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终芒在自己屋里醒来。
头有点疼,想伸手摸上一摸,左手背里却隐隐一麻,摸脑袋的念头一滑而过,不见了。手伸在半空里,忘了是要做什么。
于是出门去。
推开门,只这么短短一夜,府中忽地大不一样了。
府中旧日里是一种不由分说的华丽夺目,眼下却是柔情起来,红尘万里间最盛的一抹,一个温柔乡一般的地方,连素淡的东珠檐灯也挂两条赤红的细碎软缎,显出个风情万种、百般留情的样子。
终芒这间屋子外面更是成了个金玉流连之地。
小院里堆满了大大小小的描金漆木箱子,装着的全是天下奇物,翡翠剔透,脂玉凝白,圆润的白珍珠溢出来了,流泻到地上去。
好一番盛情,满眼珠玉流光。
姑娘只觉得刺眼。抬脚便径直出了小院的门,懒得避开它们走,脚随意踩在珍珠上,碎了也不可惜。
没几步,遇着个侍女,低头小心翼翼地说凤独在书房里召她过去。
终芒不想去。
拒绝的话才说出来,左手背里又一酥麻,脚步自顾自地一变,朝着书房去了。言不由衷似的。
正值冬日,风尽是寒的,吹在脸上,皮肤都要裂开。可天上万里无云,到处都明媚,阳光里给人一种暖洋洋的错觉。
终芒到了书房,也不敲门,伸手推了门便进去了。
书房日暖,案头香炉烟气氤氲。
屋里那人朱衣曳地,手中轻晃着一只细白瓷的小酒杯,袖上的金丝凤凰随他动作一扇一扇,似是欲飞。
脚下还有一摊碎瓷片,他心情极好或极不好时,总是随手乱丢杯子。
——多么熟悉的画面。
只是如今,他身前没了那最是忠心耿耿的武侍,而她手上已有鲜血。
终芒慢慢走进去。
屋中的书案,仍是那张被她一剑破开的檀木案,厚重结实,雕纹细致,是找了匠人花了心思重又合上的。
他一向傲慢,东西不是非得用新的贵的,但一定要是自己喜欢的。只要他喜欢,再破了也不丢,修修补补,即使丑了也用。
凤独仍注视着杯子。“我知道你不喜欢送到你院子里去的那些东西。金珠玉坠,丽饰华裳,天底下的姑娘谁不喜欢,偏生在你眼里比不上一个馒头。”
“哦。”
“你知道你长得很好看么?是一种很独特的好看。若能饰以金玉,会更好看的。”
“哦。”
“世人也真疯了。你从前杀人那样多,他们怕你,都不敢议论。如今你杀的人更多了,他们竟是恋起你来,说你是天下一等一的美人,唯一的缺陷是要命。”
“哦。”
“哦。”
两个人一块说的“哦”。
凤独学她一声,语调上扬,是逗着她玩。
终芒青了脸。
凤独把杯子放在桌上。“用早膳吧。”
“我不吃。”
“我非要你吃。”
-
用膳不在房中,在前院。
天穹空阔,满地白雪,冬阳俯照里,数点红梅摇曳,满桌佳肴飘香。
在此处用膳,若从天外人的视角来看,自是美的,令人陶醉。
然而天寒刺骨,一旁伺候的侍女们不通武艺,冻青了手,脚也僵了,倒酒时差些就翻了酒杯子。
凤独仰头饮酒,朝天上深深望了一望。
终芒一筷子也没动,只空坐着。
凤独道,“美酒佳肴,都是费了心的。若是不吃,岂不辜负?”
“我辜负的反正也够多了。”
凤独执了细长的筷子,朝着桌上一只透白瓷盘指着,“你记得么?”
透白的瓷盘铺了半满。食材见不出原本样貌,盘中只见红玉绿翡,玲珑落错。
美则美矣,却只有半满,分外寥落。
——酒阑歌休。
如今确是酒阑歌休了。烈酒已尽,战歌已休,人人事事都面目全非。
终芒只看了一眼,视线便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