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送礼风波(四)
“南极?”道情似乎想起了什么,“对,我记得他说过,很喜欢南极的雪松香,只可惜留香时间太短。”
荷烨闻言恍然大悟,“所以你才想用这个东西承放雪松香香丸?确实是个好主意,若是配合上冰茱萸、巨尾若叶应该能留香更久。”
道情接了一句:“还有龙涎。”
荷烨说:“可是龙涎本身的香味太重,有这小东西就好了,在适当时候释放一些龙涎,便能永久保持雪松香味,还不会喧宾夺主。只不过雪松的香气也太清冽了些,我欣赏不来。对了,你的爱人也是龙族?”
道情神情怅然,仿佛荷烨这一句话触到了他的禁区。“不是。”
“这夹层之中,有残留的血迹。”荷烨再次发现了关键的线索,“你看,和花纹重叠在一起了,若是不仔细看,肯定发现不了。”
“血迹?”道情由衷赞道:“观察细致入微,若你不说,我也没有注意。”
“嗨,这不能怪你。是我对血腥味太敏感。那家伙身上就时不时总带着些血腥味,还总是……”荷烨说到一半,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说了些什么,那家伙?怎么说得这么顺嘴?血腥味?
道情听得很认真,“还总是怎么?”
“我……我就这么一说。”荷烨心虚地垂眸,阵阵香味飘来,直往人鼻子里钻。“哇,这好香啊!”
他们并不用像人类一样靠着食物果腹,但嘴馋是万物的天性。浓烈的葱油香味飘过,荷烨陶醉地吸了吸鼻子。
不远处便有个面摊,看生意那是十分火爆,道情说:“我请你。”
荷烨瞥了一眼,有些嫌弃,“还是算了吧,这看起来不怎么卫生。”作为冥界的少主,他虽然不是什么奢靡无度的纨绔子弟,但从小锦衣玉食,难免有些洁癖。瞧这那面摊老板手也不洗,直接抓起一把面就丢到锅里,再香也没胃口了。
道情知道巫族的金枝玉叶,定不会愿意在路边摊吃一碗普普通通的面。熟悉的葱油味,让道情的心一点点开化,“这味道,和他做的很像。”
“你是说你爱人嘛?亲自为你下厨呀!你可真是好福气!我是受不了那油烟味,连个鸡蛋都煮不熟。”荷烨自爆黑料,“有次我母亲教我炸丸子,被我炸成了一锅黑乎乎的煤球,从此再也没进过厨房。”
道情听他说得绘声绘色,失笑。“你定会遇到一个愿为你洗手作羹汤之人。”
荷烨的笑意渐渐消失,尤力那夸张的表情跳了出来,他本已经快抛之脑后了,被道情这么一说,他方才又有些发愁。他不知道什么时候有了个爱人,而且两个人还……若是见到了,岂不是很尴尬?
“我似乎已经很久没有见到他了。想起他来,隐隐觉得欠他许多,答应他要补偿,却总是没有机会。”道情没有注意到他突然的沉默,自顾自地说:“想到他,便揪心得很。”
荷烨见他说起自己的爱人,整个人都柔和了许多,也有些羡慕,“你们感情真好。情侣之间谈何亏欠,有你这样挂记着,该是福气不浅。”
道情却摇头,“不,我给他带来了很多麻烦。总是叫他伤心、叫他失望。”
“怎么会呢?六界之中,唯人族手最巧,你愿意为了博美人一笑特地来一趟人间,足以说明你很在意这份感情呀。”
“我不知道。”道情苦笑,“我连他的样子、他的名字都想不起来了。”
“什么?”荷烨霎时震惊,“这话从何说起?”
道情背过身去,叫他看自己的后脑,“脑部受伤,很多事情,想不起来了。”
荷烨“啊”了一声,“那我们还真是同病相怜。我也忘了很多事,而且,我连怎么忘的都忘了。”
道情以为他在说笑,“你安慰人的方式蛮特别的。”
荷烨咋舌,怪他说晚了,本来是真事儿,人家倒是以为是开玩笑。“你看,你还不相信。道情兄啊,你说,爱一个人,是种什么样的感觉?”
