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章对文的一些解释 - 麒麟双生 - 陈唐CHENTANG清小纪年 - 纯爱同人小说 - 30读书
当前位置: 30读书 > 纯爱同人 > 麒麟双生 >

第168章对文的一些解释

第168章对文的一些解释

由于后来更新的速度较慢,很多追文的亲有可能因为时间隔得很长,对之前的情节和细节都有些遗忘了,所以看到最后一段可能不会有那么深的感触。

首先,我想说一下我这个十分荒谬却没有写进内容里面的理论,因为这完全是我一厢情愿的想法。对于我来说,吴邪至始至终只有一个。每个人都应命而生,而吴邪,这个人,这个名字,从来到世界上开始就有他自己的命运,所以我想说,他的命运本来就要和这些事情纠结不清的。他一定是有前世的,我写赤松子就是自私的想把这个前世给他。真正的吴邪,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大吴邪,他是明朝人,他的爷爷就是汪藏海,当时的皇帝是朱棣。这个大家应该都清楚了。有人问为什么小吴邪会和大吴邪长得一样。我一直把它当个引申义,有两重意思,第一,大吴邪本不该活这么久,那后世必须会有另一个他出现,所以小吴邪是正常出现的,大吴邪没死,所以大家撞一起了(纯属谬论),第二,也是我脑子当中比较倾向的,九门是吴中创立的,他可能当时自己就把自己划入了九门当中的一支,也就是吴家。所以这个吴邪可能是三叔的祖辈,而小吴邪也就是自家门上的人,所以很有可能长得十分相像(隔几代总要出现一张同样玉树凌风的脸才说得过去嘛)。

其次是齐羽,齐羽这个人就比较惨了。有亲已经分析出来了。齐羽惨在哪里呢,就是从头到尾就是个替身。当时因为小吴邪和小剑看到了不该看的东西,也就是当时半死不死的大吴邪的所谓的尸体,和这帮人密谋的计划,暴露行踪后,金包玉持了那根麒麟青铜就一棍子打死了小吴邪,齐羽就是当时物质化出来的产物。而当时以金包玉为首的团体就协调了一下计划,当时吴邪年纪也小,正合适将齐羽当成已经去世的小吴邪放进吴家,齐羽既然是物质化出来的,就表示他其实就是另一个小吴邪,小吴邪的记忆他都有。正好给他们时间去研究下记忆磁石这种高科技怎么操作,等齐羽到了大吴邪年纪,就把记忆嫁接给大吴邪,而自己本身的记忆全部被抹去。而我在最后也提到了,吴邪最后能回想起来金包玉三叔陈皮阿四他们那堆人的对话,也就是明白小吴邪被杀齐羽做替身他们所有的计划那一段,并不是因为小吴邪的记忆,其实是齐羽的脑中对这件事情残留的印象,当时他被找到的时候被打昏了,其实他隐约听到了对话,却没有被放存到意识当中,直到自己所有记忆全部被消除,潜意识里面的记忆才开始起了作用,导致他记起了不该记得的东西,偏偏阴差阳错多年来一直让他误认为自己才是吴邪。其实大家想啊,一个活人,什么都不记得,失忆还要被一堆人追杀,偏偏看到自以为家的地方有另一个自己,这该是多悲惨多郁闷多绝望的一种心情啊。所以齐羽是个很彻头彻尾的无故人物,本来我看原著的时候很讨厌他,不过自己写着就开始同情他了。至于他最后,其实他内心是矛盾的。他也是到最后才搞清楚了真相,他恨吴邪,嘴上说的很恨,心里其实也恨,但他还是死前把最后一半尸玉散给了吴邪,可见,他其实心里还是不想看吴邪死的。

而金包玉为毛当年要烧了金玉满堂呢他设计那么一个局,就是为了让和此事有牵连的人通通都死掉。其实我想说,他当时已经后悔了。杀人还是要偿命的,最后他自愿偿命,也实属于因果报应。我本来想给金包玉一个大反派角色,但是不知为毛实在下不了手,所以就这样吧,我老早把他定型成偏偏公子了,大家包涵啊。

