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厄俄斯女神
(郎黛视角)
高中—
他回来了。
他不一样了。
说实话,第一眼,我没有认出他来。
第一眼犯花痴。
没办法,他长得还是好看,果然对有些人来说,岁月是把美工刀。
长相清秀,气质温雅、成熟、冷静。
温润如玉说得就是赵加誉这样的人。
如果没有发生后来的事情,我会一直这样以为。
他告诉我他是赵加誉,他专门为我回来的。
他说他从幼儿园就喜欢上我了,虽然我很吵,可他在美国的那几年天天都想念我的吵。
我很没骨气的心动了。
试问一个品学兼优、温文尔雅的大帅哥满脸真诚的对着你说“你是我的信仰”,还说“我是为了你转来这所学校的”这种话,哪个女生不会疯狂心动?
反正我没骨气,我就是狠狠地喜欢上了。
赵加誉聪明,老师出的所有题都难不倒他,他品学兼优,性格好有礼貌。
在那个年纪,大多数的男生喜欢装逼和吹牛,碰上喜欢的女生却怂的不行,天天期待着自己能被喜欢的女生追却从不主动。
但赵加誉不,他从不炫耀自己的家世,也不炫耀自己的成绩,但他的身边永远不缺追随者。
成群结队的男生群体里,他永远是那个沉默寡言的王。
他刚开始只是因为长得好看外加学霸而被学校里的人捧着,后来不知被谁挖了背景,结果挖出来是兆统娱乐的太子爷。
于是身边的追随者更多。
男男女女。
但他依然不会去刻意炫耀,就和她第一次在幼儿园见到他时那样,沉默寡言,待在自己的世界里,只有一个人。
永远只有一个人。
孤单的显眼。
他从不排斥身边的人多,从不刻意的赶走身边的人,无论他们是何居心。
有人捧着,他也就是笑笑,人走了,他依然笑笑。
从来不会表现出什么太突出的情绪。
从不主动拉帮结派,却也不主动遣散人群。
他似乎与那个以他为中心聚来的圈子格格不入,但又给人一种感觉——只要他在,他就是那个圈子的主人。
从不例外。
所以他属于那种学生时代众星捧月的存在,他身上有一种魅力——让人不由自主信服的魅力。
以及,微笑时,无声的信服力。
我很喜欢赵加誉,我很坦荡的承认。
可是学校里有一半以上的女生喜欢他,我也得承认。
我信奉公平竞争。
所以我还帮一个害羞的女孩子给赵加誉递过情书。
他知道后只是笑笑,没有任何的情绪,也不说什么。
那封情书他看没看我不知道,他只是塞进了他的书包里。
然后继续心无旁骛的叠着纸鹤,他叠纸鹤的动作很安静,纸张叠的整整齐齐,几乎没有一点歪曲的边线,整齐地让人怀疑他是不是有什么强迫症。
然后第二天一直跟在他身边的那个邵光,给我带来一盒红枣粥,摸着温度是从小卖部的加热柜里刚拿出来的。
温度刚刚好,不会特别烫,但也没凉掉。
“誉哥让我给你送的,他还说他今天晚到,有点事。”
我点了点头,于是趁着早自习没老师,把粥喝了。
我不知道赵加誉什么意思,反正他此前总会给我带各种热好的纸盒牛奶和粥,也就没多在意。
他今天真的晚到,踩着第一节课的铃声进了教室。
额头上有伤。
打架了?
打架了。
我咬着盒袋装牛奶,装出最凶的样子,盯着他的另一只“跟屁虫”——周喜,试图逼他吐出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