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七章故事 - 斩天踏歌行 - 墨听风月 - 玄幻魔法小说 - 30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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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七章故事

洗净之后,剥皮去骨,再用飞剑将之切成小块儿,之后将这些小块儿放入铁锅之中,倒入各种香料腌制,一系列动作行云流水。

“这个……可以吃了么?”姜猛肚子早就饿的咕咕叫了,忍不住出声问道。

苏荃没好气道,“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这肉还是生的,怎么吃。”

“那……”

“再等一会儿。”

“哦。”

美食当前,姜猛也没了平时的脾气,非常乖巧的坐在铁锅旁,双目一眨不眨的死死盯着,似乎想要看看究竟这个铁锅究竟神奇在哪里。

半个时辰后,苏荃将腌制好的肉从铁锅中取出,随后将清水倒入铁锅中,烧开,放入肉块儿,等煮熟之后捞出。

“现在总可以吃了吧!”闻着肉块儿散发的香气,姜猛忍不住问道。

苏荃笑着摇摇头,旋即用血牙豪猪身上最为肥美的肉炼出油来,再将肉块放入其中,辅之各种香料,最后,将锅盖盖上。

“好了,大功告成,现在猪肉已经放入这阿拉丁神锅之中,我教给你一个口诀,只需念上一百遍,这猪肉自然就会变成山珍海味了。”苏荃煞有介事的说道。

“快说,快说!”姜猛急声催促。

“听好了,口诀是吃葡萄不吐葡萄皮,不吃葡萄倒吐葡萄皮,很简单吧。”

姜猛默念了两遍,已是烂熟于心,自信满满道“这有何难?”

旋即便是开始念了起来,“吃葡萄不吐葡萄皮,不吃葡萄倒吐葡萄皮……”

虽然觉得这种行为很傻,但是为了美食,姜猛也豁出去了,愣是真的将这句话念了一百遍。

苏荃强忍着笑意,作壁上观。

待姜猛念完后,肉也炖的差不多了,苏荃将铁锅盖子掀开,顿时一阵肉香席卷开来,芳香四溢,闻之不禁令人垂涎三尺。

还不待苏荃说话,姜猛已是直接将手伸入了滚烫的铁锅之中,不顾形象的大快朵颐起来,看那架势,恨不得将自己的手都吞下去。

无奈一笑,苏荃也是用筷子夹了一块儿,野猪肉肥瘦相间,入口肥而不腻,十分的入味儿,而且血牙豪猪可是一品妖兽,其肉质不但鲜美,还蕴含着丝丝灵气。

随手丢给二愣子一些,两人一兽就这般你一块儿我一块儿的大口吃了起来,自是不在话下。

“嗝…”

姜猛摸了摸圆鼓鼓的腹部,满意的打了个饱嗝,刚刚的那只血牙豪猪,有一半多都进了他的肚子,要不是修士之五脏有异于常人,恐怕早就将胃被撑炸了。

“小跟班,要不然你就跟着本公子回宗门去吧,只要将本公子伺候好了,到时候什么灵石丹药保证你用都用不完。”

苏荃笑了笑,不置可否。

且不说他现在已经加入了天运宗,就算是这姜猛人还不错,他也而不想去过那种寄人篱下的生活。

待到吃饱喝足后,又是到了每晚例行的讲故事时间,自从半个月前,苏荃无意间跟姜猛讲过讲了一个后羿射日的神话故事后,姜猛便是来了兴致,每日非要缠着他。

起初苏荃自然是拒绝的,因为不能姜猛叫他讲,他就讲,这样会很没面子的,何况他自己也是要修炼的,哪有这么多的时间讲这些有的没的,不过在姜猛许诺每晚五百灵石后,苏荃立马转变了态度,有钱不赚是王八蛋,他还没傻到和灵石过不去。

好在他小的时候听陈太傅讲过不少,肚子中有些墨水,也到不至于寡见少闻。

苏荃半靠在一块儿石头上,双手抱在脑后,正琢磨着今晚要讲什么,是精卫填海呢,还是女娲造人呢?