人物都分析的差不多了,我要来说说我的结尾了,也是我说了这么多废话最重要的要解释的东西。

先提醒大家,看结尾前,最好先看一下记忆之巅那四章,然后大家会发现,原来有这样多异样的收获,会觉得完全看出来不是一个效果。还记得记忆之巅四里面,场景转换到树林之前,哥说了一句话,他说:“我带你去一个地方。”这里吴邪的回忆打住了,没有看到后来他带他去的究竟是哪里,记忆就跳转到去救小吴邪那一段了。所以,其实我最后那个场景,也就是吴邪失去意识和记忆之前,看到的他漏掉的那个部分,小哥说:“我带你去一个地方。”我私心非常非常喜欢最后一个场景,他可能是我在尾声之前最最喜欢的一个场景,希望乃们也能体会到。

留了问题给你们:第一个,陈皮阿四说的那句,“原来一直在你身上”,你们猜到他是说什么,对谁说了吗(这个问题能理解,乃们就知道为什么叫麒麟双生了)

第二个问题,小贱到底是谁的猫

ps:很多孩子都很爱小剑,对于小剑的结局,对不起大家,但是这是从我开始创造这个人物的时候就想好的。我会在最后的尾声当中提及一点关于他的大家所不知道的事情。而我也给了他一个最好的结局,因为他并不知道他一直寻找的那个他脑中吴邪已经在那个他跑掉的夜晚死了,所以他最好还是永远不要知道的好。所以他的结局对他来说,是最好的。

大家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尽管提问,请忽略所有bug,谢谢。

敬请期待最终大结局。

【以下为出书版结局】

杭州札记

十月,杭州。

今天外面起了风,这个秋天好似过早地偏向了冬季。

风把我昨天刚换上的门帘直接刮了下来,那门帘是我拿来给陈旧的大木门遮丑用的。我叹了口气,放下手里的毛笔,站起来朝门口走去。宣纸被我身体带出来的风掀起来一阵细脆的响动。

刚走至门口,就有一人唐突而入,险些撞到我身上。

“老板早!”

来者是王盟,我店里的伙计。他把脑袋从门口的阳光里伸进来,对我说:“有人找。”

既然说有人找,便不是客人。上午不到十点,这么早究竟是谁会来呢

门外风虽然大,阳光倒是很好。这来的人大半身体都浸在阳光之中,只露出一双迈步从容的双腿,逐渐带着他的身体一起露出来。我双眼盯着这白光看久了,当他完全站在我面前的时候,我竟一恍惚,在他的脸上看出了花影来,那花影重叠在此人的面孔上,在我眼前一晃而过,那种熟悉到说不出来的感觉竟在我胸口泛起一惊。

我皱着眉头闭了闭眼睛,再次睁开的时候方才看清:来人脸上带笑,鼻上驾着一副镜片黑得好像被涂过墨汁一般的太阳镜,把他的双眼挡了个完全。

“嘿嘿,小三爷,别来无恙啊。”他拍了拍我的肩。

这个黑眼镜我是认识的。至少,对于四个月前的事情我还不至于不记得。

医院里,那白得发黄的天花板,四面白墙都充斥着高原的干燥和消毒水的味道。我从那里醒过来的时候,这些白色就是我的第一印象,也是当时存于我脑中的所有印象。

接着,我看到了一群人,他们都站在我周围,带着惊喜的表情俯身看我。这些人是:一个戴着眼镜,文质彬彬的中年男人;一个圆头圆脑的胖子,一个漂亮得露出妖气来的男人,还有一个就是这位黑眼镜。

这些面孔都透漏着陌生的熟悉感。仿佛这些人我都认得,但是我努力思考,想去脑中把有关这些人的记忆都一一找出来对上号,却突然发现,那种熟悉感,不过是记忆给我留下来的一抹抹空影。

