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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因为喜欢,所以吃醋

季泽被迫去看杂志,四周就安静了。

没人再开口说话。

这边。

盛奚双手交叠放在脑后,仰面躺在座椅上。男人英气的脸上没有什么表情,他双目注视白色的机舱顶部,想起季泽几分钟前说的话。

为什么不直接从京城前往拉萨?

回榕城一趟费时费力。

原因不多。

就两个。

一是,他与林曼歌从小在榕城长大,只要出省,无论去哪都是他们俩结伴出行。他参加各项游泳比赛,她会陪他一起去。同样的,她去哪他也会跟着一块儿。

这么多年时间。

她搭乘飞机一定会有他,邻边的位置也是他坐着。

大家都说林曼歌聪明,是学霸。从初中开始持续霸榜稳坐第一的宝座,进入a大高级学府,她也是学院名列前茅的存在。

可是在盛奚眼里,她很笨。

路况稍微复杂一点儿她就开始晕,找不准方向,导航都会看错。

前几年他们俩一起去西藏,她单独一个人出门前往日喀则的风情街。五百米的路,硬是被她照着高德地图走了三公里,路上又打不到车,走到后面她缺氧走不动了,他找到她的时候,她就蹲在街边裹着大袄子冻得瑟瑟发抖。

另外。

她还喜欢凑热闹,往人多的地方扎。

初中的时候,林曼歌放学路上见到有一群人围在一起,她蹭地一下就跑了过去。结果是一群社会上的混混在打架,准确来说是欺负弱小。

她自己细胳膊细腿没什么战斗力,偏偏格外具有同情心。

什么都要管。

她将那个瘦弱的女孩子护在身后,对着那群手持棍棒的混子,明明自己怕得手都在抖,却还强装镇定报了警。

所以,盛奚不放心她一个人出远门。

怕她走在路上被车撞。

被歹徒抢劫。

现在人贩子的手段也愈发高明,怕她被拐,卖到山区嫁给糟老头。

因此,他提前结束了集训。

原本是打算今天从京城搭乘飞机前往拉萨跟他们汇合,但今早拿到手机的时候看见了群消息,便即刻赶回了榕城。

这所谓的第二个原因,就是那则通告:“沈南风以导员助理的身份,跟随经管院一同前往西藏参与见习活动。”

为期半个月。

日日要跟他们待在一起。

上幼儿园的时候,同班有个小胖子趁着他不在,摸了摸林曼歌的脸,又去牵她的手,还试图去亲她的额头。

好在他及时赶回教室。

一把将小胖子撂翻在地上。

上小学时,每周五班上重新安排座位,好多人都想跟林曼歌坐同桌,包括女同学。他次次抓住机会紧跟在她身旁,才得以保住同桌的位置。

初中开始就更加离谱。

她五官长开,模样愈发精致漂亮,加上身材高挑,人群里就是耀眼的光芒。

情书一封又一封。

幸好他提前找了班主任,才把这些东西暗中拦截下来。

不过,这些都没有让盛奚有较大的情绪波动。不管是想和她做同桌,还是给她送情书,这都是那些人一厢情愿。

直到大学入校。

她一眼就相中了沈南风,只是见了第一面,就写邀请函请对方去看话剧。

她还加入了学生会。

跟学生会主席沈南风抬头不见低头见。

她喜欢沈南风。

谈不上有多深爱,但至少沈南风是她承认过有好感且付出了行动的男生。这一点,就足够盛奚快马加鞭从京城赶回来。

他真的觉得林曼歌有问题。

明明生得一双极漂亮的眼睛,眼神却差得无与伦比。

沈南风到底哪好?

想到这,盛奚转头看向正在熟睡中的女孩。他定睛看了她许久,久到林曼歌翻了个身,脸朝着他这边。

在寻找新的舒服睡姿的过程中,林曼歌轻微掀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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