沉吟片刻,他心中有了定夺,徐徐说道,

“在很久很久以前,世界仍是一片荒蛮,在某地有着一座巍峨雄伟、高耸入云的高山。而在这高山的山林深处,生活着一群力大无穷的巨人。他们的首领,名字叫做夸父。他们虽然不会修炼,但是肉身天生强壮无比,而且生的高大魁梧,气概非凡。最重要的是他们还地善良,勤劳勇敢,过着与世无争,逍遥自在的日子。”

“那时候大地之上还十分荒凉,毒蛇猛兽横行,人们还未掌握修炼法门,根本无法与之搏斗,生活极为凄苦。夸父为使本部落的人们能够活下去,每天都率领部族众人跟洪水猛兽搏斗。”

“日子本就这么过着,直到有一年的天气非常热,火辣辣的太阳直射在大地上,烤死了庄稼,晒焦了树木,就连河流都干枯了。人们热得难以忍受,夸父的族人们纷纷死去。”

“夸父看到这种情景很是难过,他仰头望着太阳,告诉族人:“这太阳实在是可恶,我要追上太阳,捉住它,让它以后听人们的指挥。”族人听后纷纷劝阻。

有的人说:“族长,你千万别去呀,太阳离我们那么远,你会被累死的。”

也有的人说:“若是族长你真的捉住了太阳,那太阳那么热,你会被烤死的。”

但是夸父心意已决,发誓要捉住太阳,让它听从人们的吩咐,为大家服务。他看着愁苦不堪的族人,说:“为大家以后的生存,我一定要去。””

“这一天,太阳刚刚从海上升起,夸父就告别了族人,怀着雄心壮志,从东海边上向着太阳升起的方向,迈开大步追去,开始他逐日的征程。太阳在空中飞快地移动,夸父在地上如疾风似的,拼命地追呀追。他穿过一座座大山,跨过一条条河流,大地被他的脚步,震得“轰轰”作响,来回摇摆。”

“夸父跑累了的时候,就微微打个盹,将草鞋里的土抖落在地上,于是形成了大土山。饿的时候,他就摘野果充饥,有时候夸父也煮饭。他用三块石头架锅,这三块石头,就成了三座鼎足而立的高山,有几千米高。

夸父追着太阳跑,眼看距离太阳越来越近,他的信心越来越强。越接近太阳,就渴得越厉害,已经不是捧河水就可以止渴的了。但是,他没有畏惧,而是一直鼓励着自己,“快了,马上就要追上太阳了,人们的生活就会幸福了。””

“最终,经过九天九夜,在太阳落山的地方,夸父终于接近了它。红彤彤、热辣辣的火球,就在夸父眼前,他的头上,万道金光,沐浴在他身上。

夸父无比欢欣地张开双臂,想把太阳抱住,可是太阳炽热异常,夸父感到又渴又累。他就跑到黄河边,一口气把黄河水之水喝干;他又跑到渭河边,把渭河水也喝光,仍不解渴;夸父又向北跑去,那里有纵横千里的大泽,大泽里的水足够夸父解渴。但是,夸父还没有跑到大泽,就在半路上被渴死了。夸父临死的时候,心里充满遗憾,他还牵挂着自己的族人,于是将自己手中的木杖扔出去。木杖落地的地方,顿时生出大片郁郁葱葱的桃林。这片桃林终年茂盛,为往来的过客遮荫,结出的鲜桃,为勤劳的人们解渴,让人们能够消除疲劳,精力充沛地踏上旅程。”

故事讲完,姜猛忍不住问道“这个夸父真的好傻,凡人凭借着双腿怎么可能追得上太阳呢,明明是为了一个不可能的事情,却白白搭上了性命,实在是可惜。”

苏荃笑道“你不觉得,夸父与我们这些修仙之人倒是也有着几分相像么,天道无情,明知道逆天而行是注定无果,但我辈修仙之人不也是趋之若鹜?”

姜猛想了想,道“本公子倒是觉得不然,这白日飞升一事在古籍上还是有一些记载的,但是追上太阳却是根本不现实,一个是有可能实现,一个是根本不可能实现,这两者是有差别的吧?”

苏荃摇摇头,“夸父逐日重要的并不是其结果,而是这个努力追赶的过程,人在有些时候,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即便是知道某件事几无生的可能,甚至九死无生,哪怕是飞蛾扑火,也会不顾一切的前去。”

说着,他的眼神中露出一丝苦笑,他现在的处境不就是跟那夸父很相像吗,此去大周报仇,神秘人具体的实力不知,有无同党不知,是何宗派,不知。

因而在不知道敌人任何情报的前提下,此去和送死没什么区别,妖兽尚且知道规避危险,更何况修士呢?

不过这也正是人区别于兽的重要一点,有些时候,为了心中最想要守护的人或者事物,即便前方是刀山火海,也绝不能回头,这便是他的原则,他的处世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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