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青榆和卿宇
第五章:青榆和卿宇
“所以,”亓易透过后视镜瞥着乖乖坐在后座上的他外甥和另一个低着头一脸羞涩的小男生,“你说你要去领你笔友的遗赠,为什么还要带着你对象?你知道现在几点了么?晚上八点了,你确定律所还开着门?”
合着我说不送你去约会你就直接在我车上约会是吧?亓易在心里暗暗腹诽。
黄金单身汉无亲无故,意外去世,给生前唯一还有联系的少年笔友赠了套房。这剧情写成小说都会被读者怀疑合理性的吧?这小子上辈子是拯救了世界么,这种馅饼能掉他头上。亓易想了想自己的四位数存款和马上要交的房租,隐隐有些胃疼。
“大律师们的工作时间可是很灵活的。”任青榆并没有直接回答“为什么还要带着你对象”这个问题,“您这外行打工族对律师的刻板印象也太深了,只是工薪律师大多数朝九晚五而已,说到这个,舅舅,您这种晚上十二点了还在外面跑的工作,它正经么?用不用我一会帮您去找律师咨询下劳动仲裁?顺便跟您科普下怎么样猝死能算工伤?”
“你倒是对律师行业很了解?怎么,以后想当律师?你也没报法学系啊?”亓易也没有回答任青榆的问题,他外甥的性格他知道,指望这个臭小子好好跟人聊天这辈子是不可能了。
“可别,我才不想。那种工作做上一辈……额,一回就够了,人生总是得体验点儿新奇的东西。”任青榆依旧是一副懒洋洋的腔调,“雨卿说以后想去世界各地旅游,我打算去考个导游证什么的,总之,他想去哪,我就跟着去呗。”
他看着身边那个名为苏雨卿的少年绯红的面庞,嘴角噙着笑,目光温柔:
“人生啊,果然还是要及时行乐,喜欢谁就和谁在一起,想做什么就放手去做,免得哪天意外来了,除了一捧灰和满肚子的遗憾别的什么也剩不下。幸好,我在十字出头的年纪就找到雨卿了,我们这辈子应该还有很多时间可以一同度过。”
说完,还不忘再把话头抛回给自家舅舅:“诶呀,我好像自顾自地说得有些多了,是不是对您有些难以理解啊,毕竟您还没遇到喜欢的人,您都快三十了吧?要加油哦。”
“我今年才二十四岁,任青榆你再多说一个字就下车自己走路去。”
绿灯亮了,亓易一脚油门点了出去,只求赶紧把这两个不停散发着粉红泡泡的家伙送到地儿,请出这辆车。
长街十里,灯火通明。
居酒屋,烧烤摊,拉面馆个顶个的喧嚣,令不远处的办公楼显得更加寂静。楼上,只有零星还亮着的几扇窗户,和那些窗户后面,正在加班的人们那渴望参与世间繁华的眼睛。
目的地是那些办公楼遮挡中的一栋不起眼的二层小楼。
楼门口,站着一个戴着副金丝眼镜的白发男人。
只看那人一身笔挺的白色西装,左侧领子处,还缀了一个红宝石镶嵌的,梅花形状的胸针。鼻梁高挺,剑眉威严,一双睫毛浓密的眼睛于眼角处微微上挑,倒正好中和了剑眉的戾气,给他添上了几分媚态。
“哟。”
任青榆拉开车门牵着苏雨卿走向了这个男人,一副十分熟络的样子,只是擡起手挥了挥,算是打过了招呼。亓易在车里犹豫着,纠结要不要跟着一起去,说实话,他是一个很怕麻烦的人,平时也根本不想接触太多的陌生人,法律上的事情他也不是很懂,跟着过去应该也帮不上什么忙。思前想后,他收回了想要去拉动车门的手。
车窗外,任青榆注意到自家舅舅没有跟上来,回头朝着车的方向望了望。
“怎么了?”走在最前面的白衣男子停下了脚步。
“没什么,就是突然有些担心。”任青榆回答道,“要不,让他一起跟着过来?”他想了想,还是把后面那句“我怕他一个人在车上坐着,文弱书生一个,万一被人拉开车后座袭击了连还手的劲儿都没有。”给咽了回去。
毕竟,他上辈子的句号就画在他的一句:“比如,我们万一出门被车撞了之类的。”的后面。
当时,他话音刚落,就真的有一辆大货车侧翻着砸向了他和前世的苏雨卿乘坐的小轿车。苏雨卿上辈子的最后一句话就是:“任卿宇,你个乌鸦嘴!”
