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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疤
罗恕叫来的那帮子人都是清一色的官富二代公子哥,整天吃吃喝喝玩玩乐乐,再把大把大把的钱砸出去,隔个几天收回十倍百倍的钱,人生乐趣无穷。
他们跟罗恕都是近几年在生意场上认识的。罗恕表面上是名声大噪的影帝,不明真相的人都说他一个京大毕业的精英人才去当演员实在是浪费了国家的教育资源,很少人知道他私底下有涉及其它产业。
罗恕脑筋活泛,眼光长远,最懂怎么钱生钱,几番操盘下来在股市里砸出了不少奇迹,这才吸引了一些权贵子弟主动找上门请教,一来二去大家就混熟成了朋友。
从陈琪的启梦传媒出来以后,大伙商量着去公馆消遣。自然有人替他们张罗一群姿色上乘的妞,除了罗恕以外,剩下那些人均两个美女左搂右抱地拥在怀里,高兴了亲亲这个,不高兴就换人。
几个男人坐沙发里谈事情,身边跟着做小伏低给他们倒酒的女人。几个人在拿话筒唱歌,音乐声被玻璃隔音墙阻隔得彻底。另外还有几个在抱着妞教她们打台球,手时不时地会在女人屁股上拍一下或是捏几下。
林书璞远远地在沙发椅里坐着,不管往哪看都能看见混迹在一起谈笑调情的男男女女。
最中间的桌台上还有两个人一站一坐抱着旁若无人地接吻,男人的手一收一紧,女人魅声婉转。
罗恕打完电话从外面回来,顺着林书璞的视线看到了她目光中心。他走到那两人旁边,擡脚照着沙冠膝弯就是一踹,额头朝外一撇:“出去亲去。”
沙冠也不生气,搂着美女从球桌上起来:“恕哥,你看哥几个够意思吧,你一召唤,我们立刻就赶回来给你壮声势了。”
罗恕抖了根烟衔进嘴里,漫不经心哼笑了声:“要不是为了西郊那块地,你们能跑这么快?”
“看破不说破嘛。”沙冠张嘴吃下女伴喂到嘴边的一颗草莓,嚼着香甜的汁液,目光落在罗恕左腕,上面戴着一个廉价到不行的檀木手串。
沙冠揉揉眼睛:“你这手串哪买的?是不是哪个孙子骗你说这是古董,诓你的啊?那人是谁你跟我说,我去把丫揍一顿。”
“你特么才孙子,”罗恕咬着烟,手抄兜靠坐在台球桌上:“这是璞璞送我的,礼轻情意重,你丫懂吗?”顿了顿,又说:“对,你当然不懂,毕竟你没有真爱。”
“……”
沙冠去看角落里清水出芙蓉的小美人,他也是最近才听说罗恕对一女孩动了心,早就想来看看真容。即使他见识过不少美女了,但还是不得不承认,林书璞长得是真漂亮,而比漂亮更抓人眼球的是她恬淡清丽的气质,有一身干干净净的书卷气。
沙冠啧了两声:“不得不说,恕哥你眼光是真绝了,给我们找的小嫂子简直就是天仙一样嘛。怪不得兄弟们怎么给你介绍女朋友,你就是不搭茬儿,原来早就有目标了。”
沙冠这话只是试探,意外的是罗恕没否认,也没针对“小嫂子”这三个字发表什么意见。
这就是真有兴趣了,沙冠接着说:“只是看小嫂子这样,好像跟你有点儿隔阂,人也不是很热情。恕哥,你打算什么时候把她拿下?”
罗恕拨燃火机低头把烟点燃,深吸了一口:“不是拿下,是要好好追她。”
……
杨策见林书璞老一个人待着,拿了瓶酒给她倒上,花言巧语油嘴滑舌地搭了几句话,端起杯子在她的杯子上碰,请她喝酒。
林书璞手刚伸出去,罗恕把那杯酒拿起来,仰头一口喝光。
杨策见状调笑:“要不要管这么严啊,一口酒都不让小书璞喝?”
罗恕拎起杨策后脖领往前一甩:“滚一边去。”
“得嘞。”杨策一点儿都不介意,嘻嘻哈哈地走了。
有服务生来送了杯鲜榨果汁,林书璞没动,看看桌子上还剩下大半的洋酒,故意气罗恕:“你是不是不舍得给我喝这么贵的酒?”
