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棋逢对手 - 投胎公司创业记 - M江月白M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第五十三章棋逢对手

荷烨又觉好笑,又有些心疼,终究洛汐这个毛头小子,还是没玩得过大汉的军事天才。若说智慧,人族绝对是当之无愧的六界第一。

匈奴内乱,洛汐却不乱,斩杀有投汉言论的将领数十人,又集结擅骑射的匈奴军,组成了一支新军。

他的副将却不看好这抵死挣扎,“将军,我们有兵、有粮草,却无战车,武器也不充足。”

洛汐被逼得不得不提早使出了杀手锏。那是他在游说各国的过程中,私自攒下的一批兵车。本想日后帮大汉抗击匈奴的时候再用。顺便试试兵车防守,步兵进攻的路子。

“汐汐,你还有这一手!”荷烨见他脸上结着一层霜,明显是较上了真,准备动真格的。

洛汐亲自驱车而往,“我从不会把胜负完全压在一件事上。哥哥,此番你不必前去,在我设下的单于疑帐中等我便是。”

荷烨见他大有破釜沉舟的意思,却镇定非常、成竹在胸,也就顺了他的意。只是两人形影不离足足相处了几年,这么突然分开,他莫名有些不适应。

这一次的两军对垒,气势空前。原本的游击战硬是叫他们打成了平原战。

排兵布阵,有来有往。谁也没讨得半点便宜。

霍去病却并非意气用事,与他干耗。而是利用这几天的时间派细作去探查单于所在之地。是夜,亲自率兵前去,准备来个釜底抽薪。

“将军,若情报没错,那才是单于的营帐!”临江仙看得真真的,这里防守看似松懈,实则有许多的暗哨。凭着他对洛汐的了解,这里面的,绝对就是匈奴单于!

霍去病却说:“杀一个单于,还会有下一个。而这鬼才将领独一无二,若能捉住他的软肋,匈奴此后都不成气候。”

汉军围攻王帐的时候,荷烨甚是服气,原本计划着找个机会被汉军“捉走”,没想到人家竟然自己找上门来了。若他只是个普通凡人,定是插翅难逃。

临江仙也没想到荷烨竟然在这,霍去病却并未为难他,只问他道:“你与匈奴大将军是什么关系?”

荷烨想了想,回答说:“是你若是杀了我,他一定会与汉军不死不休的关系。”

“将军!”有士兵急急来报,“那个匈奴大将军,他生擒了浑邪王!”

他们竟是不谋而合,两个主帅不知何时都悄悄离了主战场,分别去抽了对方的薪。霍去病此行的目的便是接回浑邪王,此时手里各捏着对方一个软肋,只看谁能僵持过谁。

放出消息不过几个时辰,洛汐便带人杀了回来。他一马当先,全是不顾死活的打法。霍去病看了看正在安静翻着《诗经》的荷烨,面颊莹白如玉,眉目如画。昏黄的烛火之下,周身被镀上一层暖融融的光。

这就是对方的软肋么?不是家国天下,不是名利地位,而是一个,看不出有何过人之处的年轻公子?

按着霍去病的脾气,一定是提刀出去与洛汐畅快一战,此时,却有了另一个想法。他吩咐临江仙:“去告诉匈奴的大将军,若他不降,三日之后,便来为此人收尸。”

似是有意吊着他,磨灭他的意志。霍去病始终未曾露面。任凭洛汐带人突围数次无果,只还是那一句话。

终于,洛汐率先交出了浑邪王与兵权,上书霍去病,说愿意归降。

大帐之中,霍去病兀自喝酒,饶有兴趣地看了看洛汐。

“就是你与我对战数月,又连挑我数百将士,生擒了浑邪王?”霍去病放下手里的酒杯,眼睛里闪着金光。

洛汐不卑不亢地拱手:“正是。”

“杀了他!”汉军群情激荡,恨不得除之而后快。他们何时在匈奴手里吃过这样的亏!竟然被这样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子耍得团团转。

霍去病一扬手,做了个“打住”的手势,“你且随我来。”他连问也不问,拉起洛汐的手臂便往军帐内走。霍去病手劲儿极大,洛汐也是吃了这幅身体的亏,半点挣扎之力也无,连拖带拽地被带了进去。

霍去病的内帐之中空空荡荡,最显眼的便是一极大的山地、丘陵、峡谷、草原、河流的模型。做得十分逼真,连比例尺都是完全一比一还原的。两千多年前能有这样的手艺,倒让洛汐刮目相看。

霍去病把一堆象征士兵军旗的小道具推给洛汐,神采飞扬地指了指一处峡谷,“若我以小股兵力在这处断你后援,你当如何?”

洛汐只说了一个字,“拖。”

霍去病连连摇头,“这里山势易攻难守,除非……”

洛汐接口说:“弃了兵车。”

霍去病一拍巴掌,连说了三声好。“若我带三千兵马在此处闪袭,直捣你军后方,你当如何?”

“将军怎能确定,你能找到我军主力?大帐可设疑,牲畜骸骨可深埋销毁。若奔袭日久,将军又有几成把握?”

“雁过留声。”霍去病取了水来,泼在脚下的土地上,那水渗透极快。他以自己的佩刀掘土,这大帐之下,竟是埋着数个汉军尸体。“动过的土与未曾动过的,如此便可分辨。”

“将军把汉军尸体埋在帐下?这是为何?”他什么癖好,睡在尸体上?

霍去病又把土填了回去,“匈奴人近身拼刺战力非凡,我通过研究他们身上的伤口来寻找突破。”

“在下佩服。只是将军行军之中,最重要的便是水源,若找不到持续的水源,可还能供你这样搜寻痕迹?”这年轻的将领不但领兵能力非凡,细节上也丝毫不肯松懈,难怪匈奴人在他手中被拿捏得场场惨败。

“再来。”霍去病来了兴致,大有拉着洛汐大战三百回合的意思。

两人刚刚经历过三天的苦战,身上泞着鲜血和泥污,却谁也没在意。头盔上凝结的汗水和血水,散发着刺鼻的腥臭。

霍去病擅长单兵作战,若是几千人的队伍在他手中能玩出花来。洛汐也觉棋逢对手,甚至若真是到了战场上,难保不会吃他的亏。可若到了几十万众,他则显得有些稚嫩,比起他的舅舅卫青,还差着那么些沉稳和老练的火候。

两人对着那模型整整演练了一个通宵,实力在伯仲之间。此时洛汐给霍去病出了个难题,他一对剑眉拧在一起,思忖着该如何回击。同样是胆大心细,洛汐的经验,纯属是在万年的实战中积累起来的,霍去病却仿佛与生俱来的天赋。

荷烨在后帐中都快睡着了,不是说好了来救他的,这两个人怎么还没完没了了?真是一对武痴!

直到第二日晌午,两人席地而坐,都是掩饰不住的兴奋。霍去病并未在他身上讨到什么便宜,嘴上却不饶:“若你我对战,你敌不过我。”

洛汐笑了笑,“将军想试试吗?”

霍去病挑了挑眉,这小子看起来文弱非常,他一只手能把他整个人提起来,“你有胆量与我一战?”

荷烨:……打扰一下,你们还有人记得我么?

洛汐良心发现地想起了荷烨,不动声色地说:“将军可愿与我一赌?若我输了,便为将军效力;若我赢了,将军便放了我哥哥。”

霍去病爽快答应。

听说有人要挑战他们的将军,将士们群情高涨。纷纷想看看将军怎么秒杀这不知死活的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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