啊,竟然都不是我爱你,或者,下辈子还要在一起这样的话,真是可惜。
任青榆这样想着,在心中快速地回顾了一下自己的前世。
他确实就是个人类,纯种的,不是什么精怪,只不过,因为前世临死前想要和爱人继续相守的执念过于深重,所以,让他得以继承他前世的记忆。
任青榆这个名字就是他当年满月时从一堆木牌中自己抓的,他当时找了半天,在字海中起起伏伏了两个钟头,愣是没找到“卿宇”两个字,只好退而求其次,选了两个读音几乎相同的。
也许这样,等到他再度和爱人见面的时候,对方就能立刻认出他了吧?就算雨卿那个小笨蛋一时没反应过来,他们当时还约定了一定能认出对方的手势,相认应该不是什么大问题。
就这样,任青榆在期待中默念着苏雨卿的名字,手里紧紧攥着“青”和“榆”两个字牌递给了面前的女人,他这辈子的妈,然后一翻身,任由困意爬上脑海,进入梦乡。
要是雨卿能重生在附近就好了。年幼的任青榆这样想着:要是就在附近,没准儿还能培养一段青梅竹马的感情。
他们上辈子在一起的时间真是太短了,他还没来得及和苏雨卿同居满三年去申请普通法系,他们的一生就结束了。
可惜,这个世界的命运之神要不然是个见不得人好的坏心眼,要不然是个不知道通融的老古板。偏偏把他和苏雨卿分别重生在了大洋两岸。
当任青榆长到三岁,上了幼儿园,终于可以自主和同龄人交往的时候,他绝望地发现,周围别说苏雨卿的影子了,连个跟他是同一个人种的人的影子都没有,他不是没想过,苏雨卿是不是重生成了这个国家的人。可,周围这群人中,没有一个人身上有苏雨卿的影子,也根本没有人回应他发出的和苏雨卿相认的信号。
甚至还因为那个手势的特殊性,他好几次差点儿引发纠纷。
不就是竖起左手中指摸摸自己鼻尖儿嘛,竖中指怎么啦,中指除了不好的意思,还有传递誓约的意思好不好,订婚戒指不都是戴在中指上嘛?这么嫌弃这根指头有本事直接剁了啊?
小学六年级的任青榆捂着哗哗冒血的鼻子愤愤地想着。
是不是差不多也该放弃了呢?毕竟,自己也已经是新生,苏雨卿也不再是从前的苏雨卿,两个人或许早就走上了完全没有交点的轨道,活成了与从前截然不同的人。
任卿宇沉稳细致又可靠,任青榆粗枝大叶又聒噪。
竭尽全力爱着苏雨卿的是任卿宇啊,又不是任青榆。
如果真的遇到了现在的苏雨卿,真的和他走到了一起,自己真的能分辨出,那份情感究竟是执念,还是喜欢么?任青榆不敢确定,在迷茫中读完了初中。好在,凭借着前世的记忆,他没有因为这份迟疑在学习上没遇到什么麻烦,生活也还算顺利。
就是,梦里总是会出现一个模模糊糊的身影,他知道那就是苏雨卿,一个瘦弱但有朝气的孩子,没什么别的原因,前世的那些记忆让他太了解苏雨卿了,第一次看到那个人影的动向,他就认出来了。
那个人影时常比较严肃,偶尔有些聒噪,经常比较抠门,看起来异常节俭。
总之,是可爱的。任卿宇的眼光真不错。
任青榆自己都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只要晚上做了和苏雨卿相关的梦,他第二天就能靠着梦里那个模糊的影子开心一整天。
要是让这个苏雨卿知道,他只要和大洋彼岸的前世情人相认就能拿到一套房产,他是不是得高兴得晕过去?
是的,任青榆今天要过来提的房子,实际上是他上辈子自己买的,人啊,还是凭自己的力量靠谱些,不会真的有人相信那个混蛋神明会从天上扔馅饼吧?
笔友的遗赠不过是用来说服亓易的说辞罢了,这事儿又瞒不住他那古板又严肃的舅舅,毕竟最近两周亓易还要接他放学,就算是他这两周不搬家,等亓易不接他了,他再住进去也还是不太现实,因为他又不认路,早晚得让他舅舅来他的旧宅找他。
再说了,他说去领遗赠也不能算是骗人,这确实就是个遗赠。只不过,是他自己给自己的遗赠,根本没什么笔友。
他编个笔友出来是因为,他得想办法让他亲爱的舅舅相信:他真的没进什么诈骗组织。他觉得,与其让坚信世界是物质的的亓易相信人有前世今生,还不如让他相信天上会掉馅饼。之前不也有富豪让全国范围内十年间生孩子生得最多的家庭获赠遗产的先例嘛,和那个一比,笔友的馈赠听起来不就合理多了嘛,也就自然就到了亓易这种普通人也能相信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