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要给陆先生派保镖吗?
“啊……谢谢你的喜欢,我已经有男朋友了。”陆明朝愣了一下,很快就拒绝了她。
林雪芳的神色有一点尴尬,她有点不甘心:“我没有机会了吗……”
陆明朝双手合十,有些抱歉的对她说:“不好意思,我已经和男朋友结婚了,怪我刚才没说清楚。”
林雪芳有些惊讶的捂住了嘴:“不怪你,是我没想到……那祝你们幸福美满!”
林雪芳收起自己的情书,大大方方的给陆明朝让开了路,没有过多纠缠或者是哭闹。
她大一的时候在老校区,大二才转到新校区来,她考上x大学已经是程慕时订婚以后的事了,所以她压根就不知道这回事。
再加上她也不是陆明朝的书粉,她仅仅只是在刚转来新校区的时候,见到了正在做志愿者的陆明朝。
阳光下的他干净而美好,脸上的笑容很有感染力,驱散了她对新环境的紧张,林雪芳没忍住打开手机,给陆明朝拍了一张照片。
照片上的他似乎是听身边人说了些什么被逗笑了,浑身都散发着一种温和的气息,让人觉得很温暖,很安心。
这张照片后来还被她投给了学生会,被登在了宣传栏上。
没几天她路过时还看到陆明朝注意到了宣传栏,和身边的男生一起看着照片聊天……
当时赶着上课没太留意,现在想想,那应该就是陆明朝口中的男朋友吧,不对,应该是陆明朝的丈夫。
林雪芳还是有一点失落的,这是她第一次对一个男生这么有好感,所以当她听说陆明朝快要毕业了的时候,她就觉得,至少要和心仪的男生表达下自己的喜欢的。
哪怕被拒绝了,虽有失落,但不遗憾。
林雪芳望着走远了的陆明朝,她深吸了一口气,揉揉自己的脸蛋给自己打气:“没关系,以后还会遇到心动的男生的!现在要好好上课!”
是的,她除了从外貌和气质上喜欢陆明朝,还很欣赏陆明朝做出的成绩,立志要成为一个和陆明朝一样优秀的人。
她抱着书本往自己学院的教学楼走去,没走几步,就被人拉住了背包带子,扯到了花坛边。
“雪芳,你还没答复我呢。”
林雪芳闻声定睛一看,眉头立刻皱起:“李南城!我说多少遍了,我不喜欢你!你少纠缠我!”
她一把将背包带子从李南城的手里拽回来,捂着鼻子快步离开了。
李南城是林雪芳同专业的学生,也是大二才转到这个校区来,他个子要比陆明朝高不少,胳膊上还有一个硕大的纹身,被七分袖遮盖了一些。
李南城也没敢强留林雪芳,只怕她更讨厌自己。
他看看陆明朝离开的方向,又看看林雪芳的背影,狠狠的吸了一口手里的烟,将烟蒂丢在地上猛踩两脚,低声暗骂:“曹!”
“李哥!我问清楚了!”周牧咋咋唬唬的跑过来,喘着气跟李南城汇报消息:“我打听了一下,林雪芳喜欢的那小子叫陆明朝,家境不是很好,房子住的很偏,听说家里就剩个姥姥还是奶奶,还有病……”
“穷小子啊?”
周牧点头:“应该是,听说一直有在兼职,好像是什么花店吧?大一还在学校勤工俭学来着,肯定贫困户啊!”
“擦,林雪芳喜欢什么样的不行,一个穷小子有什么好的?陆明朝也是,没钱还泡妞,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什么德行!”李南城骂骂咧咧的又点了一根烟,很不甘心的放嘴里抽着。
“他是学汉语言的,听说身体不好,年年体测都要出示医院的诊断证明……可能,嫂子喜欢文弱书生款的?”周牧在李南城身边给他出谋划策:“要不李哥你也走一下‘文弱风’?”
李南城撇了他一眼,咬着烟撩起袖子:“文弱?谁家文弱书生这么大纹身?就我这五大三粗的,扮柔弱只会闹笑话……”
他突然停顿了一下,似乎是想到了什么,吐了烟对周牧勾勾手指:“文弱书生好办啊,胆子小又不敢惹事,趁他还没毕业,吓吓他,包他以后见了林雪芳就躲。”
周牧也眼睛一亮,俩人凑一起嘀嘀咕咕了老半天,才心满意足的分开。
陆明朝在路上耽搁了一些时间,骑小蓝车也有点慌,生怕去晚了影响室友们,他兜里电话响了都没敢停下来接,随手划了就放在耳边:“锦鲤别催了,我已经快到了,路上碰到一个女生和我表白来着,耽误了一点儿时间……”
郑晓信没忍住默默打断:“啊……陆先生,你还没开始答辩呢?”
陆明朝愣了一下,拿开手机看了一眼备注:郑晓信
他眨巴了一下眼皮小心翼翼的问:“阿时在不在你身边?”
郑晓信看了一眼边上放下资料要离开的女助理,又看看站在办公桌前对他摆手的程慕时,他淡定开口:“不在。”
他没说谎,确实不在“身边”。
陆明朝长出一口气:“呼……不在就好,晓信哥,你别给阿时说这事,我已经拒绝那个女生了的。”
“好的,我不会和程总说的。”郑晓信答应的很迅速,他开的免提,确实不需要他来告诉程慕时。
因为程慕时听得到。
“谢谢晓信哥,你打电话是有什么事吗?”陆明朝已经骑到教学楼前了,他停好车子,才想起来问郑晓信。
“程总让我问你,用不用让小理去接你。”
“不用了吧……锦鲤可能开了车,我让锦鲤送我就行。”
陆明朝没有很在意这通电话,因为程慕时有时候在忙,就会让郑晓理或者郑晓信替他询问。
郑晓信这边挂断后,挑眉看向程慕时:“程总,要给陆先生派保镖吗?”
“一个小小的表白而已,用得着出动保镖吗?”
此时的程慕时已经能很好的掌控公司了,他也不再佩戴金丝眼镜来帮自己树立沉稳的形象,只见他的目光专注的投向电脑,似乎是在看什么报告:“我的朝朝那么优秀,像一个发光的小太阳,有人喜欢是多么正常的事情。再说了,朝朝只会喜欢我一个。”
程慕时拉出键盘,神色淡定的拉出郑晓理的聊天框,指尖打字的频率比以往稍稍快了些许:
「朝暮:两个小时后去接朝朝,接到公司来。
小鲤鱼泡泡智斗赖皮蛇:?我哥不是说不用吗?