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vip]玉佩呢
李姝色不知道沈家二老讨论之事,还在兴致勃勃地喂着野猪。
那头猪许是站累了,躺了下去,她蹲下身子,递野菜过去的时候,它的嘴巴还一动一动地咀嚼,颇有些舒适地哼唧着。
李姝色喂着玩了好一会儿,终于感到有些累,洗完手,便进了屋。
如今,由草纸换成白纸后,沈峭练起字来也更得心应手,在家时,他就再也不会克制笔锋,整个笔风大变,凌厉之气,颇有股杀伐决断之风。
李姝色走近一瞧,有些被惊住,但到底没有出声,静静地站在旁给他磨墨。
她到底字还没有认全,也存了想要多认些字的心思,连猜带蒙地也学到了不少。
这时,沈峭突然停住笔尖,看向她灼灼视线,问:“要试试吗?”
他想到了昨天写配方时,是他代她执笔。
李姝色面上一喜:“好啊。”
她挪动身子,移到沈峭身边,沈峭向旁边移开一点身子,随后将毛笔递给她。
她是真的第一次碰毛笔,如果知道以后只能使用毛笔,她无论如何都应该在现代练起来的。
但是奈何,她没有未卜先知的能力,所以当她模仿沈峭的写了几个字之后,不由得黑了脸。
为什么沈峭的字看着就磅礴大气,她的字就糊成一团,跟狗爬似的?
她不满地嘟了下唇,有些泄气地叹一声。
刚想放下笔的时候,手中突然一重,温热的手心复上她微凉的手背,她的耳畔浮来男人轻柔的声音:“一口吃不成胖子。”
他许是看出了她身上的燥意,知道她急于求成,还没有学会握笔呢,就想着写成一手好字。
然而,这字又哪里是这么好写的?还想着临摹他的字,还没学会走,就想着要跑了。
李姝色被他看中心思,有些羞赧:“我也不是不认识这些字,就是写不出来。”
此话一出,沈峭心中的那股怪异再次不安地涌动,但是他向来喜怒不形于色,面上不会让人看出分毫。
她居然识字?果然不是之前的人了,若是种种改变都可以是装的,但是识字却是装不了的。
而,原本的李姝色,完全是个文盲。
这个小笨蛋,终究是露馅了。
沈峭握着她的手,在她耳边教导道:“重心要稳,手不要抖,我带着你写,就写你的名字吧。”
名字?李姝色眼前一亮:“好!”
她想到她的名字是由他取得,姓李的由来,她也是知道的,因为她的襁褓绣着一个“李”字,但是“殊色”二字,好听是好听,但是由来呢?
她本名不叫李姝色,一穿过来便有了原身的记忆,所以便也默认自己就是李姝色了。
她偏头,下笔前有些好奇地问:“夫君,听说我的名字是你取的,有什么说头吗?”
沈峭闻言,却是一愣。
说头嘛...
当年,父亲将她抱回来的时候,还未进屋,就听到她那如幼猫孱弱的叫声,真真是惹人心疼。
父亲先是抱着她给母亲看,他踮起脚尖怎么也看不到,有些急地拉扯父亲的袖子。
父亲这才弯下身子,给他看到她的小脸。
她的脸宛如瓷娃娃,一双大眼如葡萄般透亮,鼻子和嘴巴都很小,浑身透着股奶味,叫声更是软软的,他伸出手,愣是不敢碰她。
她长得实在是太好看,他从未见过如此好看的女娃娃,都说三四岁就有了记忆,初见她的记忆也一直刻在他的脑海里。
她小的时候,还算乖巧懂事,也有整天跟在他屁股后面喊“哥哥”的时候,软糯的声音,叫一声他就心软得不像话。
她一直没有名字,在家里排老二,所以爹娘就“李小二”的叫她。
后来,他开始识字,她也懂了点事,嚷嚷着他有名字,她却没有名字,她也想要个名字。
那时,他想,要个名字又有何难?取个便是。
又瞧见她那张天真瓷白的脸,掬一束野花,编织成花环,戴在头上,当真是世间独一好颜色。
最特别的颜色,殊色,便叫李姝色可好?
她脆生生地应了声好,笑开了怀。
如今,她大约是忘了那天的事,所以才会有此一问。
沈峭脸不红心不跳地回她:“没有什么寓意,只是说你长得好看。”
只是这样吗?李姝色伸出另一只手,轻轻拍拍脸蛋,有些傲娇地“嗯”了声:“夫君所言甚是,大约就是颜色极好的意思。”
沈峭桃花眼定定地看着她,无声地弯了下唇。
练毛笔字是个力气活,李姝色练了小半会儿,就感到手酸不已,但最主要的是,她的手背感受到了层薄汗,况且他们靠得如此近,近到可以感受到彼此的呼吸声。
已经突破社交距离,她即便再心大,也还是反应过来,咬了咬下唇说:“夫君,我想歇会儿。”
沈峭见李姝色的字逐渐形成自己的风格,从一开始的不成型,到后来逐渐成型,由他带她,再由她自己掌握节奏,俨然大有进步,便松开她的手,准了她休息。
不过,一口子终究吃不成胖子,所以沈峭难得地在自己摆放整齐的书架上,将自己幼年用来临摹的字帖翻找出来,这还是当年老秀才特地给他的。
他将字帖递给李姝色,让她照着这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