我不知道他们是谁,我甚至不知道自己是谁。

于是,有人开始像是要把我逃走的魂魄追回来一般对着我喊:“天真,天真!你醒了,你终于醒了!”喊我的是那个胖子,他手舞足蹈地从这些人中间挤了出去,一路大喊医生护士。

“我……叫天真”我有些疑惑自己这个极为别致的名字。

那个戴眼镜的斯文人看着我,我从他的镜片上看到了一张脸。

这张脸轮廓和谐,眉眼干净,透着书生气,它就是我的脸我不可置信地用手去摸它,心中涌出来一丝陌生感带来的恐慌。

一切好像是梦,一切大概是我的梦还没有醒过来。

或者还是说,我的人生,原本就是一场错误。

斯文人推了一下眼镜,对我说:“你的名字叫吴邪。”

我叫吴邪,是一名登山队员。我们在这次艰险的登山中,遇上了劫匪,我们同劫匪展开了激烈的斗争。我中了严重的枪伤。结果在斗争的时候又遇上了雪崩,我们庞大的队伍只有几个人逃出生天。其余所有队友都被突然崩塌的大雪埋葬在了昆仑山中。而我非常幸运地,居然在胸口中枪的情况下,捡回了一条命。

我很长一段时间一直都这么信仰着,还非常佩服自己是如此优秀的人才,和歹徒斗智斗勇,光荣受伤,虽然没有英勇牺牲,捡回一条命也算得上最后存留的英雄,就算是失忆也值了!每每有记者前来采访,我都带着一份由衷的自豪感,陈述雪山经历,最后表达对遇难同胞的遗憾等等。直到后来坐上了从拉萨到上海的火车之后,胖子才对我说了实话:这里的政府和土匪似的,不好惹。我们在昆仑山上的离奇事件最后以炸山告终,假如不给点官方说法掩人耳目的话,政府很可能会怀疑我们来自一个庞大的盗墓组织。

至此,我至少明白了一件事情,而后来,事实也验证了我的猜测:我们就是盗墓贼。

我没有追问过多,想来他们或许是不想我知道某些事情,而我对复杂的事情实在提不起兴趣来。所以既然他们不想我知道,那我就装无知吧。其实对于很多人很多事,我都有一种隔世的印象存留于脑中,那些印象犹如纠缠的藤蔓,时常以真实的镜头和片段浮现在我的梦里面。我从很多次梦中惊醒,睁眼那梦的场景却就散了,一点印象都没有。

只有一个梦,它一直在反复。

我不知道自己身在哪一座山上。这里的风雪很大,我很难睁开眼睛。眼前有个男人,向着山头,从我面前走过去。我只看到他的侧面从风雪中一晃而过,很快就变成了渐行渐远的背影。他穿着黑色的冲锋衣,肩上背着一把看似很沉的刀。我很想跟上他,但是风雪太大,几乎令我迈不开步子。他的名字几乎就在我的喉咙口,呼之欲出,他突然转头,而我的梦恰好总在这个时候结束。

我始终看不到他的脸。但我总有一个感觉,这个男人,一定是一个我认识的人。

“你虽然不记得,不过这印拓的功夫倒是丝毫没有减嘛。”黑眼镜一边翻看我叠在桌角的几本拓本,一边说,“以前就听他说过,他最喜欢你的瘦金体。”

我微微一愣,“他”是谁

刚想问,他却合上本子,走过来对我说:“我要走了,来和你道别的。”他说话的语气轻快,丝毫不带临别的腔调。

“你去哪”我问他。

他没有回答我,径直走到门口。这一会儿的工夫,太阳又升得高了一些,阳光已经能落至厅堂了。木门被风吹得直磕墙,磕出墙上的许多细石灰都散去空气中,在阳光里飞飞扬扬。他走至白光中,背对我站着停下来,“小花下个月就结婚了,大概这两天就会给你送来帖子,你也给自己买套好点的西装,他爱体面的事情你得记得。”说完,我看到他把手高举起来,伸出白光,朝我摆了摆,迈着步子就离开了。

这一幕真是熟悉,好像曾经他也以同样的方式来告别过,只是我想不起来是什么时候了。

“你爷叫你接电话,接电话,接电话,啦啦啦啦,接电话……”

字体大小
主题切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