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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二十四、枪伤

林旭人很警觉,她任何细微的反应都逃不开他的眼睛,服务意识又好,耐心十足地反复调整,把她整个人弄得又热又软。

程云清从未想过,竟然有人能在最原始的冲动和欲望前依然保持自制,紧要关头还讲求节奏,先是浅浅没入,再由浅及深,越来越深,进进出出,他总喜欢不正经地调情,说些让人面红耳赤的荤段子,刚开始她还应他两句,到最后连一句囫囵话都说不出来,只剩下断断续续,破破碎碎的喘息,夹杂着tຊ零零散散的哼唧和呜咽声。

意识飘忽混沌中,程云清绷紧脚背蜷缩起脚趾攀住林旭的肩,终于,过山车般的失重感让她眼前一片空白。

洗完澡,程云清贴了张补水面膜,吹干头发后取下面膜,对着镜子擦护肤品,迟疑片刻,又用了点遮瑕功效的素颜霜,让皮肤看起来更加光洁无暇,除此之外,再不做任何多余修饰,然后挑了件家居服换上。

程云清的指尖滑过衣柜里那排重磅真丝,选了件常规款的长袖套装,米白色,宽松飘逸,得体地恰到好处。

复又自嘲,她觉得自己实在是好笑,最近仿佛突然长出了一颗动荡的少女心,总是满怀期待,无端欢喜。

出来时,偌大的客厅只亮了盏地灯。

灯光昏暗朦胧,林旭早就收拾好了,正站在开放式厨房的流理台前烧开水,身上穿得是她刚才拿给他的换洗衣服,灰色的圆领短袖老头衫和五分短裤。几缕半湿的头发垂落在他饱满的额前,和她印象里的坚毅气质不太一样。

程云清抬手按开了顶灯,灯亮起的那一刻,也许是正巧被光照着,他看过来的眼底像染上了一层琥珀色。

程云清独居惯了,眼前这一幕,竟令她有些恍惚。

看到来人,林旭低笑问:“……不是说要请我喝茶?”

“嗯。”程云清熟稔地走到他身边,“但今天太晚了,还是喝点不含茶多酚的养生茶吧——”她边踮起脚打开顶柜,伸长胳膊翻弄那排各种形制的茶盒茶罐茶袋子,边征询道:“百合玉竹酸枣仁茶,宁心安神还能助眠,可以吗?”

“还有这种茶?”林旭好奇问。

程云清便当他没意见,取出茶叶放进茶漏,然后把烧好的沸水注入泡茶壶,“我妈妈找中医配的,就是……永宁街那间老字号国医馆,你……父母家附近。”

林旭了然地点点头,附和道:“林灏的爷爷奶奶家那边是老城区,确实有挺多中医馆的,但我都不知道还能在里面买茶叶。”

等待茶泡好的间隙,程云清随口与他闲聊:“不算是茶叶。药食同源,现代人生活节奏太快,基本都是亚健康的状态,最讲究养生健体,但是也不能乱吃。”

他语气惊喜,“你还懂中医?”

她做过一些功课,却不喜欢卖弄,“感兴趣而已。”

他们离得非常近,几乎是肩并肩倚靠在流理台前。程云清视线垂落,不由自主定在林旭大腿上那处伤疤。犹豫一瞬,她还是问出口:“你……这是枪伤吗?”

林旭一滞,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你认得?”

程云清摇头否认,“不认得,和平年代哪这么容易能见到枪伤?可我是医生,在论文里看过一些案例的图片,猜的。”

说着,她转身走到餐边柜,取出两只和茶壶同样花色的白瓷杯,青花唐草纹,杯壁薄薄透透的,握在手里轻得仿佛没有重量。

程云清将泡好的茶分别倒进去,大方道:“没关系,不想说可以不说。”

林旭的表情突然浮现出些许不好意思,轻叹口气,开始讲述:“我以前也是个……奉公守法的好公民,但有一年不小心被人给骗了,干过一段时间的传销。那个基地在一个深山老林里,四周的墙挂满了高压电线,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进去就先扒光了,一丝不挂用高压水枪冲一遍,晚上几十个人睡一屋,那味儿别提多难闻了,饭也不给吃饱,怕你有力气跑啊,不听话还要挨打,我肯定不可能老实待着啊,逃跑被发现了,这一枪就是那时候留下的。”

林旭一本正经地看着她说完,用拇指和食指对着腿上的疤痕比了个手枪的动作,“砰——”

空气静默着,程云清面无表情地回望,林旭被她盯得有些不自在,端起杯子遮掩似的抿了口水。刚泡好的茶水很烫,他难得狼狈,皱眉轻嘶一声。

程云清没笑话他,而是点评他编的故事,“骗人!”

她知道他没说实话,明显在故意打马虎眼,并且好像也不是很在意她到底是否相信他说的,可能觉得他们的关系并没有亲近到能互诉衷肠,分享过往的秘密吧。

果不其然,林旭大喇喇伸长腿,倚着流理台哼笑道:“……不信啊?你没看过类似的新闻吗?”

他对着杯子吹了吹,低头喝了口茶,认真品了下,味道微甜,后味略苦,但很快回甘,带着清淡的药气。他继续说:“如果平时不经常联系的朋友和亲戚突然要给你介绍外地的工作,或者约你去旅游……那你就要当心了。”

程云清像是随口接的话,“知道,前段时间社区的李警官做入户普法宣传,跟你讲过同样的话。”

“是吗?”林旭笑了,不疾不徐道:“那看来这工作没什么技术含量啊,我也能干。”

语气自然而然,甚至有点儿轻松,听不出任何异样。

程云清不再多想,见林旭很快喝完了一杯茶,回想起不管是吃饭还是喝水他好像都跟赶场子似的,速度很快,问:“不烫吗?”

“习惯了。”

“这种习惯可不太好。”

林旭从善如流地哦了声,看她抬手拧开水龙头,清洗他用过的那只杯子,流动的水拂过白瓷青花,在她纤长细瘦的手指里翻飞,散发着柔和的光芒。

他静静看了一会儿,低下头说:“很漂亮。”

“嗯?”她侧过脸看他。

林旭笑着解释,“杯子——”

他今天晚上称赞她的裙子漂亮,杯子也漂亮,明明看起来是很直截了当的人,每当这种时候反倒含蓄起来了。她忍不住跟着轻笑,主动打开了话匣子,“这是前年我去景德镇时买的,一套一壶六杯,叫唐草。”

林旭完全不懂,但谈兴很高,虚心求教问:“的草?”

见他感兴趣,程云清一笑,“意思差不多,就是唐朝流行的花草纹样,最早起源于古埃及,国内忍冬、牡丹、石榴、兰花比较常见,这套是流云纹加莲花。”

程云清把用干布擦净的杯子托到他眼前,顶灯照射下,唐草的花纹简直要穿透薄薄的杯壁,“你看,留白很有意境。”

她一身很显气质的浅色,雅致轻便的家居服,看起来素面朝天。刚洗过的头发松松扎起来,露出白皙修长的颈项。灯光温柔而缱绻,将她的皮肤映衬得如瓷般莹润柔和。

林旭垂眸看着她,声音愈发低沉,“你喜欢收集杯子?”

“谈不上。”但刚才打开餐边柜时露出的各种形制的杯碟盘壶,又让说这话的程云清有点心虚,“偶尔买一下。”

林旭继续问:“你还喜欢摄影?”

程云清诧异地看向他,微微睁大眼睛,“你怎么知道?”复又下意识自谦道:“也算不上……摄影,就是拍拍照片。”

“玄关的照片墙是你拍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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