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既然已经被堵住了,秦若也没有慌张,停住了脚步。
临近傍晚的天气,一阵一阵寒风吹着雪花飘在人脸上冻得刺骨,街边行人匆匆,带着红袖章的群体,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在这个年代上具有绝对的拦下一个普通人的执法权的。
秦若打量着这群人,不多不少正好十个,八男两女,一脸蛮横嚣张,是这个特殊的时代给了这群二流子狂欢的机会。她没有说话,就冷冷的站着。
“有人举报你公然宣扬投机倒把的行为,是反、动分子,跟我们去革委会接受调查吧。”
领头的一个年轻的小伙子手臂上的袖章绣着黄颜色的队长两个字,他斜吊着眼睛流里流气的从上到下打量了秦若好几眼,目光在她饱满的胸部流连的时间格外的长。
另一个也道:“对,看穿着就是资本主义,跟我们去接受教育!”
秦若脚上牛皮的小皮鞋,身上的厚毛呢格子外头,里面的毛衣是马海毛前段日子于忆梅给她织的那件,再加上手上一双皮手套,确实很洋气很像个资本主义家的小姐。
“有人还说你是畜生呢,你怎么没去圈里吃草?”秦若冷冷斥了一声,向四周打量了一眼行色匆匆的行人没有人注意这里,因为这样的事情在这个年代屡见不鲜,人们的好奇心早已经麻木了。
随即,不等那伙人发怒,她指尖忽的冒起一簇蓝色的火焰,在这十个人来不及反应之际,她轻轻一弹,一缕烟没入他们眉心消失不见了。
这锁灵符当初在清河村对付刘玉丹的时候用过,会把内心做过的亏心事勾出来,然后夜夜噩梦,做过的坏事越多,噩梦越重,身上牵着人命因果的甚至会被折磨到死。
刘玉丹和赵汗青沆瀣一气对付她那天晚上,她害怕的事就会开始在梦里夜夜折磨她,比如刘玉丹,她最怕的就是与罗爱军的事被爆出来名声尽毁,最后不能回城,结果就会如她怕的那样。
至于眼前这人,他身上有杀孽,那就报应加身吧。
在这些人眼前看到他们害怕的事陷入恐惧之中时,秦若一声厉呵,“让开!”
那个领头的下意识的一怵,然后往旁边挪了两步自觉让开了大路,身后的几个红小兵也是慌忙让开了路,秦若正大光明的越过这些人走了过去。
身后那些人抱着头或惊恐大叫或满面惊惧的大喊“你别过来”等种种情态已经跟秦若没有任何关系了。
不惹到她头上她也没想着去寻这些社会渣滓的晦气,毕竟这些人就像秋后蚂蚱也蹦跶不了几天了,但是既然找死找上门来了,那她就成全他们。
至于谁生谁死,端看他们平日里攒的恶多还是积的德多吧。
大雪的天气,秦若赶上了最后一趟班车,如今车票虽然在秦若眼中便宜的很,但愿意花钱坐车的普通市民还是很少,哪怕是燕城,也是很少,所以车子倒也很宽敞,到了兴安路站的时候,天都擦黑了。
秦若下了车,却看到前面巷子口站着两个人,她定睛一看,正是于忆梅和刘嫂,披着大衣站在那里仿佛在等人。
“可算回来了,这么大的雪冻病了怎么办?”于忆梅远远见着人影,向前走了几步确定正是秦若,这才一边念叨一边快步上前。
“妈,刘嫂。”秦若赶紧快步迎上去,“这么冷的天怎么都在外头等我了?”