道情缓缓闭上眼睛,“爱一个人,便是想要守他、护他、占有他;一天见不到便思念决堤;想无时无刻陪在他身边;想把他的一颦一笑都刻在脑海中;想把这世上最美好的一切都捧到他面前。想与他同生共死,却更希望即便有一天我再也不能守护他,他也能无忧无虑地好好生活下去。”
荷烨朱唇微张,原来,爱是这样浓烈的感觉么?
胡思乱想之间,两人已经到了东山脚下。阿修罗族地广人稀,这东山也是险象环生,没点本事的人,不敢轻易接近。荷烨换上一身白底淡黄暗纹的法衣,道情不由赞叹,“这颜色比深色更衬你。”
荷烨撇嘴,“浅色不庄重,我不喜欢。若不是这件法衣上的般若咒能抵抗邪气,正好适合在阿修罗族使用,我定不选它。”
道情哑然失笑,“今日我们初次相见,我便觉倾盖如故。没想到我们的喜好却是天差地别,或许这就是君子和而不同。”
“还是先别说这个了,东山这么大,我们要是顺着找下去,恐怕要找上个十年八年的。”荷烨单手爆开一团冥气,震开挡路的茂盛植被。原本横七竖八野蛮生长的杂草被齐根斩断。“而且……你应该也不想被阿修罗族的人知道来过这里吧?”
东山虽然算不上什么禁地,但是荷烨毕竟身份特殊,虽然不知道这位道情兄到底是何许人也,但总也不会是籍籍无名之辈就是了,估计也和自己一样,并不想招惹是非。
道情目光掠过躺倒的杂草,看向远处。“你知道绫罗蔓草和凝寒紫芝长什么样子么?”
这两样仙草算不上顶级稀有,却是阿修路族独有,可以一定程度上提升修为。巫族和阿修路族走得近,荷烨也曾得到过供奉。道情是龙族,和阿修罗族八竿子打不着,估计也没来过东山,没见过也不稀奇。
荷烨回忆说:“绫罗蔓草通体碧绿,一株之上有九瓣叶子,叶身细长,呈现锯齿形。凝寒紫芝嘛,四季之内四次变换形态,现在这个季节,花瓣是白色,边缘是紫色,叶子呈现马蹄状。”
道情插口问:“是不是叶面上还有黑色的斑点,花枝高挺,叶多花少?”
荷烨刚要说,就被他抢先了,“对,你怎么知道?”
“你看。”道情挑开被荷烨斩断的杂草,在离他们不到五米的地方就长着两株仙草,与荷烨描述得一模一样。
荷烨:……
“这……”他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绫罗蔓草长在海拔比较低的位置,而且是成片出现的,可方圆千里往往只能生长一片而已,而且这种草要百年才开一次花,又没有任何味道,所以不太好寻觅。至于凝寒紫芝,都是生长在山巅之上,而且与长叶藤相伴相生,数量蛮稀少的。”
道情托起一束掌心焰,“应该是有人怕我们找不到,特地移了两株过来。”他蹲下身来,捻起一点土块,“你看这泥土还是新的呢。”
荷烨再次无语,莫不是刚刚那个乞丐?可若真是这样,他干什么要费这么大事儿,直接替他们采回去不得了?
道情已经把那两株仙草收入乾坤袖,“银甲鸟也这样好抓么?”
荷烨思绪万千,不由走神,听他发问,才说:“银甲鸟可以说是神出鬼没,坦白来说,我来过东山几次,却从未见过银甲鸟。它们以雀心果为食,飞行速度极快。就算是我们遇到,也很难精准捕捉。”
道情问:“以法力发动范围暴击呢?”
荷烨摇头,“不行,那个乞丐不是说了,要用银甲鸟的血,那就只能活捉,最好还不能让它受皮外伤。”
“这也不难。”道情结了个法印,双脚开立,手抱阴阳,“一魂归天,二魂入地,三魂立于中,现!”
荷烨本能地站得远了一些,知道道情这是要现出跟脚了。龙族的跟脚都是大块头,而且能够腾云驾雾。若站在上帝视角,要捉那银甲鸟也容易得多,可以直接吞入口中,不但毫发无损,还省了许多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