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章姐妹千里共婵娟。 - 抱歉,伤害男人的事我做不到 - 老天鹅啊 - 历史军事小说 - 30读书

第95章姐妹千里共婵娟。

第95章姐妹千里共婵娟。

这波啊,这波是大女人间的惺惺相惜。

冯玉真是跟她对上号了:“嗐,这些事我现在也想通了,男人不算什么,赚钱才是正经事。可惜我年近30才想明白这个道理,而少主年纪轻轻便已行商两年,我之通透不及少主万一。”

这话一出,后面那俩又抿着嘴露出违和的笑,冯玉看不明白,但她也懒得明白。

而苏亚斯敛一敛情绪,面上又泛着得意:“你觉得,我是个很通透的女人?”

“通透,可太通透了。”冯玉连声道,“尤其是见了这些账本,才知少主年纪虽轻,却已是能独当一面的商人。再忆及当初少主说想货通中原,我还劝少主三思,如今看来竟是我目光短浅。”

后面俩都乐得抖起来了,苏亚斯也把腿稍稍岔开一点,扶着膝盖道:“那我……我看你也不错。你虽是农户出身,但不甘平庸,学了我们驼驼语言,又到异国她乡谋生。你对恋人至情至性,对朋友至仁至义,我们俩也算是一见如故。以后……便不妨姐妹相称?”

冯玉听得都有点忐忑了,刚进公司实习期还没过呢,领导要跟她结拜了。

当然这时候也没有别的答案,冯玉以中原礼仪作揖躬身:“在下不胜荣幸!既比少主虚长几岁,日后便唤少主一声妹妹,如何?”

苏亚斯也起了身来,潇洒地将右手往左肩一放,微微俯身道:“好姐姐,妹妹以后若有什么不懂的,可就承蒙姐姐教导啦。”

*

就这么又把她应付掉了。

送了少主出门后,冯玉掐着眉心继续搞翻译。

她大致接受了自己是进了一个“富二代搞着玩玩的公司”,所以本职工作其实是把富二代哄开心了,目前看来就是,很成功。

但是说实话这苏亚斯却也并不是个酒囊饭袋。

可能是虎母无犬女吧,她还是有点经商基因的——从第二本账本开始,苏亚斯就不仅仅是记账了,她会在账本的边边角角写一些心得体会。

起初冯玉是因为不知道那是什么,所以一个词一个词地查了,然后才发现写的是:【普通陶罐售酒销量不佳,紧急改用带龙头的陶罐,一售即空。好耶!】

翻出最后一个词时,冯玉直接笑出来。

如果她的译本是为了给中原商人看的话,这段应该是不用写上,所以冯玉这段算是白查了。

于是继续翻译账目,翻到下一页,却又看见角落里有一段。

冯玉看一看,也没几个词儿,还有大量重复,所以到底还是查了一下:【xxxx管太多了!烦死了烦死了烦死了!】

第一个词冯玉没查到,本来以为是有笔误,后来才反应过来那是个人名——吉古吉丝。

“噗……”说来冯玉也是很久没见过这么活灵活现的小妹妹了。

她没有更多样本,只是回忆草原上有没有这个性格的女人,结论是没有。她们人均手握几条人命,脸上时刻带着三分凶煞,一副随时可以打起来的样子。唯一的善类多其木还受排挤,大家觉得她没个女人样儿。

所以草原人其实属于爱女儿但不宠女儿,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宠过头了的话,在那种环境下一定活不长久。

而驼驼族似乎是真会把女儿宠着惯着——老天赏饭吃,她们的日子比桀族好过得多,尤其像苏亚斯这种,她并非长女,无需承大任,更是开心快乐就好了……

冯玉想着想着顿住。

噫,她怎么也会有这种长幼间的歧视?她回去可是得跟原主的两个女儿相处的,难道她要下工夫培养长女,次女就随便了?这不是这么个道理。

可话又说回来,这个时代背景下长幼有序也不能完全不管吧?原主家也是个贵族,大概率也得有个侯爵封号,这玩意总归只能传给一个孩子。这要是俩孩子都野心勃勃胸怀大志,最后姐妹相争、骨肉相残,岂不更完蛋。

冯玉张开手掌撑着腮帮子沉思,她突然意识到她回去不光是要当官,还得给人当妈。

妈怎么当?

这么想着,她无意识地捋一捋羽毛笔上的羽毛。

门外刚好传来敲门声,冯玉忙回头看:“请进!”

是文笛和彼格过来送餐,不知觉已是晚饭时间了。

今天的饭都是按三倍量送的,晚上这顿尤其丰盛,甚至端了一整只烤鸡上来。

冯玉看得眼睛都直了,忍不住想流口水,因为她在草原没见过鸡,已经三年没吃鸡肉了。

她总觉得自己刚刚是要问什么事儿的来着,看到烤鸡一下子忘了,回忆一下才想起来:“哦对对,我那个中原朋友,你们那儿有消息了吗?”

彼格是跟进这事儿的,闻言一边拿餐刀帮她把鸡切分开,一边好声相劝:“还没呢。您也别太担心,我们已经跟守城的还有城外集市的人都知会了,见着落单的中原人就先留下。这会儿出去找的人都还没回来,一会儿回来了,说不定就有好消息了。”

“……借你吉言。”冯玉客套一句,神色还是不可避免地凝重了几分。

文笛干的活更细琐,竟是要把除了鸡翅鸡腿外的肉都拆下来卷进小饼里,冯玉都没来及拦,一个个小卷饼便已宝塔一样叠起来,精致得好像她出服务费了。

眼瞅着文笛还要拆她鸡腿,冯玉忙道:“这个就不用了,我喜欢拿着啃……”

文笛还愣着,那边彼格已经惊讶:“拿着啃吗?不是说中原人规矩多,让你们手拿食物等于打你们的脸……”

这明显又是达官贵人的规矩,冯玉就不信普通百姓还不用手拿吃的了。

她直接伸手把鸡腿拿过,撕咬的样子拿出了桀族人啃羊肉的范儿:“瞧见没,鸡腿就该这么吃。那些当官的就用这种方式显摆自己跟老百姓不一样呢,吃东西不用手就高贵了?我从来不搞那套。”

两个男仆不知怎地又开心起来,对视一眼,是彼格又开了口:“我们少主说了,邀请您餐后一起去庭院散步赏月。这里楼梯回廊复杂,您一会儿吃完叫我们,我们再带您下去。”

“知道了,马上来,我吃东西很快……”冯玉说着伸手去拿小饼,忽然觉得自己好像收到了什么不和谐的要求,“你说什么?少主邀我赏月?”

*

也没错,文人雅士相约一起赏个月,合理的。

虽然感觉对不起小佳,但这顿冯玉吃得也很爽,一只鸡她一个人完整地干掉了。

这也是她开始做译本后第一次出房间下楼,走的还是主楼另一边的楼梯,整个环境看起来颇不熟悉,还让冯玉有点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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