,更别提请她喂宠物了。
他们一路到了法国,在此乘船踏上了回去的道路。
这船一上,留学四子就陷入了学习的地狱中,虽然他们的脑瓜子都很好使,学外语学得溜溜的,今年考试还纷纷进入了全系前列,但知惠的脑子不比他们差,却依然会被秦追的鸡娃模式留下心理阴影,可见他的魔鬼。
想到这里,知惠情不自禁地同情起宾夕法尼亚大学化学系1923年的学子们,他们的好校长jp先生这是给他们请了个阎王爷啊。
秦.阎王.追在坐船途中一直专注于阅读,他这次出门带了先前没啃完的期刊,几本专业书籍,以及两本小说。
秦简在路上也不能光打毛线,强大的学习能力让她自忖外语也练得不错,便过来找他借书:“寅寅,小说看完了吗?给妈妈看看呗?”
秦追:“嗯,看完了,您拿吧。”
秦简拿起那两本书:“都是英文啊。”她的确能看英文书,不过由于德语是瑞士的官方语言之一,所以她的德文更好些。
《都柏林人》。
她问秦追:“这是一本怎样的书?”
秦简不是那种畏惧剧透的人,相反,她在看一些东西前会希望别人告诉她这本书的大致情况,这样心里有底,不然她的感觉就像贸贸然闯入另一个人的思想世界,从天空坠落,却不知道要坠落多久才能触碰到大地。
这点和秦追相反,秦追看书的时候,都是瞅一眼简介,就翻书直接开看,他不喜欢被剧透。
秦追回答母亲的问题:“是一篇小说集,由15个短篇组成,挺好看的,作者是爱尔兰人,不过他就住在苏黎世,之前我帮这个作者治好了湿热病,我喜欢他的书,不过他眼睛不太好。”
詹姆斯.乔伊斯,文学巨著《尤利西斯》的作者,1882年生,今年41岁。
《尤利西斯》是去年出版的,首印第一本书伴着作者的签名照一起送到秦追手里,放后世大小也是个珍贵的收藏品,可惜看完那本书的难度太大了,秦追完全是硬着头皮翻了50页。
但是通过丹麦的朱利安大叔送了一本《尤利西斯》给格里沙后,格里沙看得如痴如醉,只用五天就兴致勃勃来找秦追分享他的读后感。
秦追:我、我只看了50页啊。
格里沙在毛子里头应该也算文艺细胞格外浓郁的那一类吧。
“我喜欢乔伊斯在《都柏林人》对孤独和死亡的描写。”秦追用手指整理被海风吹乱的鬓发。
“另一本书是《白鲸记》,赫尔曼.梅尔维尔在1851年发表的作品,我本来对这本书不感兴趣的,但是,该怎么说呢,有人说过,如果要理解美国人的精神世界,比如自由,冒险,务实,就要看这本书。”
后世有人说过,想了解美国,就必须看《白鲸记》和《飘》。
秦追个人更喜欢《飘》,但问题是《飘》的作者今年是个只有23岁的年轻姑娘,她要到1936年才会出版这本书,秦追没法阅读一本还没被写出来的书。
现在他必须开始理解北美是一个怎样的地方,因为他即将去那里做大学教授。
而在看完《白鲸记》后,秦追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地方,那就是书中有一种味道,很贴菲尼克斯,不,是菲尼克斯的气质很像这本书。
金毛仔是一个非常勇敢、敢于面对风雨的人,如同一位站在风雨中狡诈、冷酷、精明的船长,秦追不得不承认他会被这种危险的气质吸引。
就像菲尼克斯想要咬他的时候,他总是拒绝不了,被留下牙印也没关系。
他也是被爱情冲昏了头,居然会因为菲尼克斯,硬生生把《白鲸记》看出性感的意味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