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章师尊大胜
闻言,冥河陷入沉思。
那一战,果然师尊大胜。
圣人,亦不过尔尔?
陈越见弟子神情,遂言:“勿小觑圣人,于洪荒之内,混元大罗金仙欲胜同阶圣人,难矣。尔虽无缘证圣,然为师能助尔成就混元之道!”
“他日再逢洪荒他圣,避其锋芒为上。”
“然,若他人欺上门来,吾辈自不必畏惧!”
陈越亦有成圣之道果,却仅为小千界之物。离此界,则借此道果证圣,非真圣人也。
然小千界之道果,足以助冥河证混元。
“谨遵师命!”冥河对师尊之信任,无可动摇。
“时机已至,即刻启程往三十三重天,切记,紫霄宫中六座蒲团,不可争之。”
陈越深知,那六座蒲团乃鸿钧为其徒所备。
于陈越记忆中,六座蒲团之上,乃三清、女娲及西天二圣。若按常理,冥河无力争夺。但此时,冥河之能,不在三清之下,夺一蒲团,易如反掌。
然冥河身为弟子,若占其一,必与鸿钧结因果。虽可证圣,与鸿钧结仇,非明智之举。
“弟子领命!”冥河道。
陈越忽又忆一事:“尔有一师妹,名曰女娲,可与之共赴紫霄宫。”
“女娲?”冥河闻此,眸中闪过一丝光亮。
女娲,早于己出世之大能,今竟成同门?
与冥河一番交谈,陈越遂离去。
未寻女娲,权衡再三,决意让女娲循旧轨。鸿钧当知女娲已归陈越门下,料不会复收其为徒。
若女娲亦据一蒲团,鸿钧是否仍赐鸿蒙紫气?
距鸿钧讲道,尚有三千年。凡生若至准圣,欲穿重重混沌,寻紫霄宫,谈何容易。故能否至紫霄宫,全凭机缘。
对陈越而言,于洪荒之内,一念之间,即可至心之所向。
鸿钧讲道,欲前往观之,然无须急于一时。
此时,他已回至不周山。
不周山上,异象横生,震动洪荒!
十二道黑芒冲天,气势不逊混元大罗金仙。
一时之间,洪荒祥云密布,似有喜事将至。
世人皆知,大变将至!
陈越亦知,十二祖巫即将问世。
对十二祖巫,虽非了如指掌,亦非一无所知。前生阅尽洪荒小说,且共工祝融之名,曾现于启蒙书册。
十二祖巫,盘古遗世十二滴精血所化,较僵尸更为纯粹之盘古血脉,堪称盘古族裔。
首为帝江,天生掌握空间与速度之法,实力深不可测,十二祖巫中最为强大。形如黄囊,红如丹火,六足四翼,面目混沌。
次为句芒,天生主宰木之法则,鸟面人身。
再者蓐收,主金之法则。
共工,世人皆知,倾倒不周山者,水之法则为伴。
祝融,列第五,兽面人身,火之法则由心,相传共工撞山,实因与祝融不合,故此祸乱天柱。
第六烛九阴,山海经载,人面蛇身,直目正乘,其闭则暗,其睁则明,不食不寝不息,风雨随之。除力之法则外,最神秘者,时间法则,为其所控。想其时间法则未达极致,不然岂能屈居第六?
七为天吴,风之法则主之。
八乃强良,雷之法则所属,口衔蛇,手握蛇,虎面人身,四蹄足,长臂肘。
九乃龠兹,电之法则为其所司。
十名奢比尸,半人半兽,先天道体之首,野兽之躯。
十一,掌雨之法则,狰狞之兽,名为玄冥。
最后,后土,十二祖巫中最神秘者,轮回之创立者。
此刻,洪荒十二法则交织,于不周山上,一巨大先天道体缓缓显形。巨人成形之际,一股威压爆发,远超鸿钧证圣之时。
紫霄宫内,洪荒异象,岂能逃过道祖之眼?
“巫族将出?汝之计谋,败矣?”鸿钧问面前之龙邪。
苦十三之躯,又被命运动摇占据。
命运不屑:“区区盘古化身,存之何妨?且吾未尝败北,彼等不过元神缺失之废物,终不得证道,准圣之巅,终生而已!”
“时急事繁,后土需格外留意,其元神未被彻底消磨,或能分割洪荒气运。”
“无碍,洪荒气运,于我无益。倒是吾二徒,与祖巫,皆天命应劫之人……”鸿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