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为自己洗白
唐瑾抬头,眼前是一个和她年龄差不多大的女孩。
穿着黄色碎花短袖,黑色的确良裤子,扎了两条麻花辫,脚上一双黑布鞋。
人很瘦,皮肤晒得有点黑,脸上还有些小雀斑。
唐瑾想起来了,这女孩叫孙小妹,是原主的好朋友。
不过现在才清楚,什么狗屁好朋友,就是塑料姐妹花。
孙小妹讨好她,是因为原主爸爸是村长,原主在唐家村无人敢惹,而且原主家的条件在唐家村,算好的,父母又宠她,好吃的都给她吃,孙小妹跟着原主,没少蹭吃蹭喝。
可是这个孙小妹却是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小人。
帮着窦苗苗,抢走了原主喜欢的男人。
窦苗苗是原主姑姑的女儿,也就是原主的表姐,也生在唐家村。
原主的姑姑唐婉玉嫁了本村的男人。
在唐瑾的印象里,这个姑姑一直和她不亲,还经常去她们家蹭东西,每次回去,就没有空手过。
原主喜欢的男人叫周国强,人长得帅,在县城一家国营单位上班。
就是因为有个正式工作,所以村里的女孩都想和他搞对象。
本来周国强已经开始和原主处对象,毕竟原主长得是真漂亮,是唐家村的村花,而且父亲又是村长,在唐家村有一定的地位。
俩人都快定亲了,却被窦苗苗横插一杠,她把周国强给睡了,来了个生米煮成熟饭,害的周国强不得不娶了她。
当然这背后多亏了孙小妹的帮忙。
其实原主不是无缘无故掉进河里的,是跳河自杀的。
想到这,唐瑾就替原主不值,不打算给孙小妹好脸色。
故意在她眼前显摆道:“是啊,走惯了大城市平坦的柏油路,这土路一时还真有点不适应。不像你,每天都走这土路,也许要走一辈子。自然是比我走的好。”
孙小妹本来还想反驳两句,可是在看到唐瑾手里拎着的一个大包时,突然就改变态度了。
“我也是跟你开个玩笑,你这包挺重的吧?我帮你拿吧?”
说着就要伸手去拿唐瑾手里拎着的包。
这么一大包东西,都是从大城市带回来的,肯定都是好东西。说不定会有啥礼物送给她呢?
毕竟她俩是好朋友,以前啥好吃的,好用的,唐瑾都会分给她的。这次肯定也不例外。
孙小妹心里的小九九,一下子就被唐瑾给识破了。
这女人还是和以前一样,爱占便宜。以为她还会像以前那么傻吗?
唐瑾推开孙小妹伸过来的手。
冷冷的道:“还是不麻烦你了,我自己拎的动。”
孙小妹愣了一下,明显感觉唐瑾和以前不一样了。不光穿衣打扮像城里人了,说话语气也和从前不一样了。
以前的唐瑾可是很好哄的,是一个胸大无脑的笨蛋。而且从来没有对她这么冷淡过。
不就是嫁到城里了吗?要不是她以唐瑾的口气约的周国强,让他和窦苗苗生米做成熟饭,她能去跳河?然后赖上一个军官吗?
说到底,还是她促成了唐瑾的好亲事。让她脱离了农村的苦日子。她问她要点礼物一点也不过分。
这样想着,孙小妹一下子就理直气壮起来。
“唐瑾,这么一大袋子都是啥呀?有没有给我带礼物?咱俩可是最好的姐妹。你走这几个月,我可想你了。”
假惺惺的话听的唐瑾想吐,心想着孙小妹脸咋这么大?
不过唐瑾一向不喜欢和无关紧要的人多费口舌,她觉得那是浪费时间,浪费生命。
“孙小妹,以前是我太傻,从此我们绝交,老死不相往来。”
唐瑾说完,就往村里走,懒得再看她一眼。
孙小妹却不依不饶,“唐瑾,你咋这么绝情,我哪里得罪你了?你去城里几天就变得六亲不认,这是看不起我们这些农村人了?”
这时候,陆陆续续又来了几个人,现在是下午六点,村里的人就是趁着凉快准备去地里干活。
刚好就听见唐瑾和孙小妹的对话。
唐瑾本来在村里就有小霸王称号的,虽然脑子不聪明,可是仗着父亲是村长,眼高于顶,得罪过不少人。
孙小妹刚才说她看不起农村人,刚好给这些人吐槽她的借口。
“去城里几个月,就看不起我们农村人了?你自己不也是农村出生的。”
说话的是一个非常胖的中年妇女,目测得有二百斤,胸前那两团,格外显眼,像两个西瓜挂在胸前。
唐瑾从来就没有见过这么大的胸,震惊之余,心里暗自嘲笑,看来那里也不是越大越好。
这么有特色的一个人,唐瑾很快想起来了,是村里最爱八卦的王喜凤,别看长得肥胖,那消息灵通的很,全村的八卦几乎都是从她嘴里传出去的。
唐瑾虽然懒得跟这些人掰扯,但是也不想因此坏了名声。
她可没有看不起农村人,虽然她从小生活在城市,但是也知道,吃的粮食,蔬菜,全都来自农村。
没有辛苦种地的农村人,哪来城市人的丰衣足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