“这酒贵吗?”罗恕朝酒瓶上看了眼,打个响指把服务生叫来:“开瓶路易十三。”
服务员恭敬地说稍等,不多时把酒带来。
罗恕先给林书璞倒了一杯,等她喝了,问:“什么味道?”
她品不出来,平时喝酒都只是奔着醉去的,从来也没觉得酒这种东西好喝过。
“浪费钱的味道。”她说。
罗恕笑。
她觉得他现在温柔极了,抿了抿唇,问:“我能再喝一杯吗?”
罗恕没说什么,只是又给她倒了杯,看着她被酒辣得皱眉撇嘴的样子,说:“你不喜欢喝酒,只是想喝醉而已,你想看自己喝醉的时候能不能写一些原本不想写的东西。”
他总能把她看得很透,许多事情她从来没说过,可他就是能弄清楚事实。别的也就算了,只是她从很小就在喜欢他这件事,她一定要藏好。
酒有些烈,口感香醇,萦绕着一股淡淡的烟熏气息和木质芳香,回味绵长。
她把杯子里的酒喝光:“你是听到了我跟陈琪的话才知道我在帮她写东西,还是之前就知道?”
“之前,你进剧组不久。”
“你是怎么发现的?”
“跟陈琪聊过几次,”罗恕把玩着一个银质打火机,放手里转了几圈:“她就是个脑子里没货又庸俗低级的人,写不出来有深度的好东西。”
虽然跟陈琪相处不多,可罗恕还是能从她的三言两语里看出来她其实腹内空空,根本写不出《离途》那种惊世骇俗又有些离经叛道的作品。而林书璞虽然年轻,却是个有想法的女生,一双眼睛里藏的满是故事。而且她父母都是作家,基因这种东西在某种程度上是很神奇的,不能不承认,在概率学中,一个优秀基因所诞育出来的孩子就是要比普通基因更好些,所以一个作家把写作天分遗传给自己孩子并不奇怪。而且他在照顾林书璞的那一年里,总有学校老师来做家访,说林书璞在写作上很有天分,还鼓励她去参加比赛。每逢比赛,林书璞总能获奖。
“我问了周赫峰,你这三年里陆陆续续还了他173万,”罗恕把打火机往桌子上一扔:“这些钱是陈琪给你代笔的酬劳?”
“是。”
“你觉得她给你的酬劳已经很多了吗?”罗恕只要想到原本属于林书璞的成就和风光全被陈琪抢走,就极其替她不甘:“你知不知道她其实是看你年纪小在骗你跟她合作,她付你的钱跟她所得到的比起来根本就是九牛一毛。”
“可我那个时候没有别的路了,周赫峰每天都催我还钱,我想了很多办法推销我的作品,可是一点用都没有,没人愿意看我的书。”
林书璞把心里所想说出来:“这个世界上有那么多人,是块金子也不一定能发光,更何况是我这么普通的人。”
喝下去的路易十三慢慢有些上头了,脸颊染了层浅浅的粉。她揉揉额角,话说得慢下来:“后来陈琪找到我,问我想不想挣快钱。其实陈琪也不是什么都不能写,她写过几本书,只是都没什么水花,还被嘲没有深度,就是些文字垃圾。她家里主业是搞出版的,在文学圈地位很高,他爸花了很多钱捧她都捧不起来。她不想给家里丢人,所以就开始四处找写得好的写手,一次无意中看到了我在网上发表的文章,觉得有火的潜质,就找到我问我有没有兴趣跟她合作。
“陈琪说,现在这个社会资本当道,没有资本是成功不了的。我一没有后台,二没有人捧,三没有运气,不管我写的东西有多好,都不会被人看见。与其一辈子默默无闻,不如签给她,她有能力把作品推广出去。这样一来她有了名气,而我能赚到钱,这会是一桩双赢的买卖。
“我那个时候真的太缺钱了,除了这条路以外我没有别的路能走。所以我就把合同签了,进了她的公司,帮她写书。结果我也不知道是我真的写得好,还是她宣传得好,反正第一本《离途》就火了,大火。不仅仅很畅销,还很受主流文学界的赞赏。然后就改编成了剧本,电视剧播得也特别好,陈琪靠着这本书成了名人,她嫌写书来钱太慢,就决定以进军影视业为主,靠着她的名气敲下了很多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