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重逢之日!
天色渐晚,落下余晖。
天马商场一楼的舞台上,那位被称为天王歌星的坤少正在激情唱着他的成名之曲《鸡之美》,引得人山人海的欢呼互动。
其中有一个吉他手尤为振奋,竟然激动到泪奔,生生弹断了一根吉他弦!
那巨大的弦断之音让坤少一度失神,眉头紧锁……
墨天临不知道从哪里走出来,紧紧提着个黑色的公文包,低着头在人群中穿行,还时不时地往后看一眼。
很快,出了商场之后,他伏着身子观察一番,趁着没有人注意,他又转身走进地下停车场里。
几个黄毛有意无意的跟了进去,可卸下伪装再去寻找他时,却死活不见踪迹!
黄毛懊恼,低骂一声可恶,又折返了回去。
……
时间来到太阳刚隐入群山,粉红了整个天边,也唯有太阳才有资格让天空染上少女般的红晕。
这是太阳对天空最深情的告白,这也是天空与太阳对每日的婚姻(黄昏因果)最忠贞的一抹红。
人难以做到的事,那红色床单上从历史中消失的一抹红,出现在天空与太阳每日搏击贯穿中。
讽刺,就如同近代灰色照片中那没有色彩的天空晚霞,嘲弄,便是如今彩色照片中那极绚烂的美丽彩霞。
女孩的一抹红没有消失,它只是出现在天边。这是她们总喜欢拍晚霞的因果,是怀念,也是感慨。
李尘浥不知道为什么突生这般叹慨,或许是眼前这条街上死去的记忆正在攻击他。
他晃了晃头,快步离开这条垃圾街,与苏洵钻入城市的璀璨与喧嚣中。
……
盛世公园,花开得极其灿烂。如今灵气复苏,公园那些人工培育科技变异的玫瑰花、山茶花、紫罗兰、樱花等等全都分不清何月何日,纷纷绽放出它们此生最灿烂的花朵。
如同死亡前最辉煌的一刹——回光返照。俗称,最后一春。
公园里有都市丽人、魔都少妇沁着花香在广场上跳着广场舞,音乐动感,激情四射。
在公园中,有很多慕名而来的,在就着晚霞与花海拍照留念,同框中,是对美丽的反馈,是对自然的亲近。
也有情侣手挽着手在花丛中亲吻抚摸,不顾世人眼光与责骂,折下自认为最美丽一朵,单膝跪赠挚爱之人,说着最深情的告白。
而在公园某个下水道口中,一块铁板突然被掀了起来,一个胖子突然探出头观察一番后,艰难地从中钻了出来,稍稍整理了一下衣服。
“虽然狼狈了些,但是小心无大错。”
墨天临轻声说着,正准备要穿过盛世公园,可是余光中,他看到了有几个黄毛正直直地往他这边来。
墨天临没有犹豫,撒丫子就跑!
这几人他在天马商场碰到过!
他如何还不明白?他这是被人盯上了!有人想抢救他妈命的异果!
墨天临一跑动!周围的草丛里突然冒出五十来号人,形成一个包围圈朝他围来!
“靠!怎么这么多人!这是早早埋伏在这里了!”他暗道,现在怎么办?他脑子急速旋转!
着急中,他猛地一转身,往跳广场舞的地方的方向冲去!
几人大喊:“拦住他!”
瞬间,他前面的几个混混掏出了砍刀,狞笑着朝他挥去!
墨天临一咬牙,发狠地朝着其中一人狠狠撞去,在手臂上挨了一刀后,将那人生生撞开,冲出包围圈!
抱着公文包就跑!后面50多人追着!
他不知道从哪里爆发出惊人的力气,竟然生生没有被那些人追上!
现在他顾不了那么多,只想往人多的地方跑,他妈还在等着救命呢!
那些跳广场舞地远远看到50多个人举着砍刀追着一个人跑,那场面骇人无比,纷纷惊慌的往四处散开!
墨天临早已气喘吁吁,眼圈发红!
后面追来的人大吼着,竟然不管人群,直接把手中的砍刀朝着他的位置扔去!
“艹!”他红着眼拼尽最后一分力气朝前冲!砍刀就像下雨一样在他身后不断掉落!
砍刀与水泥地板碰撞击起火花,声音清脆!在墨天临耳朵中就像催命的声音,声声惊心动魄。
没有跑多远,他看向前面,在广场中央生生停了下来!
他喘着粗气,有些绝望得松懈下来。
“跑……不掉了。”
不过,也不用跑了。
前面不远处正站着三人,为首之人似笑非笑地看着他,有些戏谑。
这人便是命令手下把他妈生生打成植物人的双花红棍社团的老大之一——红棍!超凡八品的修行者!
墨天临此生最大的仇人,他不仅无法复仇,还在仇人的算计之下走到了这最后一步——
这下,他已经无路可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