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讨厌是我现在能获得的唯一的关注,我要牢牢抓住它。】——朱莉莉日记
泼天富贵是这世界上最令人羡慕的东西,也是最令人感到无所适从的东西。
很多人想要一步登天,财富权利在手,穷极一生升职加薪,为的就是余生可以随意挥洒。
年少的朱莉莉梦想就是如此,好好读书,考上最好的高中、大学,做自己喜欢的职业,在喜欢的城市买下一套房子,过上白领精英的生活。
然而她的梦想破裂了。
八岁那年,朱家迎来两件喜事,拆迁一夜暴富以及朱母终于怀上一个弟弟。
唾手可得的财富让她走进商场不再局促,银行卡上的余额买下一件大牌昂贵的衣服都绰绰有余,让她从拥挤的单房搬到了大别墅,更让她从补习班都上不了的贫困生变成能上象征富人代表的钢琴课、插花课等等的名媛。
巨变慢慢渗入生活,将朱莉莉平常的心态搅得天翻地覆。
她可耻地厌恶这个改变,甚至不知足地想要回到普通人的生活。
寸土寸金的豪华别墅区里有许多新学校的同学,他们穿着当季最新的衣服,小小年纪一块表都能买下普通人一生积蓄都供不起的房。
丰富的世家底蕴与暴发户之间的差距相当明显,每每与他们站在一起,她都深感卑微。
插不进的话题、付不起会费的私人会所、永远跟不上的学习、从小保养的娇嫩皮肤与五指不沾阳春水的天真…….无一不在提醒她,她只是飞上枝头的麻雀,从来不是凤凰。
无处安放的恐慌日渐深重,她和妈妈说,妈妈却告诉她:“宝贝,妈妈给你学这么多东西是在培养你,你得融入进去,只要你努努力找个金龟婿,你以后的生活就不用愁了,家里跟着沾光,你弟弟也就顺遂一生。”
朱莉莉一向很听话,他们总说家里穷给不了她好环境,那她就自己争,拼命学习的时候怕爸爸妈妈辛苦,她放学都会自己回家,然后淘好米做完家务等他们回来,给爸爸妈妈捏肩倒茶是常事,讨好他们也是常态。
所以这次也不例外,她很听话。
因为她忘不了,搬进新房子那天,爸妈把她高高举在肩上转圈。
他们说:“我的小公主,爸爸妈妈终于能给你好的生活了。”
那是她最幸福快乐的一天。
可是当富裕揭开贪婪人心的面具,狂欢后只剩下落寞空虚。
逐渐地,当隔三差五就空落落的别墅里只有佣人的时候,她知道这只是个骗局。
尤其是进入朱母特地安排的私立高中后,朱莉莉更加体会到金钱带来的溃败。
他们说给她的好生活,就是把她一个人留在家里,就是家长会都是佣人来参加,就是用偷窃方式引起注意也是律师来接,成绩不好也无所谓,虚假的承诺只剩下卡里定时打来的生活费。
而父母的感情也走到了头,日复一日的吵架声里,提到了钱、房子、公司和弟弟,唯独没有她。
朱莉莉意识到自己和美的童年死了,自己被抛弃了,随即生活骤变产生的恐慌终于蔓延了出来。
她第一次写日记,用得是没有人爱我这句话为开头。
发觉自己无人在乎这件事是令人极度害怕的,她就像透明的一尾鱼,惊慌失措游动在所有人身旁企图让他们关心自己,结果换来得却是父母忽视、佣人冷眼、朋友嘲笑她是杭思薇的跟屁虫。
鱼在情绪中搁浅,结局只有脱水而死。
她把一切归结于是自己不够好,沉浸在自我厌弃中,企图用卑微姿态讨好周围的一切。
她也无法控制自己用伏低做小行为来拉拢人心,做个滑稽的小丑,讨好学校里最耀眼的杭思薇,希冀变成她一样阳光自信的同时,她一直在暗暗窥伺并模仿她。
她想要成为杭思薇那样的人。
不费吹灰之力获得所有人的关注,一颦一笑都自然娇俏,撒娇卖萌就有大堆人买单。
她一定要成为杭思薇那样的人。
她要获得本来应该能得到的爱。
…….
【可是我没有想到东施效颦终究是东施效颦,我学她穿最新季节的衣服,故意学别人说其他女生坏话让她笑,不自觉模仿她的动作,却让大家产生的是厌恶。不过厌恶也好,那空洞难熬的白天黑夜被嫌弃占满,至少我能被人记住。】
【我觉得自己越来越卑劣,竟然隐隐喜欢上他们讨厌我又不当面说明白的样子,只有这样,我才觉得我是存在的,我得到了满足。】
【杭思薇不跟我玩了,大家越来越讨厌我了。不知为什么,她远离我后我好难过,好像失去人生标杆,大家讨厌的目光也变得越来越紧迫,无时无刻都在逼迫我去死,我好想回到以前。】
【我认识了一个人,他给我分享了安第斯的漫画,漫画里被偏爱的女主角好幸福,无论做什么都能被宠溺地原谅,这种女主角为什么不能是我呢?】
【原来!原来是这样!我爱安第斯!我托关系找——】
“没了?”
隐身进入警局的钟音往后连翻好几页,发现朱莉莉的日记断在这里,后面被人撕掉了。
在庄园她问朱莉莉死亡的真正缘由,她却说自己不记得,想起警察提到过她有遗留日记,所以在伍莲送回别院后,她赶到了警局的证物房。
安第斯那蠢货是问不出来什么的,他一口咬死是朱莉莉自己勾引,烦得她把他直接塞回了画册。
谁知她仔细看这么久负能量满满的日记,最重要的内容居然被人撕了。
她把日记竖起来,快速翻阅,发现在很后面还有一条日记。
是朱莉莉在临死前写下的,她写的是:【如果我献出我的生命,我一定能像漫画里的女主一样重获新生吧。】
而在这之前,中间差不多有小半月的日记消失不见。
钟音无语,还真是朱莉莉自己‘勾引’的。
可还是蹊跷。
涉及到血族杀人,又不算什么特别有机密的事,谁会干这么会留下证据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