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
江州书院是依山而建,当日建好的时候就特意圈出一块空地,供学子和老师骑马射箭而用。
太宗皇帝昔日是马上得天下,故一般人家的儿女都会上几分武艺,且不说精与不精,起码一些基本的功夫还是有的。
从石阶走过去,绕过幽静的小门,便是一大片的空地,周围森林环绕,便是素日学生练习射御的地方。
今天学生可是基本上没有一个在。
林氏一袭素衣骑装,她还戴着丧,除了耳坠子是黑玉的,襦裙边有一圈一尺阔的黑边,一身都是全白的,黑色就成了她那一身打扮上唯一的颜色,手挽长弓,将弓张的浑圆,手抬平,箭尖一丝不抖,一看便是练家子的出身。
她眯起一只眼睛,瞄准了靶心——可惜林氏暗地里瞄准的那个靶心并不是寻常人们练射箭用的红心,而是正中红心的那根黑羽箭,一松手箭出,可惜还是擦着那枚箭落在了靶心的一侧。
“到底是大不如前了。”林氏垂手放下弓,摇摇头笑道。
她父亲是节度使,她在家里的时候也是练过一些武,不过嫁过来这么多年,也基本上就荒废了下来。
站在一旁的女子笑道:“那也比我这不学无术的强出去不少。”
“能的裴夫人一句夸,我跟着正思学了这么多年的箭术也算是值了。”林氏笑了笑,假装没有听出去裴夫人话里的讽刺。
被唤作裴夫人的女子莫约三十岁上下,身材高挑,穿着齐胸的草绿色抹胸,露出雪白的一片胸脯,外面随意搭了一件对襟齐膝的玉色绣着遍地荷花的蜀锦剑袖褙子,挽着绣着竹叶的同色镂空缕金金银线双线绣的披帛,眉间花钿一点,形容俏丽。
裴夫人对林氏的话不过是一笑了之,拉直了弓,眯缝着眼睛,瞄准了靶心,一松手箭如一道寒光般射出,正中靶心,箭尾的黑羽还抖上了一抖,她对自己的成果还算是满意,跟林氏说道:“瞧你说的,我也不过是强在了练的时候多些上头,要是我换成了你,估计早就扔的不成样子。”
大周上层贵女中流行两项运动,一个是骑马,一个是射箭。
林氏跟她打趣道:“再不济不也是比我强上百倍?你这哪里是谦虚?货真价实就是炫耀来了。”
裴夫人笑了笑,“我不过是过节来看我儿子的,结果被你拉到了这里,我还奉承着你,如今倒还成了我的不是。”
她出嫁后便住在东都,东都和江州来往不容易,左右范这个刑部尚书左丞在任上也是比较清闲的,所以本着不折腾自己儿子来回跑的原则,逢年过节的时候都是她和范尚书左丞一起过来江州,结果今天才到了书院里头,便迎面碰上了林氏,裴夫人便将儿子丈夫和一堆跟着一起到江州来玩的亲戚给打发走,拉着林氏好说一些体己。
范家,罗家,贺家和胡家这四家本就是通家之好,昔日隋朝的时候都是燕北的大户人家,范言又和胡正思是同僚,同一批的进士,而范左丞在胡正思去世的时候没来得及凭吊,如今都耿耿于怀。
当然是好生嘱咐裴夫人安慰安慰林氏。
“瞧您这话说的。”林氏大摇其头,倒是笑了笑,“好像每次我们见面,我就要说你怎么怎么样似的。”
裴夫人将弓箭放在了一旁,形容严肃了不少,“你官人的事情,我也知道了,虽然现在说这话不合适,但是还是请你节哀顺变。”
“知道了。”林氏收敛了笑,再度搭箭,弓弦都压在侧脸上,这一次是正中靶心,插在了那一把箭的中央。
她垂下手道:“我已经想开了。人死了,这是我改变不了的事情,但是活人还是得继续活下去,也许活得更好也算是对死去的人一种慰藉吧。”
裴夫人点了点头,“这就好。”
但是她的神色间对林氏有几分怜悯,想了想措辞后和缓语气之后才说道:“瑞柠,你能这么想,我很高兴。”
她和林氏嫡姐林瑞棉的关系比较要好,和林氏露水面子情罢了,也就是林氏出嫁的时候见过一两次。
所以说话的时候就免不了要斟酌再三。
“不要可怜我。”林氏一晒,说起自己的事情倒也坦然,“我这辈子生不逢时,出生的时候没有托生在嫡母的肚子里,等到了嫁人的时候……倒也不算是嫁到好人家里头去,好不容易将这么大的一个书院建起来,官人便过世了,不过我还没有认命,路怎么还不都是人走出来的?”
