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家之犬
丧家之犬
傅昭一度觉得自己被生下来是这世间最大的笑话。
生母的灰色职业和野心勃勃,注定她只想生豪门权贵的种。
可傅昭是个亲爹不明的杂种,他痛苦一生的开端,竟然只是她不小心犯的错。
疼痛和不被需要,伴随着他的成长。
偏偏他的命很硬,被金不渝打到内脏破裂休克在楼道里,也被抢救了回来。
手术室的门轰然合上的那一刻,冰冷的电击器落下。
少年嘴角微动,烟雾般飘渺的苦笑和眼泪一起流下来。
一瘸一拐回到出租房的那天,衣衫单薄的少年顶着满头初雪,一个饮料瓶抱在怀里,温热的,里面是从医院接的免费热水。
——这是他出院时唯一的行李。
金不渝刚和一个陌生男人温存结束,没想到开门还能看见他活着回来,冷笑了一声:“杂种。”
杂种。
杂种。
原来他活着毫无意义,从生下来就没一个人需要自己。
五脏六腑都在震颤悲鸣,疼不欲生的滋味他体验过千百次,伤口愈合又被打得皮开肉绽,夏日溃烂,冬季瘙痒,年复一年,他早已千疮百孔。
傅昭想逃,可是天大地大,没有一个地方是他的家。
冰冷彻骨的海水一点点没过他的小腿,正下着雪,人们口中美不胜收的大海灰茫茫一片,死气沉沉,如他一样。
脸上干涸发疼的泪痕又被泪水冲开,捂着还没愈合的刀口,少年摇摇欲坠,呜咽着向深处走去。
身后忽然传来打起水花的声音,一只滚烫柔软的小手握住了他的手。
像是被他冰疙瘩般的温度吓到,那人立刻松开。
下一秒,两只小手一起覆了上来。
儿时匆匆一面后,就再没见过她。
好不容易挨到重逢。
傅昭极其渴望被程微棠认出来,哪怕多年前的初见并不美好,哪怕当时他像丧家之犬般狼狈,他也希望她能认出自己。
只希望能再亲近一些。
但是……
——你不记得,也没关系。
——因为我最擅长的就是忍耐和等待。
傅昭害怕被打,所以将自己练得肌肉结实,将近一米九的身高更有威慑力和压迫感。
和营养不良的儿时相比,几乎脱胎换骨。
害怕贫穷,他就一步步拼命往上爬,这么多年没有一刻是站在阳光下大口喘息的。
前两年帮人讨t工程款,他是最疯最狠的一个。
不要命到一定程度,无论君子小人,全都畏威不畏德,他们都怕他,就是傅昭想要的结果。
只为有朝一日能再站在她面前,谢谢她当年肯握住自己的手,那是他此生第一次觉得,自己也是被需要的。
可老天爷看不惯杂种得意。
竟然让傅昭刀山火海里攀上来的上司,成了程微棠的父亲。
又让他的母亲,成了她父亲的情妇。
骨肉至亲,血脉相连,是这世上最不讲道理的东西。
而他。
也间接成了害死程微棠母亲的凶手。
他以这样卑劣下作的身份与她重逢,又有什么脸面指望她认出自己?
……她合该恨他的。
傅昭独自坐在酒店空荡荡的房间里。
全身的血液被抽干,时光也逆转,他又成了阴暗楼道里,脾脏破裂濒死的孩子,世上唯一一个多余的存在。
程微棠湿红着眼,说:“我不需要你了。”
声音仿佛还回荡在他耳畔。
傅昭怔怔的,呼吸也惊人的滚烫。
看似金刚不坏,在她说出那句话的一秒钟,他就成了被人一捏即碎的空壳。
傅昭疲惫擡手,覆上几乎要被血糊住的眼睛。
他哑声自嘲:“还以为早就什么都不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