“要是夏天秋天,我也不至于这么担心,可是这么大的雪这么大冷的天,若若一个小姑娘,妈妈哪能不担心呢。”于忆梅握住她的手,察觉暖暖的没有冰凉,这才略微放了心,“走,回家。”
秦若刚才就抹下了手套,感受到于忆梅和刘嫂牵着她时微微温热的手,这大冷的天心下也暖意融融。
在和平饭店里虽然那饭菜确实不错,量大味道也好,但秦若也吃的不多,因为她猜到于忆梅可能会等她。
坐在饭桌上,刘嫂今天炖了土鸡汤,加着蘑菇和小油菜,撇过油的鸡汤鲜香扑鼻,三人吃饭前一人一小碗鸡汤,秦若用勺子舀着小口喝着,于忆梅道:“明儿个若若别出门了吧,咱们去百货大楼购物去。”
见秦若一脸懵懵的,于忆梅笑道:“这么些年,你爸他人虽然十七年没回来了,但他的工资国家每月按时发给我的,家里各种工业券和各类票攒了不少,也马上到年跟前了,好几年了我和刘嫂两个人过年,今年有若若,咱们要好好买些东西。”
“哦对了,钧剑特意给我叮嘱了又叮嘱,入冬之后要带你去买棉衣,不能把若若冻着了,他的工资到时候也会给若若上交,还有各种票,都是他应该做的。”
这……还能买衣服吗?秦若以为只能买布自己做,她身上的衣裳都是于忆梅早就给她准备好的。
一时惊讶,秦若就把心里的想法问了出来,于忆梅笑道;“可以买成衣,一般咱们附近的供销商店里只有布和棉花,买棉衣百货大楼就有,要棉衣票和钱。”
“我那傻儿子,当时也太忙了,都没有带若若去百货大楼转转,明天咱们和刘嫂咱们就去购物。”
一听要逛街,秦若也是兴趣满满,吃了饭洗了个热水澡,房间里暖气热腾腾的,床上于忆梅还给她铺上了电褥子,美美一觉睡过去,第二天醒来,外面一片银装素裹的世界,院子里的积雪已经没过了脚面。
秦若下楼,于忆梅正在窗前作画呢,她上前凑上头去看,画的正是院子里的风景,连墙上那只麻雀都活灵活现的入了画。
“妈妈还有多少惊喜是我不知道的?”秦若见她停笔,给她按了按肩膀笑着道。
“以前啊,夫人还去院子里雪上作画呢,那画的画连我这个没文化的粗人都看着欢喜的很。”刘嫂端着早餐出来,又笑道:“我那时候还听先生说,夫人会那个外国的话能写外国的小说,哎那话咋说我给忘了,反正夫人能绣花还满身学问,唯一的短板就是没进过厨房。”
秦若心下一动,惊讶道:“是翻译外国文学作品吗?”
“对对对,就是叫这个话。”刘嫂笑着一叠声的应着。
于忆梅转身过来笑着道:“你听刘嫂又开始吹捧我了,不管会什么都是身外之物,把日子过得舒心才是最重要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如果不是这九年的经历,我应该也在做自己喜欢的事,我的日子会比现在更舒心些。”
“画既然画完了,那咱们先去吃一顿舒心的早餐,”秦若轻轻推着于忆梅的肩膀,到了饭桌前,三人一人一杯白开水一人一小碗黑米红豆粥,还有小笼灌汤包和油条,早餐花样很丰富但量都不大刚刚够三个人吃。
吃完早饭,于忆梅回房换衣服,她挽起头发,拿出一件酒红色的貂皮长大衣看了又看,最终还是穿上了一件颜色低调的黑色绒面毛呢的大衣,到客厅里,秦若和刘嫂也换了外出的厚衣裳。
三人出门前换了小皮鞋,围上了同款但颜色不一样的围巾,秦若是粉色马海毛的,刘嫂自己要浅黄的,于忆梅是玫红色的,都是于忆梅织的。
“若若昨天手上那双手套呢?”于忆梅出门前给秦若拢好围巾,才发现她手上没有戴手套,不由发问。
“那双手套……是别人借我的,昨天天冷我戴了一下如今也不冷不好总给人家戴着。”
一个谎言要用无数个谎言来补救,秦若觉得心好累。
“那没事,今天去商场咱们一人买一双。”于忆梅牵起她,三人一起出了门。
脚踩在厚厚的雪上,“咯吱咯吱”的声响带着冬天独有的气息,刘嫂道:“每次下雪夫人都不让我早早扫雪,说是要留着冬天的特色,这么多年了她还是爱踩雪。”
“小时候江南很少见雪,就算下雪也只在空中能见到,地上是不会有这么多积雪的,小时候一遇上下雪天我就跑出门去伸手接雪花,我祖母就吓唬我说冻雪落在手上要生疮的。”
于忆梅笑着道:“一晃我都要老了。”
秦若笑着看着她的手,“你看妈妈手上白白净净没有疮,那不是也没有老嘛。”
三人坐汽车倒了两路才到了地方,一栋三层高的大楼,一楼门楣上写着“国营百货商店”六个红色大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