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先小人后君子
看着杨禹拍着胸脯保证,谢晓光大喜过望:“好兄弟,你就是我谢晓光一辈子的好兄弟!”
杨禹却摆摆手道:“谢哥,有些话咱要说在头里,有道是‘亲兄弟明算账’......!”
谢晓光秒懂,他最不在乎的就是钱,点着头说道:“应该的,应该的,阿禹你说个数,谢哥不带还价的!”
杨禹想了想,道:“这样吧,我给你凑10首歌,刚好够出一张专辑,至于价格嘛......打包价10万块!”
“十万块?”谢晓光有些沉吟。
“怎么?嫌贵?”杨禹挑了挑眉毛。
“没有没有!”谢晓光赶紧解释,“不是太贵,而是太便宜了!阿禹,说实话,我不缺钱,所以你也不用给我省着,咱们交情归交情,生意归生意。”
杨禹道:“你听我说完,谢哥,十万块是卖歌曲的授权,但是歌曲的版权不卖!”
谢晓光想也不想就答应了:“没问题!”
他只想出名,做大明星。
至于版权归谁,无所吊谓。
杨禹点头道:“那好,谢哥你明天过来,我把歌给你!”
谢晓光一愣:“这么快?”
杨禹笑着说:“你不会以为我以前只写了一首‘死了都要爱’吧,我手头上还是有点存货的,只是没有整理好而已,今晚我熬个大通宵,给你整理出来。”
谢晓光释然:“那更好了,明天我带着钱过来拿。”
约好见面的时间,谢晓光就带着他的乐队离开了。
杨禹却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回头又出了小区,打车去了市内的一家律师事务所,花钱找了个律师,给自己拟了一份合同。
合同大致内容是:本人杨禹,把自己创作的“死了都要爱”等十首歌曲,授权给谢晓光使用,费用10万元,但是歌曲全部版权,依然归杨禹所有。
合同是必须要签的。
否则的话,他怎么证明歌曲是自己的?
万一谢晓光拿了歌不认账怎么办!
虽然知道谢晓光不缺钱,不大可能做这样的事情,但防人之心不可无,先小人后君子。
拿着合同回到家后,杨禹把自己关进屋子里,趴在学习桌上,准备开始写歌......咳咳,好吧,是搬运,搬运歌曲。
把纸笔摊好,杨禹开始想搬运什么歌。
想来想去,还是决定继续薅信的羊毛。
记忆中,信乐团是2002年才出道,这个时候他们的歌曲,肯定还没有被创作出来。
另外,既然已经搬了一首《死了都要爱》,再搬几首其他歌曲又何妨。
重生者的口号是什么:走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
我们不生产歌曲,我们是歌曲的搬运工。
锁定了目标之后,杨禹埋头写了起来。
以他如今变态般的记忆力,搬运歌词不带差一个字的。
不过,谱曲就有些费脑筋了。
杨禹是会谱曲的,这得归功于他上一世的第二任妻子,第二任妻子是音乐老师,两人一起钻了几年被窝,他学了点谱曲很合理吧?
不过以杨禹的水平,让他创造一段曲子不可能,但搬运个曲子,还是没问题的。
从中午一直到傍晚,杨禹都在专心搬运歌曲。
直到三个小弟从外面卖碟回来,他才收工。
四兄弟叫上赵雅,一起去外面吃了一顿好的,回来之后,继续搬运。
...............
第二天上午,谢晓光如约来到杨禹家中。
看到杨禹顶着一对黑眼圈,一副通宵未睡的样子,谢晓光一脸感动的说:“阿禹,辛苦你了。”
杨禹呵呵一笑:“谢哥的事,我当然得上心!”
谢晓光从小弟手里接过一个黑色的皮包,拉开皮包的拉链,只见里面是一大捆崭新的钞票。
“兄弟,你点一点。”
“说什么呢,我还能不相信谢哥?”
杨禹看也没看钱一眼,就把皮包丢给了身后的杨涛。
他又从张金平手中接过一份合同,郑重其事的说:“谢哥,我是信得过你的,但规矩不能废。咱们先小人后君子,你看看这份合同,如果没问题,就把合同签了。”
谢晓光拿起合同看了一遍,歌曲授权合同,约定谢晓光可以唱这些歌,但歌曲相关的一切版权永久归杨禹所有。
这和双方之前约定的没有什么不同,谢晓光没有犹豫,就在合同上签了字,并且按了手印。
直到这时,杨禹才取出一沓纸,上面写满了歌词和曲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