林氏或多或少对自己的这门婚事有些意见,即便是孩子都生了三个,她始终都没有正眼瞧过胡正思,但是她却会尽心的去为胡正思谋划,待胡正思死后除了第一日消息刚到时候的崩溃,调整过来之后就马上和初蘅联手去争这个书院。
她这么做,不外乎就是为了争这一口气而已。
因为在林氏心里,还是有着这么一个想法,虽然她从来都没有跟别人说起过,她想证明她活的要比她的嫡姐嫡妹要好上百倍。
裴夫人不露痕迹的摇了摇头,耳坠明月珰细碎的发出一声轻响,蓝宝映着日光将细碎的光泽落在了裴夫人那光洁的脸庞上。
她承认林氏有才。
但是就裴夫人的角度来看,林氏最大的问题就是心高气傲却没出身。
——若林氏当真是嫡女,按照林家的门第,嫁入东都或者长安哪个豪门,恐怕日子都会容易过的很多,再加上林氏的才华,肯定家里是锦上添花之盛。
可是偏偏林氏是庶出。
母亲不过是一个舞姬,在家里的时候还得父亲和祖母的疼爱,试问节度使夫人就算是气量再大,也会在婚事上拿林氏一把。
不过这种戳人心窝子的话裴夫人当然不会跟林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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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扔根树枝吧。”定北王罗谌此时正站在江州书院的西院上课的地方,伸手挡住了阳光,江州在不下雨的时候午后日光还是很烈的。
他如今有些后悔自告奋勇来替自己夫人去书院找她的妹妹问问她什么时候过去。
当时一定是哪根筋搭错了。
这已经是他第不知道多少次没有找对地方,但是按照他行军多年的经验而言,他能肯定的是自从进了院子后他就是在一个地方绕弯,面对自己儿子一脸期待的表情,最后不得已弄出来这么一句。
罗桑目瞪口呆,半晌后道:“爹,您当年跟着祖父出去打漠北的时候,感情就是……扔的树枝?”
罗谌白了自己儿子一眼,最后自暴自弃似的说道:“胡扯,在漠北的时候有向导,再者,那时候人多,怎么也不可能走丢啊。”
他是路痴,这点罗谌他自己也清楚,相传是遗传自他的祖父的祖父的祖父,他小时候就做出来过骑着马出门到离家三条街外的地方就找不到回去的路的事情。
“这些死读书的文人就是事情多,连个院子都不说要好好修。”罗谌挠了挠自己的头发,又仰头看了看天,干脆坐在了素日夫子给学生自由教辩的地方,“等一会儿夕阳下山的时候就能知道那面是西了。”
罗桑差点想一头撞死在一旁的青砖上。
于是也无奈的要跟着罗谌坐下来,谁知道身子才弯下,就听罗谌一声吼:“你干什么?这是读书的地方,读了几本书就觉得你有点墨水了?也不看看你往哪里坐,起来,那是你能坐的地方?”
罗桑被吓的跳了起来,又回头看看——他差点坐下去的地方是夫子在外边讲课的地方,也难怪罗谌这么大的反应。
他又赶紧换了个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